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
夏日炎炎,许多人都会选择去水上乐园玩耍,凉快的同时还是缓解平时工作的压力。不过近日陕西两男子,对水上乐园打起了“歪心思”。两男子趁水上乐园造浪男子薅走3斤金饰,盗窃罪怎样处罚?
(图片来源于网络,联系侵删)
8月17日,陕西西安警方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经过警方调查,此二人暑假在西安一水上乐园多次作案。在泳池人员拥挤的人工造浪时段,他们趁机扯断受害人手机挂绳或项链实施盗窃。由于大浪影响,受害人一般都没有当场发现,事后也可能会觉得是玩耍时被浪冲走。
截至目前,警方已落实该系列盗窃案件68起,累计追回赃物手机21部,金项链45条、金手链29条、各类金吊坠95个,残缺项链、手链圆珠365个,追回金首饰共计净重1617.33克,涉案金额百余万元,两人目前已被警方抓获。
(图片来源于网络,联系侵删)
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图片来源于网络,联系侵删)
以上就是询律网小编整理的趁水上乐园造浪男子薅走3斤金饰,盗窃罪怎样处罚?相关法律知识。如有法律上问题,可关注咨询~
贱,是想让你看见
10天前
韩杀宫家族交流组
半年前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