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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新课程国家级远程培训项目的通知

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新课程国家级远程培训项目的通知(教师司[2006]33号)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xx兵团教育局:为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提
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新课程国家级远程培训项目的通知
(教师司[2006]33号)
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xx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提高广大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与水平,进一步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改革与建设,我司拟依托2006年5月教育部通报表彰的49个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名单见附件2),组织实施万名中小学骨干教师新课程国家级远程培训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依托2006年我部通报表彰的49个县级教师培训机构,以网络为主要手段,为所在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培训一万名中小学骨干教师,提高广大基层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和水平。
二、培训对象及条件
49个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骨干教师、县级培训机构教师及教研员(不限学科)。要求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上网条件和网上交流的能力;
2、能够保证培训期间每天大约2-3小时的网上学习时间;
3、能够组织并承担区域内学校新课程培训与研修任务。
三、培训内容及形式
本次培训将聚焦新课程实施过程中的疑点、难点与重点,针对基层中小学教师教学过程中遇到的困惑和实际问题,以课堂教学、学生学习、教师成长三个专题为主线展开。培训内容以案例为主体,贴近实际、贴近课堂、贴近学科;培训采用基于网络的视频直播或文本阅读、经验交流、问题研讨、学员互动、专家点评等形式。
四、培训时间
2006年8月5-19日,共计15天。
五、培训组织方式
本次暑期远程培训工作由我司负责统筹协调,基础教育司配合进行业务指导,业务工作委托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具体实施。各相关省级师资培训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本省(区、市)相关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组织开展远程培训活动。各相关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负责组织本县(市、区)域内教师参加培训。
六、培训技术支持
中国教育资源服务平台(www.cersp.com)和全国教师网联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www.teacher.com.cn)为本次培训提供网络平台服务,培训所有内容在两个平台上同时发布。有关培训的全部技术支持由中国教育资源服务平台承担。
七、培训经费
本次培训纳入2006年度我部新课程培训工作计划,培训经费从我部新课程师资培训专项经费中列支。我部将向每个承担培训项目的培训机构拨付4万元项目经费,用于培训班级组织管理、技术支持、交通补贴等费用的支出。
八、其他
请各相关省级师资培训管理部门督促各县(市、区)7月15日前以本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为单位确定培训学员及班主任人选,并填写《2006年暑期新课程国家级远程培训 县(市、区)研修班情况登记表》(请在中国教育资源服务平台www.cersp.com首页下载),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我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联系人:蔡可,电话:010-66096192,传真:010-66096759,电子邮箱:ncct@ncct.gov.cn)。
请各相关省级师资培训管理部门7月15日前将相关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帐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我司培训处(联系人:周新,电话:010-66097838,邮箱:zhouxin@moe.edu.cn)。
附件:1、中小学教师新课程国家级远程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2、首批表彰的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名单
教育部师范教育司
二○○六年七月五日
附件1:
中小学教师新课程国家级远程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中小学教师新课程国家级远程培训以网络为主要手段,为49个县(市、区)培训一万名乡镇小学、初中一线教师,切实提高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和水平。
二、培训对象及条件
相关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骨干教师、县级培训机构教师及教研员(不限学科)。要求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上网条件和网上交流的能力;
2、能够保证培训期间每天大约2-3小时的网上学习时间;
3、能够组织并承担区域内学校新课程培训与研修任务。
三、培训时间
从2006年8月5日开始至8月19日结束,共计15天。
四、组织方式
本次暑期远程培训工作由教育部师范教育司负责统筹协调,基础教育司配合进行业务指导,具体工作由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承办,各相关省级师资培训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省(区、市)相关县级教师培训机构配合实施培训工作。
以49个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所在的县(市、区)为单位组织教师参与,每县一班,每班200名学员,并由当地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负责人及骨干教师各一名共同担任班主任。《2006年暑期新课程国家级远程培训 县(市、区)研修班情况登记表》请从中国教育资源服务平台(www.cersp.com)首页下载,由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统一组织教师填写。各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要采取集中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此次培训活动,确保培训质量。
培训的网络平台服务由中国教育资源服务平台(www.cersp.com)和全国教师网联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www.teacher.com.cn)提供,培训的所有内容同时在两个平台上发布。有关培训的全部技术支持由中国教育资源服务平台承担。
五、培训课程、课程讲师团及任务
本次培训共设置《学生学习》、《教师成长》、《课堂教学》等三个专题。各门课程以解决基层教师在实施新课程过程的问题和困惑为目标选择并设计学习内容;问题的选择贴近实际、贴近课堂、贴近学科;问题的起点和难度适宜基层教师;课程内容以案例为载体展开,尽可能通过不同年级不同学科的案例回应一线教师的困惑,聚焦新课程实施过程中的疑点、难点与重点,力求解决实际问题。
培训课程设置:
1、《课堂教学》专题
主讲教师 余文森教授,福建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院长。
教育部福建师范大学课程中心副主任
国家课程改革“教学专业支持”项目组负责人
内容简介:本专题围绕当前课堂教学改革的热点难点问题,分课堂教学的有效性、教学情境的创设与生成、教学与师生关系、如何在教学中落实三维目标等五个方面,从案例与理念、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的角度进行深入浅出的探讨和分析。
2、《学生学习》专题
主讲教师 曾 琦博士、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国家课程改革“新课程培训与传播”项目组负责人之一。
内容简介:如何在各学科的教学中使学生进行有意义的学习;如何使学生摆脱学习中的无助和倦怠;如何帮助学生通过改进学习策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自主、探究与合作;如何在教学中善于利用学生的“错误”,转化为成长契机;如何通过合作使学生的差异成为有价值的教育资源,促进生生、师生的共同成长……本专题将围绕上述问题,以案例为载体,结合学科教学实际,旨在帮助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
3、《教师成长》专题
主讲教师 刘良华博士、教授,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国家课程改革“教学专业支持”项目组核心成员
内容简介:教师应该具备哪些专业素养;如何以“积极心态”参与课程改革;“教师学习”有哪些有效的模式;教师如何通过“行动研究”来改进自己的教学实践;教师如何利用“教师博客”实现自我反思、同伴互助和专业引领……本专题将围绕上述问题,提供丰富的案例和相关的解释与讨论,旨在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
课程讲师团的组成:每个专题由一名主讲教师及10到15名来自中小学各学科的一线优秀教师和高等院校的相关研究人员组成课程讲师团,采取主讲教师责任制。
课程讲师团的任务:编制课程方案、开发课程资源、设计学习流程、组织学员评价;设计在线研讨并给予及时引导;提供课程资源并指导学员阅读;负责对指导教师的培训;编辑全国的每日课程学习简报(网络版),引导后续学习。
六、班主任、指导教师及任务
班主任 为做好各班培训工作的日常管理,确保培训质量,每班配备两名班主任,由当地县级教师培训机构一名负责人及一名业务骨干共同担任。班主任负责组织班级、协调班务、解答地方教育政策及相关问题、评论学员作业、协助编辑本班课程学习简报(网络版),并负责本班学员学习过程与结果的评估。
指导教师 为提高培训课程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强培训过程中与学员的互动交流,每班配备两名指导教师,负责解答每一位学员问题,跟进评论,推荐学员优秀作品、引发值得进一步讨论的问题,并与班主任充分沟通,主持编辑每日本班课程学习简报(网络版)。
七、远程培训的工作流程
1、课程提前在线公布
各门课程要以解决新课程实施的问题为目标、以引人深思的案例为主体设计课程内容,并于开课前在网络上公布,提供给学员预习,并就所学内容及其要求征求学员意见。
2、发布每日网上学习资料
每门课程由主讲教师主讲并配置相关情景资料,如中小学课堂录像片断、与教师的现场互动录像;推荐相关阅读资料,布置在线学习、研讨的问题等。
3、学员每日在线学习
学员每日坚持网上学习2-3小时,在观看课程录像、阅读网上学习资料的基础上,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参与在线专题研讨,围绕每日话题发表学习反思,阅读其他学员的文章,相互发表评论,完成和提交作业。
4、专家引领
各班指导教师及班主任阅读并点评本班每一位学员的作业、回答相关问题、编辑每日本班课程学习简报(网络版);
课程讲师团及时阅读各班课程学习简报(网络版),向所有学员推荐有代表性的观点,聚焦问题,形成交流热点,解答疑难问题,提高课程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并结合第二天的学习内容,每日编辑全国课程学习简报(网络版)。
5、学员学习过程的记录与评价
学员在线学习过程中的各类相关数据(文章数、评论数、点击数、简报引用数、提出问题和回答问题数等)由后台自动统计、实时呈现,各班班主任要依据学员学习状态和提出问题、参与研讨、作业完成、学习总结等全部在线记录,形成本班学员学习状况的过程与结果评估。课程结束后,各班需将评估结果在8月3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我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评估合格及其合格以上的学员认可继续教育学分,优秀学员由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发放优秀学员证书。
附件2:
首批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表彰名单
省(自治区、直辖市)
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
北 京
东城区教师研修中心
天 津
南开区教师学习资源中心
内蒙古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教师进修学校
辽 宁
沈阳市和平区教师进修学校
沈阳市沈河区教师进修学校
大连市中山区教师进修学校
吉 林
桦甸市教师进修学校
永吉县教师进修学校
黑龙江
哈尔滨市南岗区教师进修学校
上海
静安区教育学院
虹口区教师进修学校
浙江
杭州市上城区教师进修学校
象山县教师进修学校
温州市瓯海区教师发展中心
安徽
霍山县教师进修学校
无为县教师进修学校
福建
南安市教师进修学校
福清市教师进修学校
江西
兴国县教师进修学校
于都县教师进修学校
山东
淄博市张店区教师进修学校
济南市历城区教师进修学校
荣成市教育教学研究培训中心
河南
新密市教师研修中心
辉县市教师研训中心
湖北
武汉市东西湖区教师进修学校
保康县教师进修学校
竹溪县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
湖南
宁乡县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
常宁市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
广东
广州市越秀区教师进修学校
深圳市宝安区教师进修学校
广西
南丹县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
鹿寨县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
海南
海口市教育研究培训院
重庆
江北区教师进修学院
北碚区教师进修学院
四川
成都市武侯区教师继续教育中心
成都市青羊区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
绵阳市涪城区教师进修学校
贵州
盘县教师进修学校
云南
昆明市盘龙区教师进修学校
昆明市五华区教师进修学校
西藏
日喀则地区教师进修学校
甘肃
静宁县教师进修学校
青海
海东地区教师继续教育中心(乐都县师范学校)
宁夏
固原市原州区教育培训中心
新疆
伊宁县教师进修学校
xx兵团
xx兵团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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