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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的通知(交办海〔2016〕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交办海〔2016〕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教育局,交通运输部各直属海事局:
自2013年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以来,在各级海事部门和教育部门的紧密协作、精心部署、合力推动下,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提高了小学生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为保障小学生水路交通出行安全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氛围,得到了家长、学校和社会的普遍认同。为深入推动活动开展,交通运输部和教育部决定继续由全国海事系统各单位和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开展“2016年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水上平安交通,安全伴我成长。
二、活动时间
2016年2月至10月。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围绕活动主题,以班级或学校为单位,以典型事故和经验为生动案例,利用场景式、情景式、互动式、体验式等交互性强、参与性强、趣味性强的教学方式,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主题教育,传授海洋、水上交通、水上求生救助、航行、船舶以及防溺水等安全知识和技能。
(二)扩大《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教育读本》覆盖面,探索固化水上交通安全教育课程。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将继续向全国海事系统各单位免费发放《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教育读本》并提供电子版。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当天,海事部门和教育部门继续联合组织开展向学校赠送教材和宣传活动,扩大教材赠送覆盖面。积极探索以主题班会或丰富现有安全教育课程内容等方式,逐步推动水上交通安全教育课程固化工作。
(三)开展“首届全国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暨防溺水知识网络竞赛”活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和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将在2016年联合组织开展“首届全国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暨防溺水知识网络竞赛”活动,以进一步推进水上交通安全教育,促进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学校、进课堂、进家庭,进一步普及相关知识和技能,提高小学生水上安全意识和危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及自救互救能力(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四)结合各类节假日等时点开展安全提醒活动。结合寒暑假、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航海日、世界海员日等节假日,通过微信、短信平台以及各类媒体资源,提醒家长和社会关注小学生水上安全。
(五)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教育师资等相关力量培训和教育示范点建设活动。各级海事部门和教育部门继续联合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教育师资专家库建设,并由海事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在校教师的免费培训工作,以充分发挥专职教师的作用,真正将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融入到小学生的日常学习和生活中。有条件的地区还可组织开展对学生家长、渡口渡工等与小学生水路交通出行关系密切人员的培训。各级海事部门和教育部门联合推动水上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示范点建设。结合各地实际,利用海事基地、海巡船、船员培训机构等海事和社会专业培训资源,建设水上交通安全教育社会实践点、体验教室。要广泛利用地方教育资源开展少年海事学校等水上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示范学校、教育示范点的建设。完善水上交通安全教育的基础保障设施。
(六)开展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教育社会实践活动。海事部门和教育部门继续联合开展和组织好小学生“走出课堂、走进社会现场”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家长、教师开展“海事开放日”、“航海夏令营”、“水上求生”拓展训练等活动,组织观摩水上救生演练,参观海巡船、海事博物馆、搜救指挥中心等,推动水上安全知识教育和技能培养从室内走向室外、从岸上走向水上,使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走进家庭、辐射社区、带动社会。
(七)开展水上安全志愿者服务活动。继续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志愿者招募活动。调动和发挥各类涉水单位以及院校、医院、社会团体、海员和社会上具有丰富涉水工作经验、资历和掌握求生自救技能人员的积极性,壮大志愿者队伍,开展形式多样的水上交通安全志愿者活动。
(八)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推动学生渡规范管理。各级海事、教育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小学生水上突发事件现场培训和演练,让小学生在实操中体验和掌握自救求生技能。联系并指导学生渡所在地政府部门建立完善学生渡安全应急预案,推动学生渡的规范管理。
(九)开展危险水域标识活动。各级海事、教育部门要主动联系当地政府,继续开展学校、社区周边危险水域排查及安全警示标志、标牌设立和维护工作,配备好救生衣、救生圈、绳索等相关救生设备,指导相关人员进行水上救生和防溺水演练。
(十)开展“水上安全伴我成长”主题文化活动。继续部署开展“水上安全伴我成长”主题文化活动,并将其纳入学校文化建设工作中。通过组织兴趣小组、征文、主题黑板报、文化角、各种竞赛等活动,使小学生长知识、增技能,使安全意识入心田、行日常。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将通过网站、微信发布相关文化活动开展情况,扩大活动社会影响。同时,将建立“活动交流园地”,由各地上载成熟的教育和宣传素材,供交流和借鉴。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协作,巩固格局。各级海事、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并将其纳入安全教育体系中,通过密切合作,协同、有序地推进活动的组织与开展,确保活动成效。同时,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继续构建并巩固教育部门主导、政府部门支持、海事部门配合、社会资源广泛参与的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教育良好格局。
在组织开展活动的过程中,各级海事、教育部门要周密考虑、精心安排、做好预案,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切实保护好小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引入互联网+,扩大覆盖面。各级海事、教育部门要积极转化或开发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知识互联网教材及课程,利用各地方的教育、政府、公益等网络平台进行广泛传播,扩大教育受众覆盖面,打造“互联网+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新模式。有条件的地区也可探讨将“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引入幼儿园、中学校园。
(三)广泛宣传,提升影响。各级海事、教育部门应积极利用电视、报刊以及微信、微博等媒体资源平台,择取有利时机,广泛宣传,提升影响,吸引关注,普及和提高社会公众的水上交通安全意识,共同关注小学生水路交通出行安全。
(四)拓展资源,形成合力。各级海事、教育部门要积极借助包括各级群团组织、社区组织、社会公益性机构、院校、涉水部门和企业在内的各种社会力量,挖掘社会资源潜力,形成助推活动开展的整体合力。
(五)总结经验,固化机制。各级海事、教育部门应继续做好活动情况的总结工作,归纳有效做法与经验,推广好模式、好机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建议和思路,为建立“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长效机制奠定基础。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将适时组织力量继续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调研。
请各省级交通运输部门、教育部门、各直属海事局于2016年11月15日前将活动总结分别报送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联系人:胡伟,电话:010-65293497;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联系人:高君,电话:010-66097791。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2016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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