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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关于建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重点工作定期报告制度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关于建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重点工作定期报告制度的通知(农经发〔2018〕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
农业农村部关于建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重点工作定期报告制度的通知
(农经发〔201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2018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及时掌握和督促各地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进展情况,确保3年基本完成清产核资、5年基本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决定建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重点工作定期报告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期报告制度的主要内容
各地要及时收集整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进展情况,汇总分析相关数据,定期报告工作动态,农业农村部将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进展。
(一)每月填报工作进度表。请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于2018年6月10日前,填报本省份截至5月31日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月报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进展情况月报表》(附件1、2)。自2018年7月起,请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于每月5日前填报上个月的两张月报表,并及时报送本省份新出台的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文件、工作简报等材料。
(二)每季度报告工作进展情况。请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分别于每年1月5日、4月5日、7月5日、10月5日前,报送本省份上季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重点工作情况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工作总体进展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解决对策及下步工作安排等。
(三)每季度通报地方工作进展。农业农村部在汇总掌握各省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的基础上,每季度向各省级人民政府通报各地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对于连续两个季度部署和完成情况排名在后三位的省份,农业农村部将督导约谈。
二、有关要求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重点工作定期报告制度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实行。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实行专人负责,及时掌握动态,定期汇总报告。
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填报的各类信息应当逐项核实、准确无误,报送的工作情况报告应当简明扼要、数据详实。请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按期将相关情况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jgszcc@agri.gov.cn。
联 系 人: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
王 刚 010-59191910
胡 辉 010-59191740
谢 希 010-59192309
附件:1.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月报表
2.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进展情况月报表
农业农村部
2018年6月4日
附件1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月报表
填报单位: 省(自治区、直辖市) 201 年 月
指标名称代码计量单位当月数累计数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部署情况1---1.以党委政府名义印发产权制度改革文件数2个 其中:中央试点单位印发文件数 3个 2.成立由党委或政府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机构数4个 其中:中央试点单位成立机构数5个 3.召开专题会议或培训次数6次 其中:中央试点单位召开会议或培训次数7次 4.参加专题会议或培训人数8人 其中:参加中央试点单位会议或培训人数9人 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成情况10---1.完成产权制度改革集体经济组织数 11个 (1)组级12个 其中:中央试点单位完成数13个 (2)村级14个 其中:中央试点单位完成数15个 (3)乡镇级16个 其中:中央试点单位完成数17个 2.改革时点量化资产总额18万元 其中:中央试点单位量化资产总额19万元 3.确认成员身份数20人 其中:中央试点单位确认成员身份数 21人 4.股金分红总额22万元 其中:中央试点单位股金分红23万元 三、落实专项工作经费情况24---1.省级财政安排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费25万元 其中:清产核资工作经费26万元 2.地市级财政安排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费27万元 其中:清产核资工作经费28万元 3.县级财政安排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费29万元 其中:清产核资工作经费30万元
附报:中央试点单位共辖 个村民小组、 个村、 个乡镇。
备注:中央试点单位是指2017年及以后农业农村部确定的县级和地市级试点单位。整省试点在相关指标中填列。
附件2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进展情况月报表
填报单位: 省(自治区、直辖市) 201 年 月
指标名称代码计量单位当月数累计数一、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部署情况1---1.印发清产核资实施文件数2个 (1)省级3个 (2)地市级4个 (3)县级5个 2.成立清产核资工作领导机构数6个 (1)省级7个 (2)地市级8个 (3)县级9个 3.召开清产核资动员部署会议或培训次数10次 (1)省级11次 (2)地市级12次 (3)县级13次 4.参加清产核资动员部署会议或培训人数14人 二、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完成情况15---1.完成清产核资单位数16个 (1)乡镇级 17个 (2)村级18个 (3)组级19个 2.完成清产核资单位清查结果20---(1)账面资产总额21万元 其中:经营性资产总额22万元 (2)核实资产总额23万元 其中:经营性资产总额24万元 (3)集体土地总面积25万亩 其中:农用地总面积26万亩 3.整县完成清产核资数27个
备注:1.完成清产核资单位数,是指按照农业部等九部门《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本地区各类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核实、清产核资报表填报等工作的乡镇、村、组个数。
2.账面资产总额、核实资产总额、集体土地总面积,是指按照农业部等九部门《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要求,以2017年12月31日为清查登记时点的各类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核实数据。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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