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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教司关于印发《中医药硕士研究生教育与学位授予质量评估检查总结报告》的通知

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教司关于印发《中医药硕士研究生教育与学位授予质量评估检查总结报告》的通知(学位办[1994]56号)各有关单位:为了不断总结经验,促进中医药研究
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教司关于印发《中医药硕士研究生教育与学位授予质量评估检查总结报告》的通知
(学位办[1994]56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不断总结经验,促进中医药研究生教育和学位授予质量的提高,为各主管部门宏观决策提供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教育司对全国中医药硕士研究生教育与学位授予质量进行了评估检查。
这次评估检查采取了单位自检与专家实地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在各单位自检的基础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教育司共同组织专家组,选择七所中医院校进行了实地考查。专家组在实地考查中,以学科专业评估为基础,以对学校研究生教育与学位授予质量的总体水平评估为目的,采用定性与定量评估相结合的方法,向被考查单位提出了评估意见和建议,并根据评估指标体系进行了定量评分,评分结果与定性评价意见基本一致。经过征求有关学科评议组成员和评估专家组的意见,考虑到此次对学位授予单位总体水平定量评估属于首次试验,评分结果暂不公布。
经过考查,进一步总结了十几年来中医药研究生教育与学位工作的经验,发现了带有共性的问题,提出了改革意见和建议。现将专家组评估检查总结报告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及其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你单位的实际情况,参照这个《总结报告》,吸取经验,找出差距,取长补短,深化改革,进一步提高中医药研究生的培养与学位授予质量.
附件:中医药硕士研究生教育与学位授予质量评估检查总结报告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中医药硕士研究生教育与学位授予质量评估检查总结报告
一、评估检查工作的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次、第九次会议精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受国务院学位办委托,制定了中医药研究生教育与学位授予质量评估方案和评估指标体系,于1992年下发了《关于进行中医药研究生教育与学位授予质量评估工作的通知》,在二十五所中医院校和科研单位布署了自检评估工作,173个硕士点参加了自检评估工作。在认真分析自检评估结果的基础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1993年11月又下发了《关于进行中医药研究生教育与学位授予质量评估实地考查工作的通知》。并于1993年11月15日至12月12日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估检查专家组,对七所院校(天津、河南、湖北、广州、北京、长春、黑龙江中医学院)进行实地考查。在检查评估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正确对待中医药研究生教育与学位授予工作的成绩、经验与不足,面对中医事业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形势,以迎接挑战的姿态,高标准衡量中医药研究生教育水平。在检查方法上,采取系统听取院校汇报,实地考察学校的仪器设备条件、图书馆、实验室、附属医院,召开导师、学生座谈会,审查研究生毕业论文,检查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工作等。这次检查,检查了七所院校的中医内科点,随机抽查了其他学科专业28个点,包括国家级重点学科3个、省院级重点学科10个;检查了9l届硕士学位论文150余篇。这次检查,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学科专业评估为基础,以对学校总体水平评价为目的,对七所院校作出基本估价,还为各校提出建议与意见三十一条。在定性评估的基础上,根据评估指标体系对七所院校研究生教育与学位授予质量进行定量评分。本组专家认为,评分结果与定性评价意见基本相符。
这次评估检查,基本达到了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促进研究生教育质量提高的目的。
二、中医药硕士研究生教育与学位工作的主要成绩
自1978年招收研究生和1981年实施学位制度以来,中医药研究生教育与学位授予工作,在既无经验,又无借鉴的情况下,而且中医院校设备条件差、科研基础薄弱,但经过各级领导、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导师及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很大成绩。
(一)建立了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
自1981年实施学位制度以来,经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五次学位授权审核,截止到1993年,中医一级学科已有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6个,其中,中医院校22所,科研机构4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点235个;有权授予博士学位的单位12个,其中中医院校11所,科研机构1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点58个,博士生指导教师124名,已基本形成了学位授予单位及授权点的地区和学科分布比较合理的中医学位授权体系。
(二)为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输送了一批合格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从1978年开始招收中医研究生以来,中医研究生教育从无到有实现了零的突破,培养了一大批中医高级专门人才,截止到1993年底,中医一级学科,已授硕士学位3200余人,已授博士学位150余人,他们已经成为中医事业发展的骨干力量,大大缓解了中医学术队伍后继乏人的矛盾。
(三)建立了中医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体系
各学位授予单位建立了研究生处(科),逐步确立了在校(院、所)长领导下的,由研究生处(科),系(院、所),科室组成的,相互协调的三级管理体制。在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一支结构比较合理的管理干部队伍,并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管理制度,为中医研究生教育与学位授予质量的不断提高,提供了组织保障。
专家组一致认为,中医药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暂行实施办法》的要求,通过受检院校检查评估结果可以看出,目前中医院校已基本具备培养高层次中医药专门人才的能力,但是,学校的培养条件、学科建设、管理的规范程度、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诸方面的发展是不平衡的。
三、中医药硕士研究生教育与学位工作的基本经验
专家组认为,上述成绩的取得是与各部门和学位授予单位的努力分不开的,其基本经验是:
(一)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配备专职政工干部,提高研究生政治素质与思想品德。各院校均重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党的领导,在党委领导下,均设立了党支部、团支部、研究生会,配备了专职政工干部,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并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医疗服务等活动。实践证明,坚持开展多种集体活动,寓思想政治工作于各种有益的活动之中,是提高研究生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的有效措施之一。十几年来,各院校研究生思想教育工作取得较好的效果,申请入党人数约占研究生的60%,发展党员占10%左右,不断涌现创造性人才、杰出青年、三好学生、优秀共产党员等先进分子。
(二)院校领导重视,教育管理队伍稳定,研究生教育与学位授予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是作好研究生教育工作的保证。自中医教育实行研究生教育与学位工作制度以来,各院校领导都十分重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暂行实施办法》,多数院校都制定了较为完备的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学位管理制度、培养方案、培养计划、课程设置要求、教学大纲等、研究生教育管理队伍比较稳定,管理机构基本健全,使研究生教育与学位授予质量得到保证。不仅如此,各院校还积极探索中医药研究生教育与学位授予工作的基本规律。几年来,这七所院校的管理部门共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获省、市、院级优秀教学成果奖20多项,使研究生教育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三)积极探索中医药研究生培养模式,在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培养方面,积累了一定经验。中医药研究生教育是中医教育中的新事物,各院校根据中医学术和教育特点,为突出中医特色,解决继承与发扬、现代教育与传统教育的关系,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在十几年的研究生教育中,各院校多侧重培养科研型研究生,为解决学生实践动手能力不强的问题,各校都注意加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要求基础学科研究生必须参加临床实践。为解决继承与发扬之间的关系问题,首先加大继承名老中医学术思想与经验的力度,充分发挥名老中医理论造诣深、临床经验丰富的优势,同时配备副导师或指导小组,注意多学科协作进行研究生培养,结合现代科学研究的方法手段,培养学生独立的科研能力,以达到促进中医学科发展的目的。但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为了适应社会的需要,培养一批高级临床医师,是当前十分迫切的问题,北京中医学院第三所学校,在临床医学研究生培养方面,进行了培养模式的改革试点,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培养方案、培养计划、课程体系、技能训练方法,强调学习导师经验、多临床、多学科交叉、协作进行临床研究,以培养应用型高级人才,这一经验受到专家组的一致肯定。
(四)加强学科建设,是提高研究生培养与学位授予质量的保证。中医院校自招收培养研究生以来,对学科、专业点的建设与发展起到了极为重要的推动作用。1989年国家教育委员会在重点学科评选中择优评选出6个中医博士点为国家级重点学科点以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及各省、市、自治区陆续评选了近30个博士点或硕士点为省、局级重点学科。几年来,国家教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及有关省、市等采取多种渠道和多种方式,对各级重点学科进行了重点扶持,大大增加了这些学科培养研究生的能力,初步建立了中医研究生培养基地。各院校积极培养研究生,同时一批毕业研究生充实了学科、专业点的科研、教学队伍,学科专业点的学术梯队有了较大的改善。当前,在有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点中,有80%左右的学科、专业点已形成能胜任科研、教学、医疗全方位工作,具有多层次、多规格培养能力的学术队伍,并涌现出一批在国内中医学术界有声望的专家教授。由于学科的学术水平提高,增强了科学研究能力,提高了科研水平,各学科、各类别、各级别的科研项目、课题数量不断增多,科研成果获奖率有了明显的提高,科研经费不断增加,研究方向日趋稳定。从大多数院校重点学科建设经验来看,只要重视学科、专业点内涵建设,学科带头人学术水平高,梯队结构合理,研究方向稳定,有高层次的科研项目、课题,不仅学科发展有潜力,而且培养的研究生质量也是较高的。
(五)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学位论文紧密结合导师科研工作,是提高研究生质量的重要环节。课程设置与学位课程建设是扩大研究生知识范围,提高研究生知识水平,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一千重要方面。各院校十分重视健全、完善研究生课程体系和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中医药学术发展的要求,不断增设选修课和优化课程结构,并充实教学内容。从目前情况看,较好的院校已能开出研究生学位课程和选修课70余门,课程类别较为齐全,并注意到新兴学科、边缘学科的课程建设。大多数院校都能开设30门左右课程、参考资料与教材能基本满足学生需要,教学大纲配备率达60%~90%,副高职以上职称教师任课率达到90%以上,导师带教率达到95%,由于研究生课程不断的完善与充实,保证了研究生知识结构的合理性,从而保证了研究生培养质量。在研究生科研论文选题方面,80%~95%左右的选题与学科、专业点或导师课题相结合,并有6%~10%课题获厅局级以上科技成果奖。这样,既弥补了培养经费的不足,又保证丁学位论文的质量。论文答辩合格率达98%,发表率达60%~75%。
四、存在问题与建议
中医药研究生教育与学位授予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但是,按照邓小平同志提出的“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中医教育与中医学术必须适应时代特点,正确处理中医学术的继承与发扬的关系,以继承为基础,以发扬为目的,在机遇与挑战上,要迎接挑战,注重挑战,在学术研究上进行广泛的交叉与合作,在管理上实现规范化、科学化,这样才能进一步提高中医研究生教育的水平与质量。
从本次评估检查发现各院校的发展是不平衡的,有的院校学科专业的研究方向尚不够稳定,有的培养方案不够完善与健全,尚未形成完整的课程体系。针对这些具体问题,在实地考查中专家组已向有关院校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但从中医研究生教育基本问题来看,可归纳为中医研究生培养模式问题,学科专业规范问题,学位课程的规范与水平的提高问题,中医研究生基本功与实践技能问题,管理与条件等问题,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建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成立中医研究生教育行业学位委员会,设立办事机构,加强主管部门对中医研究生教育与学位授予工作的管理;成立中医研究生教育学会,探索中医研究生教育的基本规律,进行教育管理研究;
2.加强中医药研究生教育与学位管理制度规范化研究工作,定期召开研究生工作会议,研究中医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制定同类学科、专业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基本要求,组织修订教学大纲,及时总结交流经验;
3.进行学科规范化研究,调整中医学科专业目录,界定二级学科,拓宽学科专业范围和研究生的知识面,
4.有选择地组织编写研究生教材,可先进行较成熟的专业课程教材编写和带有前沿性的公共课教材编写,如,DME及研究生用的教学参考书,
5.推广临床医学研究生的培养经验,扩大试点工作,
6.制定导师遴选制度,调动导师带研究生的积极性,并研究提出促进导师队伍年轻化的政策与措施;
7.要进一步加强中医研究生教育与学位工作的软课题研究,培训研究生管理干部队伍,为认真开展今后的评估工作做好准备,
8.要增加教育投入,改善培养条件,目前中医院校仪器设备陈旧,老化,更新率极低,据评估检查发现,设备更新率最高的学校仅有2.54%,大多数中医院校都在百分之一左右。许多实验要到外单位去做,不仅影响了培养质量,而且增加了导师与研究生的负担,另外由于物价上涨幅度较大,研究生业务费明显不足,许多学位论文课题,要依靠重点学科经费、导师和学科的科研经费来补充。同时研究生生活困难,影响学生学习,招生生源不足,影响了中医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希望上级部门增加研究生业务费的拨款,制定相应政策改革研究生培养经费和奖学金的使用办法。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实行多渠道筹措研究生教育经费,积极推行研究生兼任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制度,改革现行平均发放奖学金的做法,建立激励机制,根据研究生的学业和兼“三助”的工作实绩发放奖学金和兼职工作酬金。要提高研究生教育管理干部的待遇,在职称晋升等方面,研究制定相应的倾斜政策与措施,稳定管理干部队伍,加强队伍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此外对地方跨省招生的学校,学生毕业分配回本省的考生,个别招生的省区收取培养费的做法,有碍人才的培养与流动,应做出有关政策性规定,解决目前毕业生分配的问题。
一九九四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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