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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09年普通高中课改实验省教师远程培训项目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09年普通高中课改实验省教师远程培训项目的通知(教师厅函[2009]3号)河北、内蒙古、湖北、云南省(自治区)教育厅:根据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总体部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09年普通高中课改实验省教师远程培训项目的通知
(教师厅函[2009]3号)
河北、内蒙古、湖北、云南省(自治区)教育厅:
根据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总体部署,我部决定组织实施“2009年普通高中课改实验省教师远程培训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配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对2009年进入高中课改实验省的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学科教师开展全员培训,帮助教师准确理解和把握高中新课程的理念、目标、结构、内容和教学要求,了解高中新课程实施的情况,学习借鉴成功经验,促进教学观念和教学行为的转变,提高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和水平,为顺利推进高中新课程提供师资保障。
二、培训对象与学科
培训对象为2009年进入高中课改实验的河北、内蒙古、湖北、云南省(区)的高中起始年级学科教师及教研员。
培训学科为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等15门学科。
三、培训内容
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总体情况及课程方案的介绍;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结构框架和主要内容介绍;各学科主要内容解读;教学理念、教学设计、教学方法培训;指导学生有效学习方法辅导;教学评价方法指导;开发与利用课程资源;推进校本教研和教师专业成长等。思想政治学科的培训内容包含教材培训,其余各学科的教材培训由各省(区)另行组织。
四、培训方式
采取网络远程培训的方式组织教师收看培训课程、研读学习材料,同时,利用本地研讨、在线交流与专家答疑等方式对教师学习进行辅导。
各地应根据本地情况为教师提供集中学习场所和必要的学习条件。
五、培训时间
准备阶段:7月1日―20日,各地完成各学科班级组织工作,组织对班主任、辅导教师和技术人员的培训,配发课程资源,组织学员做好学习前准备。
培训阶段:7月21日―30日,组织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12个学科教师学习。每天5学时,共计50学时。其中,学习视频课程2小时,在线学习、交流和研讨时间3小时。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和综合实践活动学科培训另行通知。
总结阶段:7月31日―8月10日。
六、组织管理
我部师范教育司会同基础教育二司负责培训的组织实施,组织专家对培训课程和培训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估。
各省(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培训实施。制定相关政策和工作规范,指导教师培训、教研和电教等部门做好本地培训的组织、保障和监督。
地(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地培训班级的管理,配备必需的班级管理和辅导人员,做好组织培训前教师注册、审核等准备工作,检查和督促本地班级学习管理与辅导工作,配备必要的技术条件和相关管理、服务人员,做好本地培训的组织和技术保障。
七、培训经费
我部设专项经费,用于本次培训的课程资源开发、培训组织管理,及培训教学与技术服务,各省(区)应给予配套经费支持,不得向参训教师收取费用。
八、有关要求
1.各省(区)要高度重视高中课改实验师资培训工作,把本项目纳入普通高中课改实验整体工作计划和工作部署,研究制订本省(区)具体培训实施方案,制定相关政策和保障措施,认真做好本地区的组织协调、服务和支持工作。要认真做好教学辅导人员、班主任、管理员和技术人员的选聘、配备工作,建立工作规范,明确工作职责;要组织做好辅导教师、班主任的培训工作;要认真做好各地学习点选点工作;强化对培训过程和质量的监督与管理,建立有效的培训质量监控机制,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2.要认真做好学习点的技术准备,对突发情况要做到快速有效应对。
3.根据2008年中小学教师国家级远程培训网络平台招标遴选结果,本次培训的网络平台服务和技术支持任务分配为: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www.teacher.com.cn)负责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学科;北京今日园丁科技文化有限公司(新思考网www.cersp.com)负责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北京百年树人远程教育有限公司(www.edu12.com.cn)负责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学科。综合实践活动学科拟采取集中培训骨干教师的方式进行安排。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本省(区)培训实施方案于6月20日前报送我部师范教育司。联系人:王薇。电话:010-66097838,传真:010-66020522。
教育部办公厅
二○○九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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