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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世界城市日和世界住房日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世界城市日和世界住房日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建办外函[2017]478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世界城市日和世界住房日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建办外函[2017]478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副省级市建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促进城市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实施联合国第三次住房和城市可持续发展大会(人居三)成果文件《新城市议程》,推进人居领域“一带一路”建设,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世界城市日和世界住房日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开展2017年世界城市日和世界住房日相关活动。联合国将每年的10月31日设立为“世界城市日”,将每年10月的第一个星期一设立为“世界住房日”,号召全世界关注住房和城市可持续发展问题。
请各地特别是曾获“联合国人居奖”和“迪拜国际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城市,按照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在“世界城市日”和“世界住房日”期间,组织开展有声有色、形式多样的系列活动,充分利用好这两个国际平台,宣传各地在推进绿色发展、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方面取得的成绩,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城市建设,不断创新城市治理方式,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相关活动安排计划及活动开展情况请分别于2017年9月底和11月底前报我部计划财务外事司,我部将把各地开展相关活动情况汇总后报国务院。
二、组织参加2017年世界城市日论坛等活动。为进一步宣传“世界城市日”这一唯一由我国倡导设立的国际日,提升其国内外影响力,促进相关国际交流与合作,自2015年开始,我部即与联合国人居署(以下简称人居署)联合举办“世界城市日论坛”。2017世界城市日论坛,我部与人居署合作,并会同广东省人民政府在广州举办。同时,“2017世界城市日-城市治理创新实践展”等系列相关活动将由有关单位于2017年10月30日至11月1日在广州举办。各项活动将围绕2017年世界城市日主题“城市治理,开放创新”(英文为“Innovative Governance,Open Cities”),重点交流和展示城市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等方面的创新做法,探讨我国落实《新城市议程》(可登录邮箱2740284788@qq.com下载,密码:wcd2017)和推进人居领域“一带一路”建设的途径。参加活动人员主要包括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相关专业团体和科研院校等单位代表、人居署官员、“一带一路”沿线及相关国家政府主管部门官员、城市管理者和专家。
请各地按照2017世界城市日论坛等活动初步方案和2017世界城市日-城市治理创新实践展组展方案要求,派2-3人参加活动,并协助做好参展工作,有关差旅食宿费自理。请于2017年9月30日前将国内参会人员报名表传真至广州市筹备委员会办公室,于2017年8月15日前将参展素材报送上海世界城市日事务协调中心。
三、组织做好相关活动的宣传报道。“世界城市日”和“世界住房日”活动期间,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在中央主要媒体开展相关宣传报道,请各地利用各类媒体做好相关报道工作。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住房城乡建设部计划财务外事司:赵文花、林晓南
电话:010-58934053 传真:010-68313669
广州市筹备委员会办公室:杨庆彬、钟玮
电话:020-83191931、83191045 传真:020-83191715
手机:13802512689、15018416067
邮箱:yangqingbin@gzcc.gov.cn;zhongwei@gzcc.gov.cn
上海世界城市日事务协调中心:胡雅珠
电话:021-63850090转113 手机:13585679977
邮箱:huyazhu@163.com
附件:1.2017世界城市日论坛等活动初步方案
2.2017世界城市日-城市治理创新实践展组展方案
3.世界城市日、世界住房日背景情况
4.“联合国人居奖”“迪拜国际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获奖名单
5.国内参会人员报名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7年7月12日
附件1
2017世界城市日论坛等活动初步方案
一、时间和地点
2017年10月30日至11月1日,广州市
二、规模
约400人
三、主题
城市治理,开放创新(Innovative Governance, Open Cities)
四、活动安排
2017年10月30日(周一)
(一)2017世界城市日-城市治理创新实践展(10月30日至11月1日)
(二)欢迎晚宴暨国际城市文化交流活动
2017年10月31日(周二)
2017年世界城市日论坛
主办单位:联合国人居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广东省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广州市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中国市长协会、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中国建设报社、广东省城市规划
协会、上海世界城市日事务协调中心
上午
开幕式
主题演讲
下午

市长对话
专家对话
2017年11月1日(周三)
分组实地参观活动
2017年下半年
相关配套活动(由各主办单位分别组织并按有关规定报批)
附件2
2017世界城市日-城市治理创新实践展
组展方案
一、展览目的
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推动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及《新城市议程》,宣传我国新型城镇化战略成就,推进人居领域“一带一路”建设,展示国内外在城市治理领域涌现的新理念、新模式和新方法,提高世界城市日影响力。
二、展览主题
城市治理,开放创新
三、展览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10月30日至11月1日
地点:广州***国际会议中心二楼连廊
四、组展单位
主办单位:联合国人居署、中国建设报社、上海世界城市日
事务协调中心
承办单位:上海世界城市日事务协调中心
五、具体方案
(一)展示总面积:约1000平方米。
(二)展示内容。
1.各地在城市与区域空间协调发展、应对新型城镇化城镇格局动态变化等方面的新战略和新举措。
2.各地在城市规划信息化与城市空间数据模型建立等领域的相关成果。
3.各地在提升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城市文明对生态功能演变响应能力的新理念和新方法。
4.各地在完善城市管理体系,发展不同空间尺度、不同运作形式的城市治理体制中涌现的优秀案例。
5.各地在运用网格化智慧城市管理体系促进城市管理实现精细化和综合管理效能提升等方面的典型案例。
6.各地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制度、运行模式、管理方法、执法机制等方面的创新案例。
7.各地在“公众参与”为导向的主体多元化城市管理机制的创新实践。
8.各地在城市更新和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杰出案例。
(三)展示形式。
案例区域:以案例文字( 300字左右 )、数据图表、图片版面、案例模型、多媒体、触摸屏互动(2-3个)为主。
图片区域:以实景图片配文字说明为主。
影像区域:以宣传片为主。
(四)各地展示面积。
由各地自行申报,原则上每个省份的展示面积不超过20-30平方米,承办单位将根据申报情况作整体协调。
(五)展示费用。
此展为公益性展览,不收取场地费,仅收取布展成本费。
六、组展时间安排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协助组织本地区相关单位和项目参展。有关时间安排如下:
时 间
工 作 计 划
8月15日以前
各省按照本组展方案要求组织整理文字、图片、数据、模型、宣传片等素材,并报送至展览承办单位(上海世界城市日事务协调中心)。
8月16日至31日
上海世界城市日事务协调中心整理各省申报材料,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进行审核,确认参展项目。
9月1日至20日
上海世界城市日事务协调中心组织设计、与各项目申报方进行沟通并定稿。
9月21日至10月20日
上海世界城市日事务协调中心进行展览制作。
10月21日至29日
布展。
10月30日至11月1日
在广州***国际会议中心二楼连廊展出。
附件3
世界城市日、世界住房日背景情况
2016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开展世界城市日、世界住房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的要求。有关世界城市日和世界住房日的背景情况如下:
一、世界城市日
2013年12月28日,第68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决定自2014年起将每年的10月31日设为“世界城市日”。这是迄今由我国在联合国推动设立的唯一国际日。
(一)设立世界城市日的背景。
城市,让生活更美好。这是2010年中国上海世博会的主题,也是当今世界许多国家人民的共识。站在全球的角度历史看,城市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经阶段。进入21世纪,世界已步入“城市时代”。发达国家面临城市更新改造和进一步发展的问题,发展中国家面临快速城市化的挑战。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全世界面临的最重要任务之一,必须动员国际社会来共同关注。
为了有效延续2010年中国上海世博会的理念,促进世界各国政府更加关注城市化和城市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在上海世博会闭幕之日,上海世博会组委会、国际展览局和联合国人居署三方在上海世博会高峰论坛上共同发表《上海宣言》,倡议将每年的10月31日设立为“世界城市日”。
(二)设立世界城市日的意义。
世界城市日是我国在联合国推动设立的唯一国际日,该国际日符合我国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方向,有利于提升国际社会对全球城市化进程的关注,推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应对气候变化挑战,促进相关国际合作。设立世界城市日可以搭建一个更加坚实的交流与合作平台,为社会各界深入讨论和协商解决城市问题创造条件。借助这一平台,不同国家、组织之间,相互分享交流,相互学习借鉴,携手建设更加绿色、宜居、便利、和谐的城市。
(三)世界城市日与世界住房日(人居日)的关系。
1985年12月,联合国将每年10月的第一个星期一设为“世界人居日(后译为世界住房日)”,主要是为了引起人们对于住房问题的关注。但是,城市问题不仅涉及住房及其有关的土地、环境等方面,还包括就业、教育、健康、安全、交通、能源、文化等内容。事实上,世界人居日的主题从1986年第一届的“住房是我的权利”到2013年的“城市交通”,体现了时代发展的趋势。因而,设立“世界城市日”是对“世界人居日”的丰富和发展。“世界城市日”与“世界人居日”相辅相成,联合国人居署已将每年10月命名为“城市十月”。
(四)申设世界城市日大事记。
2010年10月31日,上海世博会组委会、国际展览局和联合国人居署三方在上海世博会高峰论坛上共同发表《上海宣言》,倡议将每年的10月31日设立为“世界城市日”。
2012年6月11日,国际展览局在第151 次全体大会上通过决议,支持向联合国提出设立“世界城市日”的提议,并赞成将10月31日设为“世界城市日”。
2013年4月19日,联合国人居署第24届理事会以协商一致的方式通过决议,建议联大设立“世界城市日”。
2013年7月24日,联合国经社理事会通过决议,核可联合国人居署理事会关于设立“世界城市日”的建议。
2013年12月7日,第68届联合国大会第二委员会通过关于人类居住问题的决议,决定自2014年起将每年的10月31日设为“世界城市日”。
2013年12月28日,第68届联合国大会全会程序性核可第二委员会通过的所有决议,包括涉及设立“世界城市日”的有关决议。
(五)世界城市日有关活动情况。
2014年10月31日,首届“世界城市日”全球庆典活动在上海举办,来自37个国家的嘉宾出席,国务院总理某某、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分别发来贺信和祝辞。当天,纽约联合国总部和全球12个国家也举办了数10场庆祝活动,“世界城市日”这一新诞生的国际日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认可。
经与人居署等方面共同研究,2015年、2016年10月31日第二届、第三届世界城市日的主题分别确定为“城市设计,共创宜居”“共建城市,共享发展”。两届“世界城市日”活动主要包括:
1.中国主场活动。
为进一步宣传世界城市日,提升在国内外的知晓度和影响力,促进相关国际交流合作,2015年、2016年10月31日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国人居署分别与上海市人民政府、福建省人民政府在上海、厦门共同举办两届世界城市日论坛,围绕年度主题,探讨各国在城市可持续发展领域共同面临的问题。
2.全球主场活动。
2015年“世界城市日”全球主场纪念活动在意大利米兰举行,由联合国人居署、米兰市政府、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2015年5月1日至10月31日,米兰举办上海世博会之后的又一次世博会。米兰是世界设计之都,是上海的友好城市,在米兰举办主场纪念活动,既与2015世界城市日年度主题契合,又体现了“世界城市日”与世博会的传承关系。
2016年10月31日,世界城市日全球主场活动在厄瓜多尔基多举办。由联合国人居署、厄瓜多尔住房部及基多市政府、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
此外,作为“世界城市日”系列活动之一,2015年、2016年10月31日至11月2日,中国建筑学会、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上海世界城市日事务协调中心与联合国人居署在上海展览中心联合举办“上海国际城市与建筑博览会”,展示国内外优秀的城市设计、规划和建筑创作作品以及重大基础设施工程经典案例。
二、世界住房日(人居日)
(一)世界人居日的由来。
为唤起人们对人类自身住房状况和拥有适当住房的基本权利的关注,1985年12月,第40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设立“世界人居日(World Habitat Day)”,具体时间定在每年10月的第一个星期一。联合国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并在不同城市举办全球庆典活动,旨在借这一天来提醒全世界审视各国城镇发展状况、落实《人居议程》以及人人享有适当住房的基本权利的情况。
(二)中译文由“世界生境日”“世界住房日”到“世界人居日”的演变。
1985年联合国大会40/202决议的中文版将World Habitat Day译为“世界生境日”。
1996年以前,联合国每年围绕“住房”确定World Habitat Day的主题,因此,我部将其译为“世界住房日”。
自1996年开始,联合国根据全球发展形势确定的主题出现了变化,变得越来越宽泛,早已超出了住房的范畴。又鉴于英文Habitat一词涵义远大于住房,从1998年开始,我部将“世界住房日”的译法改为“世界人居日”。目前,联合国也用此译法。
2016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沿用了中译文“世界住房日”。
(三)中国城市作为世界人居日全球庆典主会场的历史
中国的大连市和上海市曾于1999年和2010年分别作为“世界人居日”全球庆典的主会场,由我部与两市人民政府及联合国人居署共同合作主办了相关活动。
(四)历年世界人居日的主题。
年份
主 题
年份
主 题
1986年
住房是我的权利
1987年
为无家可归者提供住房
1988年
住房和社区
1989年
住房、健康和家庭
1990年
住房和城市化
1991年
住房和居住环境
1992年
住房与可持续发展
1993年
妇女与住房发展
1994年
住房与家庭
1995年
住房-邻里关系
1996年
城市化、公民资格和人类团结
1997年

未来的城市

1998年
更安全的城市
1999年
人人共有的城市
2000年
妇女参与城市管理
2001年
没有贫民窟的城市
年份
主 题
年份
主 题
2002年
城市与城市的合作
2003年
城市供水与卫生
2004年
城市-农村发展的动力
2005年
千年发展目标与城市
2006年
城市-希望之乡
2007年
安全的城市,公正的城市
2008年
和谐城市
2009年
规划我们的城市未来
2010年
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2011年
城市与气候变化
2012年
改变城市,创造机遇
2013年
城市交通
2014年
来自贫民窟的声音
2015年
人人享有公共空间
2016年
以住房为中心


附件4
“联合国人居奖”“迪拜国际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
获奖名单
一、“联合国人居奖” 获奖名单
1. 1990年 唐山市人民政府 震后重建项目
2. 1992年 深圳市住宅局 深圳市城市住宅建设项目
3. 1995年 上海市住房解困项目
4. 1996年 建设部部长侯捷(特别表彰奖)
5. 1997年 中山市市长
6. 1998年 成都市府南河综合整治项目
7. 1998年 沈阳市市长
8. 1999年 大连市市长
9. 2001年 杭州市人民政府
10. 2002年 包头市人民政府
11. 2003年 威海市政府
12. 2004年 厦门市人民政府
13. 2005年 烟台市人民政府
14. 2006年 扬州市人民政府
15. 2007年 南宁市人民政府
16. 2008年 南京市(特别表彰奖)
17. 2008年 张家港市
18. 2008年 绍兴市
19. 2009年 日照市政府
20. 2010年 昆山市人民政府
21. 2012年 安吉县
22. 2013年 寿光市人民政府
二、“迪拜国际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获奖名单
(不包括中国大陆以外地区)
1. 1996年 安徽省农村地区的灾后重建项目
2. 1998年 珠海市综合改善城市环境项目
3. 2000年 成都府南河综合整治工程
4. 2002年 广东省广州市的城市发展规划项目
5. 2004年 唐山市南部采煤下沉区生态建设项目
6. 2008年 上海新青浦项目
7. 2012年 临汾市公厕改善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
附件5
国内参会人员报名表
单位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请于2017年9月30日前传至广州市筹备委员会办公室。
传真:020-8319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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