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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世界城市日”和“世界住房日”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世界城市日”和“世界住房日”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建办外函[2016]739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世界城市日”和“世界住房日”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建办外函[2016]739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副省级市建委(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配合联合国第三次人类住区大会(人居三),做好“世界城市日”“世界住房日”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我部与联合国人居署初步商定,2016年度世界城市日主题英文为“Sharing Inclusive Cities”,对应中文为“共建城市,共享发展”。
二、积极开展相关主题活动。请各地特别是获“联合国人居奖”和“迪拜国际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的城市根据《若干意见》要求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共建城市、共享发展”为主题,结合本地实际,在“世界城市日”“世界住房日”(背景情况见附件1)期间组织开展有声有色、形式多样的系列主题活动,宣传各地在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方面取得的成绩,鼓励社会各界和公众共同参与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请各地将活动安排计划及活动开展情况分别于2016年9月底和11月底前报我部计划财务外事司。我部将把各地开展“世界城市日”和“世界住房日”主题宣传活动情况汇总后报国务院。
三、组织参加厦门主场活动。为进一步宣传“世界城市日”,提升“世界城市日”国内外知晓度和影响力,促进相关国际交流与合作,我部会同福建省人民政府与联合国人居署,于2016年10月31日在厦门共同主办“2016世界城市日论坛”。论坛由厦门市人民政府承办,中国市长协会、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上海世界城市日事务协调中心协办。论坛将围绕今年“世界城市日”主题,重点研讨城市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等方面的议题,探讨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及相关国家开展城市发展领域国际合作的途径。论坛拟发表《城市发展厦门倡议》。论坛参会人员主要包括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由中国市长协会邀请)以及相关专业团体、科研院校等单位代表,同时,邀请联合国人居署官员、“一带一路”沿线及相关国家政府主管部门官员和城市管理者、国际城市问题专家参会。
请各地根据论坛议程草案(附件2),协助做好组织工作,派2-3人参会,并于2016年9月底前将参会人员报名表传真至论坛筹备组。有关差旅食宿费自理。
四、协助做好参展工作。作为“世界城市日”“世界住房日”系列活动,联合国人居署、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上海世界城市日事务协调中心将于2016年10月31日至11月2日在厦门共同举办“世界城市日主题展”,我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将于2016年10月13日至15日在北京举办“世界住房日专题展”,分别展示“十二五”时期我国城市发展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成就,以及国内外城市规划设计、城市建设优秀案例。请各地根据组展方案(附件3、4),协助做好参展工作。具体事宜可直接与举办单位联系。
五、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在“世界城市日”和“世界住房日”期间,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在中央主要媒体开展相关的主题宣传活动。各地也要利用各类媒体积极开展相关宣传活动。
联系人:计划财务外事司 李?隆⒌陨偾唷⒀罹⑺?
电 话:010-58934049
传 真:010-68313669
世界城市日论坛筹备组联系人:厦门市建设局 吴佳佳
电 话:0592-8122651
传 真:0592-8122695
世界城市日主题展联系人:上海世界城市日事务协调中心 杨志鸣
电 话:021-63850119
世界住房日专题展联系人: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 陈鑫玉
电 话:010-57811773,57811774
附件:1.世界城市日、世界住房日背景情况
2.2016世界城市日论坛议程(草案)
3.世界城市日主题展组展方案
4.世界住房日专题展组展方案
5.“联合国人居奖”“迪拜国际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获奖城市名单
6.国内参会人员报名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6年8月8日
附件1
世界城市日、世界住房日背景情况
一、世界城市日
2013年12月28日,第68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决定自2014年起将每年的10月31日设为“世界城市日”。这是迄今由我国在联合国推动设立的唯一国际日。
(一)设立“世界城市日”的背景
城市,让生活更美好。这是2010年中国上海世博会的主题,也是当今世界许多国家人民的共识。站在全球的角度历史看,城市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经阶段。进入21世纪,世界已步入“城市时代”。发达国家面临城市更新改造和进一步发展的问题,发展中国家面临快速城市化的挑战。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全世界面临的最重要任务之一,必须动员国际社会来共同关注。
为了有效延续2010年中国上海世博会的理念,促进世界各国政府更加关注城市化和城市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在上海世博会闭幕之日,上海世博会组委会、国际展览局和联合国人居署三方在上海世博会高峰论坛上共同发表《上海宣言》,倡议将每年的10月31日设立为“世界城市日”。
(二)设立“世界城市日”的意义
“世界城市日”是我国在联合国推动设立的唯一国际日,该国际日符合我国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方向,有利于提升国际社会对全球城市化进程的关注,推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应对气候变化挑战,促进相关国际合作。设立“世界城市日”,可以搭建一个更加坚实的交流与合作平台,为社会各界深入讨论和协商解决城市问题创造条件。借助这一平台,不同国家、组织之间,相互分享交流,相互学习借鉴,携手建设更加绿色、宜居、便利、和谐的城市。
(三)“世界城市日”与“世界住房日(人居日)”的关系
1985年12月,联合国每年十月的第一个星期一设为“世界人居日(后来译为世界住房日)”,主要是为了引起人们对于住房问题的关注。但是,城市问题不仅涉及住房及其有关的土地、环境等方面,还包括就业、教育、健康、安全、交通、能源、文化等内容。事实上,“世界人居日”的主题,从1986年第一届的“住房是我的权利”,到2013年的“城市交通”,体现了时代发展的趋势。因而,设立“世界城市日”,是对“世界人居日”的丰富和发展。“世界城市日”与“世界人居日”相辅相成,联合国人居署已将每年十月命名为“城市十月”。
(四)申设“世界城市日”大事记
2010年10月31日,上海世博会组委会、国际展览局和联合国三方在上海世博会高峰论坛上共同发表《上海宣言》,倡议将每年的10月31日设立为“世界城市日”。
2012年6月11日,国际展览局在第151 次全体大会上通过决议,支持向联合国提出设立“世界城市日”的提议,并赞成将10月31日设为“世界城市日”。
2013年4月19日,联合国人居署第24届理事会以协商一致的方式通过决议,建议联大设立“世界城市日”。
2013年7月24日,联合国经社理事会通过决议,核可联合国人居署理事会关于设立“世界城市日”的建议。
2013年12月7日,第68届联合国大会第二委员会通过关于人类居住问题的决议,决定自2014年起将每年的10月31日设为“世界城市日”。
2013年12月28日,第68届联合国大会全会程序性核可第二委员会通过的所有决议,包括涉及设立“世界城市日”的有关决议。
(五)“世界城市日”有关活动情况
2014年10月31日,首届“世界城市日”国际庆典活动在上海举办,来自37个国家的嘉宾出席,国务院总理某某、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分别发来贺信和祝辞。当天,纽约联合国总部和全球12个国家也举办了数十场庆祝活动,“世界城市日”这一新诞生的国际日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认可。
2015年10月31日是第二届“世界城市日”。根据联合国人居署的规定,每届“世界城市日”都应有最契合当前形势的年度主题。经与人居署等方面共同研究,2015年的主题确定为“城市设计,共创宜居”。它既贴合“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总主题,反映了国际社会对城市设计问题的共同关注,也体现了城市管理者、设计者和市民之间的互动关系,表现出城市与居民共生的人文关怀。2015年的“世界城市日”活动主要包括:
1.中国主场活动
为进一步宣传“世界城市日”,提升在国内外的知晓度和影响力,促进相关国际交流合作,2015年10月3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上海市政府与联合国人居署在上海共同举办“2015世界城市日论坛”,围绕2015年“世界城市日”主题,重点讨论城市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等方面的议题,并探讨各国在城市可持续发展领域共同面临的问题。
2.国际主场活动
2015年“世界城市日”国际主场纪念活动于2015年10月31日在意大利米兰举行,由联合国人居署、米兰市政府、上海市政府共同主办。
2015年5月1日至10月31日,米兰正举办上海世博会之后的又一次世博会。米兰是世界设计之都,是上海的友好城市。在米兰举办主场纪念活动,既与2015“世界城市日”年度主题契合,又体现了“世界城市日”与世博会的传承关系。
此外,作为“世界城市日”系列活动之一,2015年10月31日至11月2日,中国建筑学会、上海世界城市日事务协调中心与联合国人居署在上海展览中心联合举办“上海国际城市与建筑博览会”,展示国内外优秀的城市设计、城市规划和建筑创作作品以及重大基础设施工程经典案例。
二、世界住房日(人居日)
(一)世界人居日的由来
为唤起人们对人类自身住房状况和拥有适当住房的基本权利的关注,1985年12月,第40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设立“世界人居日(World Habitat Day)”,具体时间定在每年10月的第一个星期一。联合国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并在不同城市举办全球庆典活动,旨在借这一天来提醒全世界审视各国城镇发展状况、落实《人居议程》以及人人享有适当住房的基本权利的情况。
(二)中译文由“世界生境日”“世界住房日”到“世界人居日”的演变
1985年联大40/202决议的中文版将World Habitat Day译为“世界生境日”。
1996年以前,联合国每年围绕“住房”确定World Habitat Day的主题,因此,我部将其译为“世界住房日”。
自1996年开始,联合国根据全球发展形势确定的主题出现了变化,变得越来越宽泛,早已超出了住房的范畴。又鉴于英文Habitat一词涵义远大于住房,从1998年开始,我部将“世界住房日”的译法改为“世界人居日”。目前,联合国也用此译法。
(三)中国城市作为“世界人居日”全球庆典主会场的历史
中国的大连市和上海市曾于1999年和2010年分别作为“世界人居日”全球庆典的主会场,由我部与两市市政府及联合国人居署共同合作主办了相关活动。
(四)历年世界人居日的主题
1986年- 住房是我的权利
1987年- 为无家可归者提供住房
1988年- 住房和社区
1989年- 住房、健康和家庭
1990年- 住房和城市化
1991年- 住房和居住环境
1992年- 住房与可持续发展
1993年- 妇女与住房发展
1994年- 住房与家庭
1995年- 住房-邻里关系
1996年- 城市化、公民资格和人类团结
1997年- 未来的城市
1998年- 更安全的城市
1999年- 人人共有的城市
2000年- 妇女参与城市管理
2001年- 没有贫民窟的城市
2002年- 城市与城市的合作
2003年- 城市供水与卫生
2004年- 城市-农村发展的动力
2005年- 千年发展目标与城市
2006年- 城市-希望之乡
2007年- 安全的城市,公正的城市
2008年- 和谐城市
2009年- 规划我们的城市未来
2010年- 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2011年- 城市与气候变化
2012年- 改变城市,创造机遇
2013年- 城市交通
2014年- 来自贫民窟的声音
2015年- 人人享有公共空间
附件2
2016世界城市日论坛议程(草案)
一、时间和地点
2016年10月31日,厦门市
二、规模
约350-400人
三、论坛主题
共建城市,共享发展(Sharing Inclusive Cities)
四、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联合国人居署、住房城乡建设部、福建省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厦门市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中国市长协会、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上海世界城市日事务协调中心
五、论坛日程安排
2016年10月30日(星期日)
18:30-21:00
欢迎晚宴暨“美丽中国?厦门之夜”宣介活动
2016年10月31日(星期一)
09:00-09:30
开幕式
联合国人居署、住房城乡建设部、福建省人民政府、中国市长协会领导致辞
09:30-09:50
厦门市主要领导发表主题演讲
09:50-10:10
外国副部长级政府代表发表主题演讲
10:10-10:25
中国专家发表主题演讲
10:25-10:40
国外专家发表主题演讲
10:40-10:50
青年代表发表主题演讲
10:50-11:10
中国市长协会负责人宣读《城市发展厦门倡议》,中外代表共同签署
11:10-12:00
参观“世界城市日主题展”
12:00-13:30
午餐
13:30-15:30

市长论坛(对话)
主持人:中国市长协会负责人
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研究院负责人
发言者:中外市长6人,市民代表1人,学生代表1人
议 程:1. 主持人介绍嘉宾;
2. 主持人解读主题;
3. 中外市长就议题发表演讲;
4. 中外市长与市民、学生代表互动对话;
5. 主持人总结发言。
15:30-16:00
茶歇
16:00-18:00
专家论坛(对话)
主持人:中国城市规划学会负责人
发言者:中外城市问题专家6-8位
议 程:1. 主持人介绍嘉宾;
2. 主持人解读主题;
3. 中外专家就议题发表演讲;
4. 主持人总结发言。
18:00-19:30
自助晚餐
20:00-21:10
厦门爱乐乐团专场音乐演出
会议语言:汉语、英语同声传译
附件3
世界城市日主题展组展方案
一、展会背景
“世界城市日”是中国政府在联合国推动设立的首个国际日。它来源于上海世博会的精神遗产,并以上海世博会主题“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作为总主题。“世界城市日”的设立激励人类为城市创新与和谐发展而不懈追求与奋斗。2016年世界城市日主题为“共建城市、共享发展”。
2015年12月,时隔37年,中央召开城市工作会议,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对全国城市发展工作提出了新目标、新要求。
2016年10月,时隔20年,联合国计划召开第三次人类居住大会(人居三),大会将通过《新城市议程》,为今后20年世界城市发展确立方向和目标。
二、展会目的
“十二五”期间我国城镇化波澜壮阔,城市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今年10月31日“世界城市日”中国主场活动,选择在联合国人居奖获奖城市厦门举行,同期举办“世界城市日主题展”,展示1996年以来特别是“十二五”期间中国城市规划建设发展的成功案例,“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世界城市日”总主题与创新、协调、绿色、开发、共享的发展理念紧密结合起来,与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联合国人居三通过的《新城市议程》紧密结合起来。
三、组织机构
审批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
主办单位:
联合国人居署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
上海世界城市日事务协调中心
承办单位:
上海世界城市日事务协调中心
四、时间、地点、费用
展会时间:2016年10月31日-11月2日
布展时间:2016年10月29日-10月30日
地点:厦门?国际会议中心
费用:由参展单位承担,鉴于此为公益性展览,收费标准按照以展养展、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
五、组展方案
(一)展示面积:约1000?O
(二)展示形式:
在国宴厅门口以展板形式为主,结合LED屏幕、触摸屏、现场解说、宣传手册等。整体展区设计为“简约、轻盈、通透、流畅”营造良好的观展空间。福建厦门展区可以使用沙盘模型等形式。
(三)展示内容:
1.世界城市日主题宣传篇
2.联合国人居奖城市篇
3.其他国内外优秀案例篇
(四)组展工作流程:
1.住房城乡建部发出开展“世界城市日”活动通知
2.各省市向承办单位申报参展项目
3.主办单位组织专家组评审、推荐参展项目
4. 承办单位实施布展
附件4
世界住房日专题展组展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宣传和展示我国住房建设以及人居环境改善的成果,深入交流住房建设在规划、选址,户型设计,建设装修以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创造安全、适用、健康的居住环境,结合中国国际住宅产业暨建筑工业化产品与设备博览会,专门设立“2016年世界住房日专题成就展”专题展,全面展示我国“十二五”时期住房建设领域特别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发展成就。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展示时间:2016年10月13-15日
展示地点: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新馆)
二、展示主题
“改善人居、绿色发展”(待定)
三、展示内容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住房建设数量质量和人居环境等各方面取得的成就;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发展成就及优秀案例;
(三)装配式建造方式在保障性住房中的应用案例;
(四)优秀住区规划、建筑设计、户型设计方案以及社区环境案例或沙盘展示;
(五)新技术、新材料、新产业、新工艺在住房建设中的应用及实物展示;
(六)农村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游牧民定居点建设、新农村建设等)建设成就。
四、相关要求
(一)展示理念上,突出静态与动态相结合,局部与全方位相结合,历史与现实相结合,过程和成果相结合,全面反映本省市保障性住房的成就和成果,体现本省市特点的方面要重点体现。揭示建设历程,讲好住房建设和人居环境发展成就背后的故事,凸显保障性住房建设成就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的重大影响。
(二)展示形式上,以图片、图表、数据、文字、多媒体、沙盘、模型展示为主,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展示住房建设和人居环境成果,通过实物对比展示、数据对比分析等直观的方式展示“十二五”时期取得的成就,同时加强与观众的互动,通过多种信息手段提高观众参观兴趣,增强展示效果。
(三)展示面积自定,建议每个省份不低于36平方米。展板规格建议尺寸:90cm(宽)×120cm(高)。
五、场地费用
标准展位(12?O起)1300元/?O;
室内光地(54?O起)1200元/?O。
六、时间安排
组展工作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协助做好本专题展的组织工作,并组织本地区相关单位和项目参展、参观.
申报阶段(6月13日-7月31日):由各省份按照方案要求自行组织整理图片、图表、数据、文字说明等各种素材,并及时报送组织单位。
制作阶段(8月1日-10月10日):此阶段参展各省份根据所展示内容进行展示设计和制作。
布展阶段(10月11日-10月12日):参展各省份安排相关人员进馆进行布展工作。
展出阶段(10月13日-10月15日):在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新馆)展出。
七、联系方式
1.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100835)
电 话: 010-57811773,57811774
2、中国建筑文化中心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3号(100037)
电 话: 010-88082137
附件5
“联合国人居奖”“迪拜国际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
获奖城市名单
一、“联合国人居奖” 获奖城市名单
1. 1990年 唐山市人民政府 震后重建项目
2. 1992年 深圳市住宅局 深圳市城市住宅建设项目
3. 1995年 上海市住房解困项目
4. 1996年 建设部部长侯捷(特别表彰奖)
5. 1997年 中山市市长
6. 1998年 成都市府南河综合整治项目
7. 1998年 沈阳市市长
8. 1999年 大连市市长
9. 2001年 杭州市人民政府
10. 2002年 包头市人民政府
11. 2003年 威海市政府
12. 2004年 厦门市人民政府
13. 2005年 烟台市人民政府
14. 2006年 扬州市人民政府
15. 2007年 南宁市人民政府
16. 2008年 南京市(特别表彰奖)
17. 2008年 张家港市
18. 2008年 绍兴市
19. 2009年 日照市政府
20. 2010年 昆山市人民政府
21. 2012年 安吉县
22. 2013年 寿光市人民政府
二、“迪拜国际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获奖城市名单
(不包括中国大陆以外地区)
1. 1996年 安徽省农村地区的灾后重建项目
2. 1998年 珠海市综合改善城市环境项目
3. 2000年 成都府南河综合整治工程
4. 2002年 广东省广州市的城市发展规划项目
5. 2004年 唐山市南部采煤下沉区生态建设项目
6. 2008年 上海新青浦项目
7. 2012年 临汾市公厕改善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
附件6
2016世界城市日论坛国内参会人员报名表
序号
工作单位
姓名
职务
电话
手机
传真
电子邮箱
1
2
3

单位盖章:
请将报名表于2016年8月底前传真至住房城乡建设部计划财务外事司
联系人:住房城乡建设部计划财务外事司 李??
电话:010-58934049,传真:010-68313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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