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条文 > 行政法类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2013年全国农业科技教育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2013年全国农业科技教育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2013年全国农业科技教育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农办科〔2013〕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渔业及农垦厅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2013年全国农业科技教育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农办科〔2013〕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渔业及农垦厅(局、委、办),xx兵团农业局,广西自治区林业厅,部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3]1号)精神,分析当前农业科技教育工作形势,部署安排全年重点工作,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为实现“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两个持续提高”总目标提供科技支撑,我部定于2013年3月1日召开2013年全国农业科技教育工作视频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3年3月1日15:00-16:00,时长60分钟。
二、会议地点
视频会议分为主会场和分会场。主会场设在农业部机关大楼1101会议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设立分会场。
三、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农业部领导;农业部种植业司、种子局、农机化司、畜牧业司、兽医局、农垦局、渔业局、科教司等部内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和处室负责同志各1名;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农学会、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农业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全国畜牧兽医总站、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农业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等在京单位负责同志1名;有关记者。
(二)分会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xx兵团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和一级独立设置的农机、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厅(局、委、办)分管科技教育和环保能源工作的负责同志和处室负责同志;农学会、农广校、农业科技发展中心负责同志;农业环保、农村能源、农业技术推广、畜牧兽医、水产技术推广、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等机构负责同志;农业(农牧、畜牧、农垦)科学院和涉农高等院校分管领导。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负责同志在海南分会场参加会议。
四、有关要求
(一)请参加主会场会议的在京单位根据要求确认本单位参会人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确认本行政区域的参会人员,填好参会代表回执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件),于2月27日中午12:00之前传真至农业部科技教育司(传真:010-59193082,电话:010-59193024,59193079)。
(二)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分会场的组织工作,通知各有关单位及时参会,维护会场秩序,确保会议效果。分会场会标统一设为“2013年全国农业科技教育工作视频会议××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会场”。
(三)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部门视频会议分会场提前做好准备,及早解决好接收场地、设备、技术问题,做好直接收看的技术支持工作。农业部视频会议室联系电话:010-59193035,59193037。
附件:2013年全国农业科技教育工作视频会议参会代表回执
农业部办公厅
2013年2月21日
附件:参加全国农业科技教育工作会议参会代表回执
单位名称: (盖章)
姓名
性别
单位
职务
备注




























































说明:1.回执请打印或用正楷书写;
2.分会场名称请用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
3.农垦系统厅局请用行政单位名称及职务;
4.需主要负责同志参会无法出席会议的,请在备注栏内注明原因。

评论

相关法律条文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农业科技入户春季行动方案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农业科技入户春季行动方案的通知(农办科[2005]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林)、农机、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厅函〔2016〕6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xx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各有关单位:定于2016年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2014)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xx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各有关单位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xx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各有关单位: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2018)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厅函〔2018〕5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xx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总局和煤矿安监

律师最新回复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