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条文 > 行政法类 > 民政部关于同意将浙江省杭州市确认为“全国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的批复

民政部关于同意将浙江省杭州市确认为“全国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的批复

民政部关于同意将浙江省杭州市确认为“全国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的批复(民函〔2011〕276号)浙江省民政厅:你厅《关于要求将杭州市列为全国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城市的请示》(浙
民政部关于同意将浙江省杭州市确认为“全国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的批复
(民函〔2011〕276号)
浙江省民政厅:
你厅《关于要求将杭州市列为全国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城市的请示》(浙民基〔2011〕106号)收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中发〔2011〕11号)精神和杭州市开展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实际情况,经研究,我部同意将浙江省杭州市确认为“全国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支持杭州市在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先行先试,紧紧围绕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问题,加快创新步伐,认真总结经验,为“十二五”期间全国开展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样板,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将联合你厅,加强对实验工作的政策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实验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请将具体的实验方案于10月30日前报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
二○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评论

相关法律条文

民政部关于同意将厦门市海沧区确认为“全国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的批复 民政部关于同意将厦门市海沧区确认为“全国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的批复(民函〔2012〕256号)厦门市民政局:你局《关于申报全国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的请示》(厦民〔2012
民政部关于同意将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确认为“全国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的批复 民政部关于同意将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确认为“全国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的批复(民函〔2012〕150号)河南省民政厅:你厅《关于将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列为全国基层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城
民政部关于同意将山东省日照市确认为“全国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的批复 民政部关于同意将山东省日照市确认为“全国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的批复(民函〔2011〕275号)山东省民政厅:你厅《关于申报日照市为全国社区管理和创新实验区的请示》(鲁民函
民政部关于同意将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确认为“全国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的批复 民政部关于同意将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确认为“全国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的批复(民函〔2012〕288号)辽宁省民政厅:你厅《关于推荐辽阳市白塔区为全国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的请
民政部关于同意将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确认为“全国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的批复 民政部关于同意将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确认为“全国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的批复(民函〔2011〕333号)河北省民政厅:你厅《关于申报全国社区服务和管理创新实验区的请示》(冀民请〔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