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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的通知(交办海〔2017〕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交办海〔2017〕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教育局,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交通运输部各直属海事局:
经过四年的努力,“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取得良好的成效,进一步加强了小学生水上安全教育,普及了安全知识,增强了安全意识,提升了安全技能,“教会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为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贯彻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交通运输部和教育部决定继续由全国海事系统各单位和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开展2017年“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水上平安交通,安全伴我成长。
二、活动时间
2017年3月至10月。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主题教育。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各学段要求和特点以及各地实际情况,在小学中广泛开展水上安全主题教育,以注重突出实践性、实用性和实效性为原则要求,运用各种生动、活泼、趣味性强且符合学生认知特点的方式,向学生们讲授水上交通安全、水上求生救助、防溺水等方面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二)健全水上交通安全教育体系。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和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共同合作,将水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到全国安全教育实验区和安全教育平台,依托实验区和平台资源深化水上交通安全教育,进一步扩大活动的受众面。逐步完善水上交通安全教育的教材和教案,固化安全教育课程,探索建立安全教育指标体系。有条件的地区可开发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知识互联网教材,增设相关课程。
(三)组织好“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将继续向全国海事系统各单位发放《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教育读本》。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当天,由海事部门联合当地教育部门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教育专题活动,赠送教材,开展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力。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和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2017年将继续联合组织开展“全国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暨防溺水知识网络竞赛”活动,以赛促学,向师生和家长传播水上安全常识和技能知识(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四)强化重要时点安全提示提醒。各级海事部门和教育部门应注意以学校放假前、开学后,“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节假日为重点,通过微信、短信平台以及各类媒体资源,密集推送安全信息,提醒家长和社会更加关注学生水上安全。
(五)深化水上安全教育师资力量培训。各级海事部门和教育部门继续联合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师资专家库建设,并由海事部门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在校教师免费培训,推动水上安全教育融入学生日常教学中。在有条件的地区,还可针对学生家长、渡口渡工、志愿服务等人员进行培训。
(六)推动水上交通安全教育示范点建设活动。各级海事部门和教育部门应注重发挥资源的综合利用优势,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共同有序推动区域内水上安全教育示范点建设;依托地方区位优势和资源,推动少年海事学校等水上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建设;依托码头基地、船艇、船员培训机构等海事和社会专业培训资源,推动水上安全教育社会实践点或体验教室建设。
(七)丰富水上交通安全教育社会实践活动。各级海事部门和教育部门要注意组织开展好学生“走出课堂、走进社会现场”实践活动。可通过开展“海事开放日”“航海夏令营”“水上求生”拓展训练等活动,组织师生家长观摩水上演习演练、参观船艇码头、海洋海事博物馆、水上应急指挥中心等,使水上安全教育和技能培养从书本走向实践、从课堂走向社会,推动活动走进家庭、辐射社区、带动社会。
(八)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志愿者服务活动。各级海事部门和教育部门应注意积极调动各类涉水单位和社会团体资源,继续联合开展好“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志愿者招募活动,发挥具有丰富涉水工作经验、资历和掌握水上求生自救技能人员的积极性,总结既有经验,加强组织管理,推动水上交通安全教育志愿者活动有序开展。
(九)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推动学生渡规范管理。各级海事和教育部门可联合组织开展水上突发事件现场培训和演练,让学生在实操中体验和掌握自救求生技能;联合开展危险水域标识工作,主动联系当地政府,做好学生经常性活动场所和上下学交通路线附近的危险水域排查及安全警示标识工作,配齐救生衣、救生圈、绳索等应急救生设备,指导相关人员加强水上救生和防溺水演练;联系并指导学生渡所在地政府部门建立完善学生渡安全应急预案,推动学生渡规范管理。
(十)开展“水上安全伴我成长”主题文化活动。各级海事和教育部门可联合组织开展“水上安全伴我成长”主题文化活动,将水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文化建设体系。组织开展兴趣小组、征文演讲、主题黑板报、文化园地、绘画比赛等丰富多彩的活动,让水上安全文化伴随学生健康成长,使安全意识浸润心田,安全行为成为自觉。可借助主题文化平台和载体,向学生传播海洋文化、航海文化、水域环境保护等知识,陶冶和丰富学生的文化素养。可通过网站、微信等形式及时发布主题文化活动动态,共享各地活动素材和经验。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教育部门和海事部门要注意调动各方所长,建立定期会商、评估改进、共同推进的长效机制,发挥联动合作优势,持续推进活动深入开展。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的支持,构建教育部门主导、政府部门支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海事部门配合、社会资源广泛参与的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教育格局,把活动纳入到地方政府的年度工作部署中,纳入到社会公共安全教育体系中。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好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做好应急预案安排,切实保护好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精准施行,有效创新。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教育部门和海事部门要注意与区域实际的结合,因地制宜、务求实效,重点覆盖学生水路出行频繁、水网密集地区,覆盖贫困区域,覆盖留守儿童。要注意与学生各学段特点的结合,确保活动内容符合各学段认知特点,不增加学生额外负担。要积极创新和有效创新,大力加强“互联网+”、视频影像等工具应用,积极利用各地方已有的教育、政府、公益等网络平台,扩大教育受众覆盖面。
(三)拓展资源,合力推动。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教育部门和海事部门要积极借助包括各级群团组织、社区组织、社会公益性机构、院校、涉水部门和企业在内的各种社会力量,充分挖掘社会资源潜力,形成助推活动开展的整体合力。积极开展活动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公益广告、政务网站、微博微信等载体和阵地,宣传活动意义和成效,引导社会公众共同关注学生水上安全教育。
(四)总结经验,固化机制。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教育部门和海事部门要认真做好活动总结,深入查找和分析影响活动开展的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解决突出问题,为水上交通安全教育长效机制的建立奠定基础。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将适时组织力量继续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调研。
请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教育部门、各直属海事局于2017年11月15日前将活动总结分别报送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联系人:胡伟,电话:010-65293497;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联系人:高君,电话:010-66097791。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201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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