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条文 > 行政法类 > 民政部关于同意将北京市石景山区等单位确认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的批复

民政部关于同意将北京市石景山区等单位确认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的批复

民政部关于同意将北京市石景山区等单位确认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的批复(民函〔2019〕41号)北京市、天津市、辽宁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
民政部关于同意将北京市石景山区等单位确认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的批复
(民函〔2019〕41号)
北京市、天津市、辽宁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民政厅(局):
2018年以来,民政部启动运用发现机制开展申报认定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工作。经过地方申报、遴选、专家论证等工作环节,经研究,同意将北京市石景山区,天津市河北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岭东区,上海市长宁区,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徐州市鼓楼区、南通市崇川区,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绍兴市越城区、衢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滨州市滨城区,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宜都市、咸宁市,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株洲市天元区,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重庆市江北区,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成都市新都区、邛崃市,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榆林市榆阳区,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等单位确认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已通过结项验收的上海市徐汇区、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等实验区以新的实验主题开展实验工作,实验时间为期两年。
希望上述实验区以某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围绕实验主题,扎实推进各项实验任务,为推进城市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鲜活样板。各有关省级民政部门要密切关注实验区工作进展,加强政策指导,加强信息沟通,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实验工作有序推进。
附件: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实验任务
民政部
2019年3月25日
附件
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实验任务
序号
实验单位
实验主题
实验内容
1
北京市石景山区
打造“老街坊”品牌,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机制
以“老街坊”组织化建设为抓手,以服务精准化、专业化为导向,以志愿服务与个人信用挂钩为突破,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培育社区公共精神为核心,构建守望相助的社区和谐幸福家园
2
天津市河北区
党建引领社区物业服务管理机制建设
探索建立健全党建引领、多方联动的社区物业服务管理机制
3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
建设幸福社区家,激活居民参与内生动力
建设以“社区家”为文化引领,推进建设“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的城市社区生活共同体
4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
岭东区
邻里家园?活力社区
探索沉陷区、棚户区改造后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和社区治理能力提升有效机制
5
上海市徐汇区
深化社区工作者全面成长机制探索实践
深入探索社区工作者培养、评价、选拔、使用、激励机制,提升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水平
6
上海市长宁区
优化社区分类治理,推进社区治理精细化
合理划分社区治理类型,形成“三清单一攻略一导则”,推进公共服务资源精准配置,提升社区治理精准化、精细化水平
7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
探索四聚式“三社联动”路径
聚焦平台、聚焦需求、聚焦协同、聚焦治理,深化“三社联动”机制探索
8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
创新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机制
加强社区服务资金统筹,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区服务需求发现、项目设计、评审评估、绩效监管机制
9
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
建设智慧社区,打造社区“云”治理
深化大数据云平台建设,以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为依托,推动实现信息化与社区治理深度融合的有效路径
10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
“邻里+”社区治理机制探索
优化社区治理体系,加强邻里文化引领,整合公共服务资源,探索“邻里守望、和谐相亲”的社区治理机制
11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
探索打造“双网共生”社区治理机制
探索社区居民自治与网格化服务管理有效衔接的机制和路径
12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
“五邻社”链接社区资源,契约化推动依法治理
深化“五邻社”组织平台作用,探索运用“契约化”手段链接盘活社区资源,探索共建共治共享机制
13
浙江省衢州市
打造数字化背景下的社区治理和服务新机制
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将社区治理和服务各类信息统一纳入社区治理和服务信息平台,以信息化建设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精细化水平
14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
推动社区服务“两级网络”建设,构建社区15分钟服务圈
推动社区服务“两级网络”建设,构建集公共服务、社会服务、便民服务为一体的社区服务网络
15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
推进社区分类治理,实现服务精准施策
根据不同社区类型,探索在社区治理资源配置、社区服务供给、社区居民自治等方面建立有针对性的社区治理机制
16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
推行民需项目服务法,构建服务型社区
以民需项目为抓手,完善社区组织发现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服务项目、支持社会组织承接、引导专业社会工作团队参与的“三社联动”工作体系
17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
实施“五级双向工作法”,实现棚改地区居民诉求在社区的协调达成
通过“五级”双向互动,实现棚改前政策规划引导到位,棚改中矛盾纠纷诉求有效解决,棚改后社区治理和服务有效运行
18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
实施公约行动,探索居民公约治理机制
充分发挥居民公约在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实现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
19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
盘活社区本地资源,创新社区治理机制
探索建立内生式社区治理社会化机制,盘活社区本地资源,构建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
20
湖北省宜都市
促进社区居民自治与网格化服务管理有效衔接
通过整合社区治理单元、人员、组织、职责、资源等,探索社区居民自治与网格化服务管理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的社区治理机制
21
湖北省咸宁市
探索建立以市带县的城市社区治理推进机制
探索建立市级党委政府在全域统筹、政策制定、制度建设、平台打造和服务监管等方面的领导统筹推进机制,提升城市社区治理整体水平
22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
打造社区15分钟生活服务圈
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以社区规划为引领,以机制创新为支撑,实现服务网络全覆盖、服务居民全方位、服务阵地全开放
23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
党建领航?“三社联动”
探索区域化党建引领“三社联动”工作机制,完善项目化助推“三社联动”制度体系
24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
打造社区微服务综合体系,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
以信息化技术为支撑,建设覆盖区、街道、社区三级的社区微服务综合体系,实现宏观群体资源与微观个体需求精准对接
25
重庆市江北区
构建“三社+N”联动体系,增强社区治理和服务“六个能力”
探索建立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为支撑,多方力量积极参与、深度融合的“三社+N”联动体系,实现社区治理和服务“六个能力”提升
26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
探索建立党建引领的社区提案工作机制
探索建立党领导下的社区提案收集、分拣、审议、公开、落实、评估机制,构建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社区治理体系
27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
创新党领导的社区多方协商共治机制
探索建立积分激励、指数监测、信息化支撑、智库支持等工作机制,有效提升社区协商工作水平
28
四川省邛崃市
建立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履行社区治理责任评价体系
探索建立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履行社区治理责任清单、考核评价、结果运用机制,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格局
29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
实施清单准入制度,推进社区减负增效
完善社区工作事项“三个清单”,全面探索实行社区工作事项准入机制,推进社区减负增效,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
30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
促进社区居民自治与网格化服务管理有效衔接
从设置优化、功能互补、体系融合、人员整合、资源下沉等方面,探索实现社区居民自治与网格化服务管理有效衔接
31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
探索完善欠发达地区“三社联动”工作体系
完善“三大平台”,创新“五大机制”,探索欠发达地区通过“三社联动”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新路径

评论

相关法律条文

民政部关于同意将北京市房山区等48个单位确认为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的通知 民政部关于同意将北京市房山区等48个单位确认为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的通知(民函〔2017〕27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民政部关于同意将厦门市海沧区确认为“全国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的批复 民政部关于同意将厦门市海沧区确认为“全国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的批复(民函〔2012〕256号)厦门市民政局:你局《关于申报全国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的请示》(厦民〔2012
民政部关于同意将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确认为“全国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的批复 民政部关于同意将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确认为“全国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的批复(民函〔2012〕150号)河南省民政厅:你厅《关于将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列为全国基层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城
民政部关于同意将浙江省杭州市确认为“全国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的批复 民政部关于同意将浙江省杭州市确认为“全国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的批复(民函〔2011〕276号)浙江省民政厅:你厅《关于要求将杭州市列为全国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城市的请示》(浙
民政部关于同意将山东省日照市确认为“全国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的批复 民政部关于同意将山东省日照市确认为“全国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的批复(民函〔2011〕275号)山东省民政厅:你厅《关于申报日照市为全国社区管理和创新实验区的请示》(鲁民函

律师最新回复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