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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关于“爱国歌曲大家唱--全国教育系统‘祖国万岁’歌咏活动”的补充通知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关于“爱国歌曲大家唱--全国教育系统‘祖国万岁’歌咏活动”的补充通知(教体艺司函〔2009〕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爱国歌曲大家唱-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关于“爱国歌曲大家唱--全国教育系统‘祖国万岁’歌咏活动”的补充通知
(教体艺司函〔2009〕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爱国歌曲大家唱--全国教育系统‘祖国万岁’歌咏活动”集中演唱活动定于9月中旬在重庆市进行,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集中演唱活动于9月10日至9月14日在重庆师范大学举行。9月10日下午4:00之前报到,9月14日离会。
二、参加人员
每个省(区、市)选派一支学校合唱队参加,每个队不超过43人,其中合唱队员不超过40人,带队教师、指挥和钢琴伴奏不超过3人;中学合唱队可增派带队教师1人。参加活动的学校名单见附件1。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派2人参加(其中1人担任领队,1人担任汇演的评选工作)。
三、活动内容
集中演唱活动分为两部分:“爱国歌曲大家唱--全国教育系统‘祖国万岁’歌咏活动汇演”(简称“汇演”)和“爱国歌曲大家唱--全国教育系统‘祖国万岁’歌咏大会”(简称“歌咏大会”)。
1.关于汇演
9月11日上午同时进行两场汇演。各队参加汇演的歌曲为2首,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其中一首必须是教育部推荐的76首歌曲或十部委推荐的100首歌曲,另外一首可以自选。自选歌曲内容应符合本次歌咏活动的主题要求。凡自选歌曲,须将所选歌曲的歌词报送我司审核。参加汇演的歌曲演唱均用钢琴伴奏。
两场汇演由中国教育电视台和重庆电视台录像播出。
2.关于歌咏大会
9月13日晚举行歌咏大会。各省(区、市)合唱队每3-4个队编为一个组合,演唱2首歌曲。有关分组、演唱歌曲和服装要求等见附件2。各队须按照所提供的统一版本歌谱排练演唱。各组长单位负责牵头、组织排练、落实领唱、服装等,并协调有关工作。歌咏大会的指挥由大会统一安排,伴奏统一由交响乐队承担。
歌咏大会由中国教育电视台和重庆电视台进行电视直播,并在中央电视台录像播出。
四、日程安排
9月10日晚,参加汇演的各合唱队走台。
11日上午10:00,在重庆师范大学演出厅和音乐厅分别举行两场汇演。
11日下午和12日全天,歌咏大会的分组排练与合练。
12日晚,歌咏大会彩排,录像。
13日全天,由导演组机动安排。
13日晚,歌咏大会现场直播。
五、评选与奖励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祖国万岁”歌咏活动的通知》,本次歌咏活动设省级、地市级和县级优秀组织奖以及高校优秀组织奖。省级优秀组织奖根据各省(区、市)报送的相关活动材料评选。地市级、县级优秀组织奖以及高校优秀组织奖按参与歌咏活动单位30%的比例评选,请各省根据评选要求,于8月20日之前将优秀组织奖推荐名单报我司(推荐表见附件3)。
同时,根据本次集中汇演的成绩和参加歌咏大会的综合表现,评出参演学校的优秀演唱奖。两场汇演由专家、学生观众和各省艺术专干组成评选团进行评选;所占权重:专家50%,学生观众25%,各省艺术专干25%。
六、安全工作
各校合唱队要做好学生安全工作预案。参加活动的全体成员应购买人身保险,报到时须提供保险单(复印件)。要认真做好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相关工作。
七、材料报送
各合唱队参加汇演的歌曲报送表(见附件4)于7月28日前报送我司,以供编印秩序册。歌曲报送后不得更改。
各省(区、市)参加人员登记表、赴渝信息表(见附件5、附件6)分别于8月15日、9月1日前传真至重庆师范大学,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重庆师范大学邮箱,以便安排食宿及接送站。
各合唱队赴渝参加歌咏活动时应携带本校校旗。另,须提前提供本校校旗样式(包括学校徽识、学校全名及校旗标准色),于8月15日前用电子邮件报送重庆师范大学,以便统一制作布置会场。
八、接送站安排
接待组根据规定的报到和离会时间安排接送站。未按规定时间抵渝和离会的,不负责安排接待。个别地区因交通原因不能于9月10日下午4:00前报到的,可提前一天于9月9日报到,由接待组负责安排接待。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重庆师范大学联系人:陈兰,电话023-65363575;赵艳君,电话023-65362555;付长波,电话023-65910033。传真:023-65363333。电子邮箱:msk@cqnu.edu.cn。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联系人:陈蓓蓓、罗晶,电话/传真:010-66097189,电子邮箱:yishuchuone@moe.edu.cn, yishuchutwo@moe.edu.cn。
附件:1.“祖国万岁”歌咏活动参演学校名单
2.“祖国万岁”歌咏大会歌曲演唱方案
3.“祖国万岁”歌咏活动优秀组织奖推荐表
4.“祖国万岁”歌咏活动汇演歌曲报送表
5.“祖国万岁”歌咏活动参加人员登记表
6.“祖国万岁”歌咏活动参加人员赴渝信息表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二????九年七月七日
附件1:
“祖国万岁”歌咏活动参演学校名单
北京市潞河中学
天津大学
保定学院
山西大学
内蒙古工业大学
沈阳师范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大庆第四中学
华东师范大学
南京第九中学
杭州第十四中学
安徽师范大学
福建师范大学
南昌航空大学
济南艺术学校
郑州市第三十中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湖南师范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广西艺术学院
海南师范大学
重庆大学
西南大学
重庆师范大学
重庆沙坪坝区树人小学
电子科技大学
贵阳一中
玉溪师范学院
拉萨中学
西安铁一中学
兰州市十四中学
青海师范大学附中
北方民族大学
新疆奎屯市第二中学

附件2:
“祖国万岁”歌咏大会歌曲演唱方案
顺序
歌曲名称
演唱方式
服装要求
演唱队伍
备注

《祖国颂》
男高女高领唱、混声合唱
重庆大中小学学生,以重庆师范大学为主





《东方红》
混声合唱、方阵歌声互动
以红色为主
华东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
南昌航空大学、济南艺术学校
《七律?长征》
男高领唱、混声合唱

《抗日军政大学校歌》
齐唱、方阵参与齐唱
福建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在太行山上》
混声合唱

《红梅赞》
女齐领唱、混声合唱
华南师范大学*、保定学院
北京市潞河中学、杭州第十四中学
《我的祖国》
女高领唱、混声合唱、方阵动作互动
第二乐章

《我和我的祖国》
混声合唱
以淡雅为主
沈阳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
山西大学
《长江之歌》
男高女高领唱、混声合唱

《我们多么幸福》
混声合唱
南京市第九中学*、西安铁一中学
郑州市第三十中学、新疆奎屯市第二中学
《让我们荡起双桨》
混声合唱、第三段歌声互动

《美丽的草原我的家》
混声合唱、西南大学配伴奏
天津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
拉萨中学、兰州市十四中学
《天路》
混声合唱、西南大学配伴奏

《在希望的田野上》
女高领唱、混声合唱
重庆教师合唱团,以重庆大学为主
《共和国之恋》
混声合唱、副歌方阵歌声互动
第三乐章

《在灿烂阳光下》
混声合唱
多彩、可着各民族服装
东北师范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青海师范大学附中、大庆第四中学
《今天是你的生日》
女齐领唱、混声合唱

《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
童声合唱、第二段全场齐唱
重庆少儿合唱团,以重庆沙坪坝区树人小学为主
《歌唱祖国》
童声领唱、混声合唱、全场齐唱
转调F降至B

《中国,中国,鲜红的太阳永不落》
两部轮唱、混声合唱、方阵互动轮唱
广西艺术学院*、北方民族大学
玉溪师范学院、贵阳一中
《爱我中华》
混声合唱

注:带*的为组长单位
附件3:
“祖国万岁”歌咏活动优秀组织奖推荐表
____________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公章)

地(市)级
县(市)级
高 校
备注
实有数




参与活动数




推荐数




推荐名单
(填写地市、县和高校的单位全称)




注:此表于8月20日之前报送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附件4: “祖国万岁”歌咏活动汇演歌曲报送表

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公章)
带队教师姓名: 座机: 手机:
学校名称
节目形式
(混声合唱、男声合唱、女声合唱、童声合唱)
演唱歌曲
节目
总时长
合唱队员人数
指挥姓名
钢琴伴奏姓名
备注



注:1. 自选歌曲在“备注”栏中注明,歌词须同此表一并报送;
2. 此表于7月28日前报送至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以便编印秩序册。
附件5: “祖国万岁”歌咏活动参加人员登记表
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公章)
1.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姓名
性别
民族
单位及职务
是否担任
领队
是否担任
汇演评选
联系电话
(座机及手机)
备 注

2.参演学校
学校名称
合唱队员人数
带队教师、指挥、钢伴人数
带队教师姓名
及联系电话(手机)
备 注





注:1. 如有饮食或其他方面特殊要求的,请在“备注”栏中说明,并注明具体人数;
2. 此表于8月15日前报重庆师范大学,以便安排食宿等。
附件6:
“祖国万岁”歌咏活动参加人员赴渝信息表
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公章)
1.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姓名
性别
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座机及手机)
抵渝时间及
车次(航班)
返程时间及
车次(航班)
备注

2.合唱队
学校名称

赴渝人数
带队教师姓名
及联系电话(手机)
抵渝时间及
车次(航班)
返程时间及
车次(航班)
备注

注:1. 若返程车次(航班)尚未确定,请在该栏中填写是否需要代订返程车票(机票)及预计返程的时间、车次(航班号);
2. 此表于9月1日前报重庆师范大学,以便安排接送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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