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条文 > 行政法类 >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国高校教育硕士(Ed.M)专业学位教育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国高校教育硕士(Ed.M)专业学位教育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国高校教育硕士(Ed.M)专业学位教育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6]40号)有关单位:1996年4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国高校教育硕士(Ed.M)专业学位教育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
(学位办[2006]40号)
有关单位:
1996年4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置和试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报告》,同意在我国开始设置和试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1996年6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原国家教委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工作的通知》,批准16所院校开始试办工作,从1997年开始正式招生。1998年1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师范司联合发布了《关于1999年开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通知》。从此,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试点工作在我国全面展开。
试点工作实践表明,教育硕士的设立适应了我国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得到了广大基础教育师资的热烈欢迎。十年来,围绕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特点,经各试点院校的共同努力,已经初步建立并逐渐形成了符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特点、保证培养质量的培养制度。
目前,第一批、第二批29所教育硕士培养单位已经有了毕业生。为了总结教育硕士教育试点工作的经验,了解各教育硕士培养单位的实际情况,研究和探索进一步提高教育硕士培养质量的有效途径,经研究,决定开展“中国高校教育硕士(Ed.M)专业学位教学合格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第一批、第二批教育硕士培养单位。
二、评估性质:教学合格评估。
三、委托评估单位: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四、评估方式:符合评估对象的院校自愿提出评估申请;申请评估的院校提交试点工作总结报告并填写评估材料汇总表;专家组实地评估。
五、评估范围:近三年教育硕士教育情况(含异地班)。
六、评估方案:详见《中国高校教育硕士(Ed.M)专业学位教学合格评估方案》(见附件)。
七、评估时间:2006年10月-12月,各校自评;2007年1月20日前,各校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提交评估申请,并将评估材料(自评报告应包括主报告和辅助报告,主报告围绕各个学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办学特色、经验和存在问题进行汇报,字数不得超过3000字;辅助报告要涉及评估指标体系的各个方面,并注明每一完整部分内容的表述针对指标体系的哪一项内容,如A1-B1)以文字和电子文档的方式报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和全国教育硕士(Ed.M)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2007年3月-7月,专家组到校实地评估。
请各院校认真准确填写有关表格,如实反映本校实际情况,并积极配合、支持专家组实地评估工作。
评估费用及其他事宜,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将另行通知。
附件: 《中国高校教育硕士(Ed.M)专业学位教学合格评估方案》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二OO六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
中国高校教育硕士(Ed.M)专业学位教学合格评估方案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二○○六年九月)
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合格评估方案说明
我国普通高等学校从1997年开始试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十年来,各试办院校积极探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规律,在培养与管理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为全面总结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举办院校的培养与管理工作,提高其培养质量与办学声誉,扩大其社会效益与影响,加强国家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宏观管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对试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院校进行教学合格评估。
本方案是根据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特点,经过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评估课题组的专项研究和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反复研究讨论而形成的。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1、普通高校试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合格评估是国家对试办高校的基本办学条件、状态和教育质量的一种评估。合格评估标准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专业学位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的规定以及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有关文件要求而制定。
2、评估要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通过评估强化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在普通高等院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加大学校投入,加强建设,规范管理,提高质量,切实解决好培养与管理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与此同时,进一步发挥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在我国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各级政府的积极支持,促进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健康发展。
3、首批评估对象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的第一批、第二批试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29所院校。
4、评估工作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承担。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推荐评估专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评估。
5、评估程序:试点院校进行自评并写出自评报告;专家评估组实地考察,写出评估报告,做出评估结论,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评估结果以适当的方式公布。被评估院校如对评估结论有疑义可在一定的期限内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诉。
6、评估指标体系见本方案第二部分。指标体系设4个一级指标,14个二级指标,39个主要考评点。满分为100分,指标与考评点的权重见本方案第三部分。每个考评点均设三个等级标准。一等为100分,二等为75分,三等为50分。
7、评估结论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总分大于或等于75分,且评为二等以上的考评点达到20项以上为合格。未同时达到此两项要求者均视为不合格。近年来在教育硕士培养及管理工作中有失规范的院校视情况予以减分。
8、接受评估的院校所提供的有关数据及情况必须真实、准确,不允许更改原有材料,制作虚假材料,如发现不实之处,相关项目按最低分计算。
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合格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主要考评点
A1培养条件
B1学位点基础
C1学位点总数
C2教育学科学位点数
B2师资队伍
C3导师队伍学科结构
C4师生比
C5学位课程任课教师状况
C6外聘兼职教师状况
C7导师教育科研情况
C8师资培训
B3教学设施及利用
C9多媒体教学条件
C10网络与计算机
C11专业图书资料
B4培养经费
C12培养经费
A2培养过程
B5培养方案
C13培养方式
C14课程计划及执行情况
B6课程教学
C15教学大纲、教材与教学参考书
C16政治理论课与公共外语教学
C17专题讲座与实践
C18案例教学
C19课程考核
C20教学质量与效果
B7学位论文
C21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
C22导师指导
C23学员撰写论文在校集中时间
C24论文质量
B8职业道德教育
C25职业道德教育内容、形式及效果
A3教育管理
B9管理机构
C26校级管理
C27院(系)级管理
B10管理制度
C28管理制度
B11质量管理
C29录取质量
C30课程教学管理
C31学位论文质量管理
C32学位与成绩管理
A4教育效果
B12学员教师专业化发展
C33综合素质提高程度
C34教育科研与实践
B13社会声誉
C35教育行政部门评价
C36学员任职单位评价
B14办学特色及其他
C37办学特色
C38教育行政部门的支持与合作
C39有关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科学研究
三、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合格评估指标、权重和等级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主要考评点
等级标准
一等
二等
三等
A1培养条件(30%)
B1 学位点基础(10%)
C1 学位点总数 (5%)
博士学位授权单位
硕士学位点在20个以上
硕士学位点不足20个
◆C2 教育学科学位点数 (5%)
至少有1个博士点
有3个以上硕士点
硕士点不足3个
B2 师资队伍(15%)
◆C3 导师队伍学科结构 (4%)
教育学科导师比例占50%以上
教育学科导师比例为30%-49%
教育学科导师比例小于30%
◆C4 师生比 (3%)
大于1:4
在1:4至1:6之间
小于1:6
◆C5 学位课程任课教师状况(2%)
每门学位课程至少有2名正高或博士学位的教师任课
每门学位课程至少有2名高职或博士学位的教师任课
每门学位课程具有高职或博士学位任课教师少于2名
◆C6外聘兼职教师状况(1%)
外聘兼职教师素质高,发挥作用好
外聘兼职教师素质较高,发挥作用一般
有外聘兼职教师,发挥作用较小
◆C7导师教育科研情况(3%)
50%以上教育硕士专业方向近三年有省级以上(含省级)教育科研项目,或在教育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人均至少1篇
50%以上的教育硕士专业方向近三年有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教育科研项目或在教育刊物上发表论文人均至少1篇
学科专业教育硕士近三年有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上教育科研项目不足50%,或在教育刊物上发表论文人均不足1篇
◆C8师资培训(2%)
有完整的师资培训制度与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取得较好成效
有师资培训计划,开展一定的培训活动,取得一定成效
开展一些培训活动,成效一般
B3 教学设施及利用(3%)
◆C9多媒体教学条件
(1%)
有能较好满足课程教学需要的多媒体教学设施
有基本满足课程教学需要的多媒体教学设施
多媒体教学设施不能很好的为课程教学所利用
◆C10网络与计算机
(1%)
学员能够方便使用校园网与校院(系)计算机中心(室)
学员能按教学计划要求使用校园网与校院(系)计算机中心(室)
校园网及校院(系)计算机中心(室)不能满足教学基本要求
◆C11 专业图书资料(1%)
有丰富的教育硕士专业图书资料,学员可使用网络或光盘进行信息检索
有较多的教育硕士专业图书资料,学员可使用网络或光盘进行信息检索
有一定数量的教育硕士专业图书资料
B4培养经费(2%)
◆C12培养经费(2%)
专项培养经费充足,能较好地满足培养工作需要
有专项培养经费,基本能满足培养工作需要
专项培养经费不足或无专项培养经费
A2 培养过程(40%)
B5 培养方案(6%)
◆C13 培养方式(3%)
集中在校脱产学习时间一学年以上(含一学年)
至少有一学期的集中在校脱产学习时间
只利用寒暑假上课,或集中在校脱产学习时间不足一学期
◆C14 课程设置及执行情况(3%)
课程设置符合参考性培养方案的结构要求,且有所创新,执行计划严格
课程设置符合参考性培养方案的结构要求,能较好的执行课程计划
课程设置基本符合参考性培养方案的结构要求,执行课程计划弹性较大
B6 课程教学(23%)
◆C15 教学大纲、教材与教学参考书(5%)
所有学位课程均有编写规范的教学大纲,有能较好满足课程教学需要的教材和参考书
80%以上(含80%)学位课程有编写规范的教学大纲,有能满足课程教学需要的教材和参考书
低于80%的学位课程有编写规范的教学大纲,教材和参考书选择不当或不能满足课程教学需要
C16 政治理论课与公共外语教学(2%)
达到参考性培养方案与教学大纲中所规定的教学目标和教学时数
基本达到参考性培养方案与教学大纲中所规定的教学目标和教学时数
未达到参考性培养方案与教学大纲中所规定的教学目标和教学时数
C17专题讲座与实践(4%)
为每届学员举办专题报告,组织实践活动的次数不少于8次,且效果好。
为每届学员举办专题报告,组织实践活动的次数为4-7次,有一定效果。
为每届学员举办专题报告,组织实践活动的次数不足4次
◆C18 案例教学(4%)
案例教材建设取得较好成果,案例教学效果好
案例教材建设取得一定成果,案例教学有一定效果
案例教材建设没有得到足够重视,案例教学效果一般
◆C19 课程考核(3%)
所有学位课程考核内容和方式合理
80%以上的学位课程考核内容和方式基本合理
低于80%的学位课程考核内容和方式基本合理
◆C20 教学质量与效果(5%)
60%以上课程教学评价优良
40%-59%课程教学评价优良
低于40%的课程教学评价优良
B7 学位论文(9%)
◆C21 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2%)
选题均符合要求,开题报告规范
90%的选题符合要求,开题报告规范
90%的选题基本符合要求,开题报告存在不规范现象
C22 导师指导 (2%)
导师能采用有效方式指导学员,当面指导的次数在5次以上,指导认真,学生满意
导师能采用有效方式指导学员,当面指导的次数在3-5次,指导较认真,学生较满意
导师与学员联系少,当面指导次数低于3次,学生基本满意
C23 学员撰写论文在校集中时间 (2%)
累计不少于3个月
累计在1个月到3个月之间
累计不到一个月
◆C24 论文质量 (3%)
专家抽评论文均符合标准
专家抽评论文基本符合标准
专家抽评论文中有不符合标准的论文
B8职业道德教育(2%)
C25 职业道德教育内容、形式及效果(2%)
职业道德教育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效果好,深受学员欢迎
开展了一些职业道德教育活动,效果较好
职业道德教育内容、形式及效果一般
A3教育管理
(17%)
B9 管理机构 (2%)
C26 校级管理(1%)
有专门的管理机构,有专职人员,职责明确
有管理机构,有兼职人员,职责明确
有管理机构,管理人员职责不明确
C27 院(系)级管理(1%)
有导师组、有专职管理人员、职责明确
有导师组、有兼职管理人员、职责比较明确
有导师组、管理人员职责不明确
B10 管理制度 (5%)
C28 管理制度 (5%)
管理制度健全并汇编成册,且实施情况好
管理制度比较健全并汇编成册,实施情况较好
有管理制度,实施情况一般
B11质量管理
(10%)
◆C29录取质量(2%)
三年内录取平均分排序在全国试点院校前30%以内
三年内录取平均分排序在全国试点院校前31%-79%以内
三年内录取平均分排序在全国试点院校后20%
C30 课程教学管理 (3%)
课程教学管理规范,数字化管理程度高
教学管理较为规范,数字化管理程度较高
教学管理不够规范,数字化管理程度低
C31 学位论文质量管理(3%)
坚持双盲评审,论文评审、答辩制度健全,有较好成效
开展双盲评审,论文评审、答辩制度较健全,有一定成效
未开展双盲评审,有论文评审、答辩制度,成效一般
C32 学位与成绩管(2%)
近两年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课程试卷齐全,数字化管理程度高
近两年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课程试卷比较齐全,数字化管理程度较高
近两年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课程试卷不太齐全,数字化管理程度不高
A4教育效果(13%)
B12 学员教师专业化发展(5%)
◆C33综合素质提高程度(2%)
80%以上学位获得者的综合素质有明显提高
60%-79%的学位获得者的综合素质有较大提高
低于60%的学位获得者的综合素质有一定提高
◆C34 教育科研与实践 (3%)
80%以上学员在学期间取得了教育科研与实践成果
60%-79%的学员在学期间有教育科研与实践成果
低于60%的学员在学期间有教育科研与实践成果
B13 社会声誉(4%)
◆C35 教育行政部门评价(2%)
评价好
评价较好
评价一般
◆C36 学员任职单位评 价(2%)
评价好
评价较好
评价一般
B14 办学特色及其他(4%)
C37 办学特色 (2%)
办学特色明显,有创新
办学有一定的特色
办学特色不明显
◆C38教育行政部门的支持与合作(1%)
得到有利的支持,合作好
得到一定支持 有一定的合作
支持较少
C39有关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科学研究(1%)
成果丰富,对全局工作有较大影响
有一定成果,对全局工作有影响
成果较少或无成果
[注] 带◆号的考评点说明见本方案四
四、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合格评估考评点说明
1.C2“教育学科学位点数”指教育学、心理学一级学科和教育经济与管理二级学科的学位点数。
2.C3“导师队伍学科结构”指校内导师队伍中从事教育学科研究与教学的导师比例。
3.C4“师生比”为每届导师数与在校注册学员数之比。
4.C5“学位课程任课教师状况”是指教育类公共学位课和专业必修课的任课教师状况,不包括公共政治理论课与公共外语课教师。
5.C6“外聘兼职教师状况”是指从基础教育战线中所聘的教师专业素质及所发挥的作用状况。
6.C7“导师教育科研情况”是指按教育硕士专业方向统计的教育科学研究项目数及在刊物上所发表的论文数。
7.C8“师资培训”是指学校专门为教育硕士教师队伍建设所制定的培训制度、计划及所组织的培训活动,如:为教师举办介绍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等方面的报告、校内外研讨活动、参观考察和专项培训等。
8.C9“多媒体教学条件”是指教学设施(含设备、课件,课件指自己编制、出版社免费提供和外购)情况。
9.C10“网络与计算机”是指校园网与校院(系)计算机中心对学员的开放时间、收费标准等是否与学校其他研究生相同,且开放时间是否符合本校教育硕士培养方式与教学安排特点。
10.C11“专业图书资料”是指学校图书馆或院(系)资料室所拥有的能满足教育硕士课程教学需要,能反映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现状与科研状况的图书资料。“开放程度”是指开放时间是否符合本校教育硕士培养方式与教学安排特点。
【说明:8-10项主要是通过专家组听取报告,询问,实地参观,考察和学员座谈会了解情况】
11.C12“培养经费”是指专门用于教育硕士课程教学与学位论文工作的教学业务费、教学差旅费、学员活动费等费用。主要通过专家组听取院校汇报了解情况。
12.C13“培养方式”是指学校所采取的全脱产、半脱产、在职兼读等培养方式的具体情况。主要通过专家组听取院校汇报了解情况。
13.C 14“课程设置及执行情况”是指课程设置符合参考性培养方案的结构要求情况及执行计划的严肃性。
14.C15“教学大纲、教材与教学参考书”是指所有公共学位课程与专业学位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材与教学参考书。
15.C 18“案例教学”是指教育类公共学位课与专业必修课的案例教材建设情况与案例教学效果。
16.C19“课程考核”是指所有学位课程考核的内容与方式符合该门课程特点及教学目标要求情况。
17.C20“教学质量与效果”是指教育类公共学位课与专业必修课的教学质量与效果,是学校对课程教学的评估结果。
18.C21“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是指近三年所有学位论文的选题符合教育硕士学位论文选题要求情况及开题报告符合本校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规范要求情况。
19.C24“论文质量”是指评估专家组所抽评的论文符合教育硕士学位论文质量标准的情况。被评院校需向评估专家组提供5个专业各5篇通过学校答辩的学位论文。
20.C29“录取质量”由秘书处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排序情况提供。
21.C33“综合素质提高程度”是指被评估院校对一届已获学位的全体毕业学员所进行的问卷调查结果。
22.C34“教育科研与实践”是指学员承担的中小学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与实验的项目,承担的校级以上(含校级)教学观摩与示范课,参与编写的教材、公开发表的论文,地(市)级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报告会所宣读报告,教育科研获奖情况等。
23.C35“教育行政部门评价”是指专家组单独主持学员所在地方主管基础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座谈会上的反馈。
24.C36“学员任职单位评价”是指专家组单独主持的学员任职单位领导座谈会上的反馈。
25.C38“教育行政部门的支持与合作”是指省或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专门的文件,将学校教育硕士培养纳入本地区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建设规划中,有相应的政策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教师报读教育硕士,采取有效的途径与措施协助学校组织生源。
26.C38“办学特色”是指学员管理、教学活动、教研形式、导师指导、师资培训、实践基地等方面带有创新性的有益探索和实践。
27.C39“有关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科学研究”是指学员毕业后在工作岗位上取得的对EDM教育全局有影响的科学研究成果,如发表文章、论文获奖、出版专著等。
五、被评估院校应提交的有关材料和表格
1.学校自评报告(主、辅报告)
(1)主报告内容包括举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办学特色、经验和存在问题(原则上不超过3000字)。
(2)辅助报告要涉及评估指标体系的各个方面,并注明每一完整部分内容的表述所针对指标体系的项目内容。
2.有关的教学文件
(1)培养方案
(2)学位课程教学大纲
(3)教学管理制度
(4)学位论文工作管理文件
(5)教师聘任与管理制度
(6)教育行政部门的文件
(7)学校制定的其他有关文件
3.教材与课件
(1)使用的教材及参考书
(2)使用或自编的教学案例
(3)多媒体课件(含自己编制、出版社免费提供和外购))
4.教学管理的有关资料与表格
(1)近两年每学期的课程教学安排表
(2)近两年教育类公共学位课和专业必修课的考试卷和学员答卷
(3)近两年学位课考试成绩原始登记表
(4)近两年学员考勤表
(5)近两届教育硕士学员的学籍总表
(6)近两年教育硕士学员对教师课程教学的评价材料
5.汇总表格
(1)学校学位点建设、教育学科点建设总表
(2)近两年学位课程任课教师一览表
(3-1)近三年导师指导研究生情况汇总表
(3-2)近三年导师教育科学研究情况汇总表
(4)近三年外聘兼职教师及其职责履行情况一览表
(5)近三年组织师资培训活动情况汇总表
(6)近一年教育类公共学位课与专业必修课案例教学情况汇总表
(7)近三年组织专题讲座、实践活动与职业道德教育活动情况汇总表
(8)近三年学位论文情况汇总表
(9)近三年学员教育科研与实践成果汇总表
(10)使用的教材、参考书及多媒体课件一览表
6.其他资料
最能体现Ed.M教育办学特色、教育效果的专项资料,如优秀在校和毕业教育硕士研究生的有关材料等。
Ed.M评估汇总表1(样表)
学校学位点建设、教育学科学位点建设情况汇总表
填表单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共 页 第 页
学位点数量
专业名称
校学位点数
校教育学科学位点数
博士点数
授权时间
硕士点数
授权时间
博士点数
授权时间
硕士点数
授权时间
合 计

Ed.M评估汇总表2(样表)
近两年学位课程任课教师情况一览表(2005-2006)
填表单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共 页 第 页
序号
姓名
年龄
职称
何时起
任现职
学科专业
学位
讲授课程名称

Ed.M评估汇总表3-1(样表)
近三年导师指导研究生情况汇总表(2004-2006)
填表单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共 页 第 页
序号
姓名
年龄
职称
何时起
任现职
学科领域
学位
指导研究生人数
指导研究生次数
指导方式
2004
2005
2006
合计
2004
2005
2006
平均数
师生比
(每届导师数与在校注册教育硕士研究生数之比)
学校教育硕士导师队伍中,教育学科研究与教学导师
所占的比例

Ed.M评估汇总表3-2(样表)
导师教育科学研究情况汇总表(2004-2006)
填表单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共 页 第 页
序号
姓名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学科专业方向名称
省级以上(含省级)教科项目或教育核心刊物论文名称
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教科项目或教育刊物论文名称
省级以上(含省级)教科项目数或教育核心刊物论文发表均数
个, 篇
方向比例
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教科项目数或教育刊物论文发表均数
个, 篇
方向比例

说明:“方向比例”指有省级、地市级教科项目或在教育刊物发表文章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学科专业方向占所有15个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学科专业方向的比例。
Ed.M评估汇总表4(样表)
近三年外聘兼职教师及其职责履行情况一览表(2004--2006)
填表单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共 页 第 页
序号
姓名
年龄
职称
最后学历、学位
学科专业
工作单位
社会兼职或荣誉称号
发挥作用情况(平均每年数字情况)
作报告
与讲座
参与教学工作
论文指
导答辩
提供学员教学参观实践
提出建议
到校时间

说明:“在校时间”指兼职教师平均每年在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累计工作时间。
Ed.M评估汇总表5(样表)
近三年组织师资培训活动情况汇总表(2004-2006)
填表单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共 页 第 页
序号
培训制度与计划(提供文件及计划名称)
实施情况
活动名称及内容
活动时间
参加人员
培训人数
培训效果
总数
年平均数
总体效果

Ed.M评估汇总表6(样表)
近一年教育类公共学位课与专业必修课案例教学情况汇总表
填表单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共 页 第 页
序号
课程名称
教材名称
案例名称及来源
教学效果




合计


Ed.M评估汇总表7(样表)
近三年专题讲座、职业道德教育活动与实践活动情况一览表(2004-2006)
填表单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共 页 第 页
序号
专题讲座
实践活动
职业道德教育活动
讲座名称
讲座人姓名、单位、职务(职称)
听众人数及
学科专业
活动内容(主题)
活动时间、地点
参加人数及
学科专业
活动内容(主题)
活动时间
活动形式
参加人数及学科专业
总数
2004年
效果
2005年
2006年
平均次数

Ed.M评估汇总表8(样表)
近三年学位论文情况汇总表(2004-2006)
填表单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共 页 第 页
序号
学员姓名
专业方向
论文题目
在校集中撰写论文时间
论文成绩









Ed.M评估汇总表9(样表)
近三年学员教育科研与实践成果情况汇总表(2004-2006)
填表单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共 页 第 页
序号
姓名
专业方向
入学时间
承担中小学教育科学研究与实验项目名称
承担校级以上(含校级)教学观摩与示范课名称
参与编写的教材名称
公开发表的论文名称
地(市)级以上(含)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报告会宣读的报告名称
教育科研获奖情况

Ed.M评估汇总表10(样表)
使用的教材、参考书及多媒体课件情况汇总表
填表单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共 页 第 页
序号
教材名称
出版单位
参考书名称
出版单位
课件名称
课件来源(自编、出版社免费提供、外购)

评论

以七为书

教育,三观教育必须抓紧,抓好了!

8分钟前

旭≦日升天

建议普法教育纳入小学基础教育科目

2小时

相关法律条文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的通知(学位[2007]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成立第二届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成立第二届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学位[2004]8号)有关单位:根据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章程的规定,第一届全国工程硕士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体育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体育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的通知(学位[2005]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的通知(学位[2005]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
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00]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学位委员会,有关高等学校:为贯彻《中共中央国

律师最新回复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