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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公交管[2008]2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交通管理局、处:现将《关于加强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公交管[2008]2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交通管理局、处:
现将《关于加强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意见,认真组织落实。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二OO八年十月十一日
关于加强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精神,加强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队伍执法形象,提升整体执法水平,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着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开展学习教育,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交通管理的基本工作是执法工作。维护交通秩序,处罚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管理车辆和驾驶人,直接面对人民群众,执法工作量大面广。因此,抓好交通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至关重要。要通过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对执法规范化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使民警增强交通管理法治意识,努力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部交管局每年就规范执法重点学习内容提出要求,组织全国交警系统开展集中学习、在岗学习。每半年对规范执法情况进行通报,年终做工作总结,对规范执法好的单位予以表彰,继续开展执法标兵评选活动。各总队要组织全体民警学习规范执法的有关文件和法律法规,把规范执法学习教育贯穿于日常管理中,强化执法程序的学习和运用,每年集中学习教育中规范执法的内容要占三分之一以上。每季度对规范执法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要组织执法标兵和法制员开展执法宣讲活动,为基层提供执法服务。基层执法单位要坚持每周一次执法讲评。要开展案例讲评,以案析理,以案说法。为推进规范执法,今年10月至12月在全国交警系统开展执法教育培训活动(方案附后)。
二、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梳理执法突出问题。道路执勤执法、事故处理、车辆和驾驶人管理是规范执法的重点。当前,要就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执法制度的制定、完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梳理、找准道路执勤执法、事故处理以及车辆和驾驶人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整改意见。部交管局着重就交通违法处理和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执行情况,民警执法形象、执法态度和执法用语使用情况,民警执勤中受伤害及安全防护情况等进行调查研究。各总队要建立健全征求群众意见制度,通过召开征求意见会等多种途径,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有关规范执法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研究、吸取。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省、市、县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需要解决的执法突出问题,形成各级解决执法问题的意见,狠抓落实。
三、加强执法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重点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培训和业务骨干培训。部交管局组织对总队、支队领导进行规范执法的培训。每年组织3至5期总队领导培训班、10期以上支队领导培训班、10期以上业务骨干培训班。从今年10月份开始到明年底,部交管局直接培训2000人,作为规范执法骨干力量,在全警发挥重要作用。对总队、支队领导重点培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着重提高领导干部的执法指导水平。对业务骨干重点培训《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着重提高程序规定运用能力。各总队要对队伍培训工作进行规划,明确年度必训时间安排及规范执法培训内容。每年组织对基层所队领导开展规范执法集中培训(培训时间在5天以上),安排执法先进单位介绍经验,用案例讲评,查找问题,特别是要对领导干部如何抓规范执法提出明确要求。各支队要组织对道路执勤执法民警、事故处理民警进行培训,采取讲授座谈、案例评析、网上答题等形式,重点培训《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和《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引导民警规范执法行为。培训结束后,要对学习、培训情况进行考核。
四、整改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要求,以促进社会和谐作为执法工作的最终落脚点,既要严格执法,又要文明执法,努力实现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在城市要把树立执法形象、改进执法态度作为首要任务。整改执法形象问题,要求民警执勤时警容严整,举止端庄,指挥交通动作规范,敬礼协调有力标准。整改执法态度问题,要求民警执勤执法及与当事人交流时保持表情平静,态度温和而不失严肃。整改执法用语问题,要求民警在执勤执法、受理群众求助时尊重当事人,使用文明、礼貌、规范的语言,语气温和不生硬,对当事人不理解的要耐心解释。在公路要把解决不按程序执法问题作为首要任务。整改不按规定填写出具法律文书、收取罚款不开具罚款收据等违法违纪问题,加强对查处交通违法工作的明查暗访,对违法违纪人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人民警察法》等有关规定,停止其执行职务或予以禁闭;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或开除。整改违法扣留车辆和牌证等行为,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违者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纪律处分。整改随意拦车和追车问题,要求民警严格执行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按程序检查车辆、处理逃跑的违法车辆及当事人。整改非现场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规范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进一步完善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收集、审核、处理等方面程序和交通违法信息告知方式。同时,整改非执法主体直接从事执法工作等问题。通过整改,改进执勤执法方式,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纠正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后放行;完善执法环节,进一步细化对常见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的执法标准和操作规程。在事故处理执法方面,要解决事故调查取证不全面甚至错误问题,以及由此引发的信访问题,制定完善事故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操作规程。在车辆和驾驶人管理方面,要解决窗口服务态度不好、工作效率不高等问题,力争实现窗口服务无有效投诉。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针对执法突出问题认真加以整改。各总队要组织对执法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及效果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
五、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提高执法质量。要通过完善警务公开制度、警营开放制度强化社会监督,通过完善勤务检查制度和值日警官、法制员制度强化内部监督。要深化警务公开,依法公开交通管理的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过程和执法结果以及收费和处罚标准,实行事故处理证据公开。深化警营开放,既宣传交通管理和交警队伍建设工作,又听取群众对交通民警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和改进工作。各总队要对警务公开和警营开放内容、形式、时间等作出规定。要完善勤务检查制度,以高速公路、国省道为重点,加强日常勤务检查,同时加强重大活动、专项行动的勤务检查,发现不规范的问题,立即督促整改。要完善值日警官制度,随时接待群众投诉,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属于现场执勤执法或窗口服务的,立即督察解决,当天回复有关情况,强化对执法形象、执法态度的动态监督。要完善法制员制度,建立健全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案卷法律审核把关和个案监督机制,定期分析执法档案,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强化对执法质量的日常监督。要建立对民警执勤执法现场督察制度,会同督察、法制部门,加强对执法突出问题的督察。要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会同纪委、监察部门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地方,依照执法责任制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要根据民警工作职责,结合辖区交通秩序、交通流量情况和交通事故的规律、特点,以及不同岗位管理的难易程度,落实对执法程序、执法效果、执法纪律、执勤执法工作量、执法质量、接处警等重点内容的考核工作,变单一考核为综合考核,结果与过程并重,提高考核评价工作的实效性、科学性。要对执法情况定期进行综合排名,树立规范执法示范单位,推广执法经验;确定重点地区,通报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
附件:
开展执法教育培训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精神,深化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交通管理工作的执法公信力,我局决定,自10月10日至12月31日在全国交警系统开展执法教育培训活动,现提出以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教育培训,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提高执法能力,重点解决执法态度不好、语言动作不规范和处罚法律文书不齐全、违规扣车扣证等问题,力求在树立执法形象、规范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上取得新突破,努力实现民警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法律素质明显增强,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执法文书案卷合格率明显提高,群众投诉和信访案件明显减少的目标。
二、主要措施
(一)开展学习教育
1、组织民警学习。以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同志在全国政法干部研讨班上的讲话、孟建柱部长在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上的讲话为重点内容,组织全体民警人人通读一遍文件,人人听取一次讲座、人人参加一次讨论,使民警掌握文件内容,领会精神实质,充分认识规范执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开展警示教育。组织民警观看1至3部警示教育片,深入剖析3至5个近年来发生的道路执勤中乱扣乱罚、事故处理中违规办案、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中违规办牌办证和违反“五条禁令”的典型案例,分析原因,吸取教训,认识危害,进一步增强执法为民的自觉性。
3、梳理执法问题。以“一队一所一岗位”为重点,围绕执法理念、执法作风、执法行为等方面,结合本地实际进行一次执法问题的全面梳理,找准在道路执勤执法、事故处理执法办案以及车辆和驾驶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整改意见。
4、广泛征求意见。开展1至2次警营开放、警民恳谈、换位体验、走访当事人、领导接待日、问卷调查等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定期在新闻媒体举办专题节目,介绍交通管理工作和交警队伍建设情况,听取群众对交警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和改进工作。
5、开展专题研讨。以“树规范执法形象,建和谐警民关系”为主题,组织民警研讨如何提高执法艺术、改进执法方式,座谈交流学习、实践体会,引导民警自觉做到文明规范执法。每个民警结合自己的工作岗位写出学习体会,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整改的措施。
(二)开展执法培训
6、组织领导干部培训。部交管局从10月份开始分两期对120名总队领导进行培训;分5期对400名支队主要领导进行培训。总队、支队分别组织对大队、中队主要领导进行培训,采取理论学习、专题研讨、考察观摩等形式,重点培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及规章,着重提高基层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增强主动抓好规范执法的意识,形成自觉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7、组织法制员培训。总队、支队组织对全体专(兼)职法制员和业务骨干进行一次交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标准、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案件审核等方面的轮训。组织法制员对日常办案和执法考评中常见执法问题进行研讨,提高执法监督能力。
8、组织基层民警培训。支队、大队组织对全体路面执勤执法民警、事故处理民警进行一次培训,采取讲授座谈、案例评析、网上答题等形式,重点培训《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及工作规范,使民警对程序规定及各项执法环节要求能够全面掌握和正确运用。
9、开展技能训练。按照“轮训轮值、战训合一”模式,以岗位练兵为主,实行随时、随地、随事练兵,采取模拟演练、现场演示、互动教学等形式,强化指挥疏导交通、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勘查交通事故现场等岗位基本技能的培训,组织开展岗位技能考试和比武竞赛,提高一线民警的实战能力。
10、培养先进典型。总队推出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和“一队一所一岗位”业务能手、执法标兵,认真总结、提炼先进经验及工作法,深入开展学习先进典型经验活动。组织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和执法标兵进行巡回演讲,到执法工作比较薄弱的地区开展执法服务,发挥典型示范引导作用。
(三)整改执法突出问题
11、整改执法形象问题。针对执法态度不好、语言动作不规范、执法形象不佳等问题,要进一步贯彻执行《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重点落实执勤执法用语规范、指挥手势规范、执法告知规范和值日警官、法制员制度。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要求,明确执勤执法岗位行为标准、程序和责任,改进执法方式方法,使民警文明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
12、整改执法程序问题。针对处罚法律文书不齐全、违规扣车扣证和随意拦车、追车等问题,要进一步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严格按程序执行处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对罚款不开票据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停止其执行职务或予以禁闭;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或开除。对违规扣车扣证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纪律处分。
13、整改事故处理问题。针对事故调查取证不全面甚至错误问题,以及由此引发的信访问题,要进一步贯彻执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重点落实事故现场处置与调查、检验和鉴定、证据公开、事故认定复核的具体规定,推广应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信息系统。
14、整改车管服务问题。针对窗口服务态度不好、工作效率不高等问题,要进一步贯彻执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机动车登记规定》及《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进一步简化程序,深化车管所等级评定,落实限时服务、预约服务等制度,实施自编自选号牌等措施,推广应用新版机动车登记系统,强化机动车和驾驶证办理业务网上动态监控。
15、开展执法检查和考评。总队、支队采取自查与交叉检查、明查与暗访结合等方式,组织检查路面执勤执法、事故处理有关规定落实情况,抽查今年以来办理的交通违法处理案卷、事故处理案卷,进行执法办案质量考核评价。部交管局从10月份开始不间断组织对重点地区执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列入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评价内容。
三、工作要求
(一)领导带头,精心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带头学习,带头参加教育培训,带头分析整改。总队、支队领导要建立规范执法联系点,深入实际开展调研,认真倾听一线民警的反映。总队要成立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力争短时间内在规范执法上见成效。
(二)强化督导,边学边改。各地要把此次教育培训活动与整改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以学促改,边学边改,以整改检验教育培训效果。要加强指导检查,重点检查开展学习教育、执法培训和整改情况及效果。对执法保障问题,要积极向党委、政府及公安机关汇报,认真研究长远措施,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三)注重结合,整体推进。要把执法教育培训活动融入各项业务工作,特别是要与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有机结合,相互促进。要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和检验执法教育培训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要加强情况汇总和通报,同时注意发现典型,总结经验,建立规范执法的长效机制。
活动结束后,请各总队于12月31日前,将开展执法教育培训活动情况总结报部交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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