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条文 > 行政法类 > 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教育部、司法部等关于开展“中国校园健康行动”的通知

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教育部、司法部等关于开展“中国校园健康行动”的通知

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教育部、司法部、农业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
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教育部、司法部、农业部、
文化部、卫生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广播电影
电视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
“中国校园健康行动”的通知
(2005年10月15日 中关工委[2005]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集团公司)、计划单列市、xx兵团关工委、教育厅(教委)、司法厅(局)、农业厅(局)、文化厅(局)、卫生厅(局)、质检局、广播电影电视局(厅)、体育局(委)、安全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法制办: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关心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和健康水平,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中国关工委、教育部、司法部、农业部、文化部、卫生部、质检总局、广电总局、体育总局、安全监管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法制办等单位决定开展“中国校园健康行动”。
我国在校学生有2亿多,他们是振兴中华民族的希望所在。他们能否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直接关系到祖国的兴旺发达和兴衰成败。
当前,由于社会发展、环境变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使得有些学生学习紧张,生活枯燥,处于超负荷状态;有些学生缺少体育锻炼,造成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下降;有些学生心理脆弱,缺乏控制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这种状况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并在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以引导和改进。
“中国校园健康行动”是贯彻《意见》和《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加强道德修养、提高综合素质的一项宣传实践活动。“中国校园健康行动”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为根本宗旨,以实现人的健康发展为目标,以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实践活动为载体,通过整合社会资源,搭建关爱平台,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爱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中国校园健康行动”将利用10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大、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广泛宣传健康人生理念,普及健康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态度。通过组织青少年参与调查、参观、讲座、竞赛、研讨、培训、交流、展览展示及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树立“健康第一”的理念,确立“健康校园”的标准,增强青少年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中国校园健康行动”包括爱国主义教育计划、党建知识进校园计划、法律知识宣传计划、健康指导计划、安全教育计划、食品药品安全指导计划、禁毒教育计划、勤工助学计划、关爱乡村教师计划等方面内容。
“中国校园健康行动”将采取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的方法,做到以点带面,分类指导,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整体活动的开展。
主体活动:
在全国万所学校开展“红旗飞扬”党建知识讲座、党建书架进校园等系列活动;
在全国万所学校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发放普法宣传手册,建立普法宣传阵地,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
在全国万所学校开展健康知识讲座,赠送健康书架及健康教育指导手册,积极倡导“健康快乐每一天”;
在全国万所学校建立中国校园健康网,设立心理健康指导站,提供心理健康咨询与服务;
在全国万所学校建立“健康快乐园地”,赠送“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智能服务系统”相关软件及文化、体育器材;
在全国万所学校宣传普及卫生急救知识,发放急救手册及用品,在医院建立青少年健康宣传阵地;
在全国万所学校开展意外伤害安全知识讲座,宣传普及特种设备安全防范知识,在公众场所安装安全警示系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在全国万所学校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讲座,开展研讨、培训、交流及展览展示等系列活动;
为万名学生提供职业教育和专业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实践技能;
为万名乡村教师提供教学及健康指导与服务,搭建企业爱心平台。
“中国校园健康行动”由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和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健康体育发展中心负责实施。
在开展“中国校园健康行动”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集团公司)、计划单列市、xx兵团的有关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把“中国校园健康行动”落到实处。
附件:“中国校园健康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名誉主任:王丙乾 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
主 任:蒋正华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主席
执行主任:王照华 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执行主任
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副主席
副 主 任:伍绍祖 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名誉理事长
杨志海 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
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副主席
赵沁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副部长
张苏军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副部长
张宝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副部长
周和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副部长
蒋作君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副部长
蒲长城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副局长
胡占凡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副局长
冯建中 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
王显政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
惠鲁生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汪永清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
委 员:李幼林 中国关工委办公室主任
杨贵仁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司长
姜金方 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副司长
陈凤秀 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副司长
李 宏 文化部社会文化图书馆司副司长
杨 青 卫生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司长
武津生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副局长
王丹彦 广电总局总编室副主任
刘国永 体育总局群众体育司副司长
彭玉敬 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
孙咸泽 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安全协调司司长
张建华 国务院法制办教科文卫法制司司长
于 戈 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理事长
秘 书 长:于 戈 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理事长(兼)
副秘书长:季克异 丁鹏 陈英 陈辉 韩涛
办公室主任:陈英(兼)
办公室副主任:岳芙蓉 张雅杰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厂洼街5号
邮 编:100089
电 话:86-10-68432889 86-10-68432880
传 真:86-10-68432874
网 址:http://www.cycf.org.cn
联系人:陈英 韩涛

评论

相关法律条文

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中关工委[2009]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xx兵团、中
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关于举办全国青少年五好小公民“美丽中国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读书活动的通知 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关于举办全国青少年五好小公民“美丽中国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读书活动的通知(教关委函[201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关工委,新疆生产建设
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中国发明协会关于开展第七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的通知 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中国发明协会关于开展第七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的通知(教关委函[2009]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关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
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华传统励志贤文》征订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华传统励志贤文》征订工作的通知(教关委函[2009]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关工委,xx兵团教育局关工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关
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教育部关工委2012年工作总结》和《教育部关工委201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教育部关工委2012年工作总结》和《教育部关工委201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教关委函[201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关工委,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