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条文 > 行政法类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15―2017年度)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15―2017年度)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15-2017年度)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15-2017年度)的通知
(国中医药医政发〔201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全国大型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下同)的监管,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深化公立中医医院改革,推动中医医院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不断提高中医临床疗效和医疗质量,根据我局总体工作安排,2015-2017年将开展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并形成长效机制。
现将《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15-2017年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工作中有何意见和建设,请及时反馈我局医政司。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5年2月9日
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方案
(2015-2017年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国大型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中医专科医院,下同)的监管,做好2015-2017年度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制定本方案。
一、巡查目的
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重点任务,完善创新中医医院监管模式,深入调研、全面了解大型中医医院建设发展情况,总结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及时发现存在困难和问题,推动重点工作取得实效,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以促进大型中医医院进一步坚持公益性,加强内涵和行业作风建设,突出中医药特色,发挥中医药优势,提高医院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水平的、满意的中医药服务。
二、巡查范围与安排
(一)巡查范围。三级中医医院。
(二)巡查安排。国家中医药局组织实施局直属(管)医院和省级中医医院的巡查(名单另行印发);各省(区、市)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其他三级中医医院的巡查。
有计划、分批次按年度开展巡查工作。每所医院巡查天数原则上不少于4天。2017年底前完成本轮巡查工作。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在2月底前将上一年度巡查工作报告报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根据巡查内容,国家中医药局和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组建巡查工作组。巡查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根据任务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三、巡查内容
2015-2017年度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与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持续改进活动等工作要求相衔接,主要包括:
(一)反腐倡廉建设。
1.建立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的制度建设和监督落实,扎实推进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建立完善反对“四风”的长效机制,落实整改措施,开展专项治理。
2.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关于印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和责任分解的通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3.推进院务公开和科学民主决策,全面推行“三重一大”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创造良好的职工工作、生活和学习环境与条件。
4.严明行业纪律,深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
5.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规范》,培育和塑造行业清风正气。
(二)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
1.医院设置、功能和任务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定位和要求。
2.医院管理和服务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服务宗旨、管理理念和管理措施体现医院公益性,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
3.参加国家、省、市及所在辖区的医疗紧急救治体系,按时完成对口支援、卫生应急、医疗救助、健康教育等政府指令性任务。开展义诊、医疗服务下乡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性社会活动。
4.制定并落实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加强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具备满足临床教学、培训需求的教学条件和师资队伍,承担在校学生临床教学和接收进修人员工作,积极派出符合条件的临床医师参加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开展面向全行业的学术活动和培训,注重师承教育。
5.有健全的科研管理体系,具备临床研究支撑条件和平台。针对临床实际问题,组织开展临床研究,不断提高临床疗效。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并能将成果转化于实践。
(三)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
1.制定并落实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具体措施,成效明显。
2.探索建立适合医院实际的办院模式,创新中医诊疗服务模式。
3.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中药人员、护理人员等人员配置合理,落实中医医师定期考核要求。
4.加强临床科室建设,提高应用中医药方法解决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的能力。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诊疗行为规范,体现中医理念和思维。
5.重点专科建设成效明显,中医优势病种以中医治疗为主,临床疗效显著,具有创新能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6.积极开展中医综合治疗,中药处方数、中药饮片处方数占门诊处方总数的比例以及中医医疗技术应用达到规定要求。
7.积极开展中医护理辨证施护和中医护理技术操作,积极开展中医护理技术创新工作,病区开展具有中医特色的健康教育和康复指导,形成有中医特色的专科护理服务。
8.加强中药饮片采购、验收、储存、养护、调剂、煎煮管理工作,保证中药饮片质量。开展2项及以上中药个体化用药加工服务,积极挖掘整理特色中药疗法和传统中药加工方法,并推广使用。
9.中医“治未病”服务规范、内容丰富。“治未病”科科室名称符合规定,功能定位准确,区域布局合理,设施设备及人员队伍符合要求。提供中医健康管理全程服务,服务规范,内容丰富,流程合理,开展服务效果追踪评估。医院重视“治未病”工作,在人员配备、收入分配等方面予以政策扶持和倾斜。
10.加强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形成富含中医药文化的服务文化和管理文化。
(四)医院管理。
1.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按照核定的诊疗科目和诊疗技术开展诊疗行为,医院及科室命名规范。组织开展“六五普法”工作。
2.制定并落实符合中医医院特点,鼓励中医药使用的绩效考核制度,完善内部分配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3.建立科学的医院管理体系,健全医院组织结构,完善医院管理规章制度,积极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
4.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落实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加强对医疗质量关键环节、重点部门和重要岗位的质量管理。
5.规范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使用行为。
6.加强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及时救治急危重症患者。
7.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丰富护理服务内涵。
8.完善处方点评制度,加强合理用药监测,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严格执行特殊药品的规章制度。
9.以电子病历和医院管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满足医院发展需要,探索开展信息化医疗质控模式,按照要求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10.建立公立医院财务预决算报告制度,强化对财政项目资金绩效管理。
(五)医院服务。
1.组织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35条具体措施,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便捷就医、安全就医、有效就医、明白就医,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
2.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建立第三方调解机制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加强医患沟通,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巡查方式方法
(一)医院自查。
中医医院按照巡查工作重点和巡查工作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另行印发),结合中医医院评审和持续改进活动情况,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按照要求提前准备和提交相关材料。
(二)现场巡查。
按照年度巡查工作计划,采取暗访、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列席会议、现场查看、问卷调查、座谈会、个别访谈、统计资料分析等方法进行。
(三)反馈
现场巡查工作结束后,各巡查工作组撰写巡查报告,并经国家中医药局医政司或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向接受巡查医院反馈。
(四)整改。
中医医院对前期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国家中医药局择期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五、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
1.国家中医药局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召开视频会议对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根据本方案制订本辖区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组织分工、活动安排,部署辖区内大型医院巡查活动,并将实施方案于2015年5月31日前报送我局医政司。
3.接受巡查医院根据大型中医医院巡查方案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单位自查方案和实施细则。
(二)自查自纠。
1.中医医院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
2.接受国家中医药局巡查的中医医院根据年度巡查工作计划,提前将自查报告及相关材料通过邮寄及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我局医政司,其他接受巡查的医院按照所在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求报送。
(三)现场巡查。
1.国家中医药局按照年度巡查工作计划,组织巡查工作组开展对局直属(管)医院和省级中医医院的巡查工作。各巡查工作组应当协调做好接受巡查医院的动员工作;对巡查重点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检查和评价;针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现场巡查工作结束后,各巡查工作组负责撰写巡查报告。巡查报告由我局医政司审核同意后,向接受巡查医院反馈。接受巡查医院应当按照反馈意见积极整改,反馈后30日内向我局报送整改方案,3个月内报送整改报告。
2.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按照本辖区巡查工作计划,组织巡查工作组开展辖区内其他大型中医医院的巡查。各巡查工作组负责撰写巡查报告并报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向接受巡查医院反馈。接受巡查医院应当按照反馈意见积极整改,反馈后30日内向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报送整改方案,3个月内报送整改报告。我局适时对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开展的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
(四)总结交流。
国家中医药局结合巡查工作报告,对各地大型中医医院巡查情况进行总结,适时组织召开巡查工作会议,交流各地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情况,总结巡查工作经验,完善巡查制度,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对工作不力,未按要求贯彻落实的,进行通报,并按照职责权限,积极推动解决积极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重大违法违纪线索移送处理,对巡查工作的有关资料统一整理归档。
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总结辖区内大型中医医院巡查结果,并组织开展反馈和交流,指导督促巡查医院积极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是在新形势下建立完善中医医院评价体系、强化中医药管理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能的积极探索,是维护公立中医医院公益性、促进中医医院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大举措。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中医医院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充分认识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的意义,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巡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全面部署,认真落实。
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按照工作要求,全面部署,认真组织实施,要有方案、有重点、有措施。要通过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认真总结分析中医医院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中医医院要重视内涵建设和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克服懈怠情绪,做好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医院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要把巡查工作和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持续改进活动、重点专科检查评估等工作相衔接,统筹考虑,减少基层负担,提高效率。
(三)严格纪律,查出实效。
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巡查专家的遴选和培训,严明巡查工作纪律,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要求,厉行勤俭节约,不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中医医院要按照从严从实的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和现场巡查工作,确保不走过场,查实查细。
(四)积极探索,不断完善。
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中医医院要积极探索,认真实践,不断总结完善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的方式、方法和内容,建立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制度,并形成长效常态机制,以此推动中医医院的能力提升和健康发展。

评论

相关法律条文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型中医医院、中医专科医院巡查细则》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型中医医院、中医专科医院巡查细则》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5〕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国大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关于印发大型中医医院、中医专科医院巡查专家手册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关于印发大型中医医院、中医专科医院巡查专家手册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医管便函〔2015〕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卫生计生委中医处:为确保大型中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型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巡查细则(2017年版)》的通知(2017修订)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型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巡查细则(2017年版)》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7〕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
商务部关于印发《2011―2015年全国商务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商务部关于印发《2011-2015年全国商务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商法函[2011]8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本部各直属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绩效管理年终评估有关工作方案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绩效管理年终评估有关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办〔2012〕62号)机关各司局、各试点事业单位:经部领导审核同意,现将《农业部2012年度机关司局绩效管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