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条文 > 行政法类 >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419号建议的答复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419号建议的答复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419号建议的答复(农办议[2018]273号)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中央1号文件,都对此提出明确要求。党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419号建议的答复
(农办议[2018]273号)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中央1号文件,都对此提出明确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强调:“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农业农村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2016年推动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改革作出总体安排,并强调要进一步完善财政引导、多元化投入共同扶持集体经济发展机制。
一、关于加快健全配套政策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主体,是一类特别法人。《意见》明确,有集体统一经营资产的村(组),特别是城中村、城郊村、经济发达村等,应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现阶段可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管理部门负责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放组织登记证书。2017年以来,为解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问题,农业农村部深入基层开展调研、认真研究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政策,在总结各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联合人民银行、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8〕4号),明确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的总体要求、重点工作和组织实施,并对登记管理机关、登记对象和条件、登记事项和程序、登记证书式样等进行了规范。同时,农业农村部开发了全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管理系统,用于指导各地开展这项工作。
二、关于加强农村金融政策创新
加大农村金融政策创新,完善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意见》提出,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完善金融机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融资、担保等政策。2015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我部牵头在全国29个县(市、区)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其中,有18个试点县开展抵押权、担保权试点,到2017年底,试点已如期完成。江苏苏州吴中区、四川成都温江区等14个县制定集体资产股份抵押、担保贷款的具体办法。安徽天长市创设出“农权贷”融资产品,将农民拥有的集体资产股权与承包土地经营权捆绑抵押,按照农民的个人信用和家庭财产情况,最高可以获得股权对应资产价值8倍的贷款,最长贷款期限5年,已累计发放贷款218笔、2362万元。目前,正在开展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也将完善集体资产股份权能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中国人民银行也积极发挥货币信贷政策导向作用,充分运用普惠金融领域定向降准、支农、支小、扶贫再贷款、再贴现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信贷投入。鼓励金融机构贴近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特征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际需求,探索推出大型农机具、预期收益权、林权、农业订单、农业保单等抵质押贷款业务,创新丰富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2016 年,牵头在全国232个县(市、区)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在59个县(市、区)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加大力度盘活农村资源资产。
三、关于加大中央财政支持力度
近年来,中央财政进一步扩大转移支付规模,不断调整优化转移支付支出结构,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持续加大对地方财政的支持力度。2018 年预算编制中,一是保持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规模持续扩大,安排62207亿元,比上年增长9%,比中央本级支出总体增幅高0.9个百分点。二是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占比,增强地方的可统筹财力。2018 年中央一般性转移支付已达到38994.5亿元,占全部转移支付的比重由上年的61.6%提高到62.7%。
《意见》下发后,农业农村部积极协调财政部,通过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各地推进产权制度改革。2017、2018年,分别通过部门预算安排经费2500万元,支持100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开展改革试点工作,着力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强化资产财务管理、集体成员身份确认、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等方面进行探索,为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累了经验、打下了基础。2018年,又协调财政部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 亿元,支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完全属于中央事权,宜由地方根据自有财力和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统筹安排。
农业农村部
2018年8月16日

评论

相关法律条文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5934号建议的答复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5934号建议的答复(农办议[2018]359号)一、关于增加经济作物规模、延长农业产业链以及增加乡村就业容量近年来,我部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规划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758号建议的答复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758号建议的答复(农办议〔2018〕160号)卢玉胜代表:您提出的关于扶持科技创新型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5887号建议的答复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5887号建议的答复(农办议〔2018〕295号)王安兰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改革力度,引导专业机构参与,探索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实践的建议”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167号建议的答复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167号建议的答复(农办议〔2018〕311号)张天任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的建议收悉,经商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现答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399号建议的答复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399号建议的答复(农办议〔2018〕166号)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建设国家标准化种植和追溯体系,保证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的建议”收悉。经商财

律师最新回复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