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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2016年4月26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
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6年4月26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精神,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 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握城市发展规律,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转变城市发展方式,以人的需求为出发点,以实施“一带一路”、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重大战略部署为契机,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提升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加强城市治理,改善人居环境,突出辽宁地域特色,提高城市发展总体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人民城市为人民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好人的全面发展问题,不断改善居住环境,完善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努力实现人与城市和谐发展。
--坚持尊重规律。顺应城市发展自身规律,防止过度“刺激”或“抑制”发展。以经济发展水平为基础,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促进产业发展、人口发展、用地发展相融合。
--坚持绿色发展。保护“绿水青山”,融城市于自然,不以牺牲环境为发展代价。减少大气和水污染,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恢复城市生态平衡,创造宜居生活环境。着力推进节能减排、循环低碳发展,建设生态文明。
--坚持传承文化。保护和发展城市文化,不断增加城市的历史积淀。保护和传承具有乡土、民族、历史特色的城市风貌、建筑和空间格局、居民劳作和出行方式等。
--坚持依法治理。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相关法规规章体系建设,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提高依法治理城市的能力。
(三)主要目标。全面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城市发展质量,建设和谐宜居、绿色生态、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实现城镇布局科学协调,城市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整,管理效能大幅提高,环境清洁优美,人居舒适便利,城市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二、加强城市规划管理
(四)完善规划编制体系。推进省域城镇体系、省域空间、区域重大基础设施、沈大城镇群规划编制,明确城市区域地位,促进城市协调集约发展。加强都市区协调发展,编制都市区规划,统筹安排城镇发展空间布局。倡导公共交通支撑和引导城市发展的规划模式,加强综合交通、公共交通、地下空间利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专项规划,提高城市宜居性。
(五)提高规划编制和审批的科学性。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加强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科学编制城市总体规划,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创新规划理念,规范精简规划内容,加强空间开发管制,划定城市开发边界,严格控制开发区和新区设立。调整完善总体规划审批工作规则,简化审批程序,严格履行规划修改程序。推进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两图合一,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市)推进“多规融合”。
(六)创新规划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提高委员会专家构成比例,实行集体决策票决制。研究制定《辽宁省城市规划公众参与管理办法》,完善规划公示、公告制度。落实和增强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城市建设的管理作用。加强项目选址规划管理,修改完善《辽宁省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进一步压缩审批程序和时限。
(七)加强规划监督。加大规划实施监督力度,建立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规划实施情况制度,完善规划督察员制度,建立规划动态监测系统。加强舆论宣传,完善社会参与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和公众的力量,强化规划实施的社会监督。到2018年,完成省政府向设市城市(含扩权县)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实现设市城市(含扩权县)规划动态监测全覆盖。
三、塑造城市特色风貌
(八)提高城市设计水平。强化总体规划层面设计。对城市公共中心、历史文化街区、景观路(带)、重要出入口等重点区域及城市新区全面开展城市设计,通过城市设计统筹建筑布局,协调城市景观,创建富有特色的城市风貌。单体建筑设计方案必须在形体、色彩、体量、高度等方面符合城市设计要求。各类城市设计均应形成导则,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地块出让规划设计条件,加强管理。
(九)加强建筑设计管理。全面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做到不割裂、不片面追求单一方面。加强公共建筑和超限高层建筑设计管理。注重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相结合,鼓励原创设计。加快制定符合建筑行业特点的建筑设计招标、评标、定标办法,通过精品设计,打造精品工程。规范设计市场秩序,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十)开展城市修补和更新改造。制定城市修补计划,推进老建筑维护加固、旧厂房(小锅炉房)改造利用、老城区断头路改造、生态廊道改造、色彩风貌改造、夜景亮化、广告牌匾和街头小品绿地整治、盲道等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维护、拆除违章建筑等工作。结合城市存量更新,制定改造计划,分批对严重影响城市风貌的既有建筑进行立面、空间改造,修复城市形象和空间。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历史建筑的申报认定保护工作。恢复老城区功能与活力,提升城市整体形象与环境品质,打造精品城市。
(十一)强化智力支撑。壮大本地区城乡规划、建筑设计队伍实力,发展建筑方案设计创意机构,提升规划设计智力支撑能力。积极为教学、培训等创造良好条件,培育和支持城市设计专业队伍建设。引进、交流规划设计和管理人才,培养优秀规划、设计大师,建立对有突出成就的本土规划师、建筑师和工程师的激励机制。
四、提升城市建筑水平
(十二)加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研究制定《辽宁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编制并实施居住建筑75%、公共建筑65%的节能设计标准。落实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专项设计审查和专项竣工验收。新建建筑要严格执行供热计量和室温调控装置同步设计、同步安装、同步验收制度,积极开展建筑节能产品推广认证和能效测评标识工作。深入开展新建建筑节能,扎实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稳步推广地源热泵和太阳能光热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建筑应用,进一步加强对城市集中供热系统的技术改造和运行管理。大力促进绿色建筑发展,不断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和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效公示工作,加大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的推广力度。做好“节约型校园”“节约型医院”“绿色生态城区”规划建设和城市节能工程的试点示范工作。
(十三)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完善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等五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强化监督执法地位,提升保障能力。积极推进质量行为管理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全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严厉查处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推进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应用,强化施工全过程动态监管,加强地区间、部门间的企业诚信信息互通共享,形成现场与市场联动的准入清出制度。实行施工企业银行保函和工程质量责任保险制度。推动新技术应用,创建新技术示范工程,争创优质工程。实施工程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抓好房屋建筑、城市桥梁、轨道交通、地下管线等工程运行使用的安全监管,加强对既有建筑改造、装饰装修、工程加固的质量安全监管。
(十四)推广装配式建筑。制定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推进装配式建筑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加强装配式建筑人才培养,发挥示范项目带动作用,逐步加大建筑部品部件在工程建设中的推广应用。积极稳妥推广钢结构建筑和全装修住房,应用绿色装饰材料,提升装饰装修产业化水平。通过外地优势企业引入、本地企业转型等方式,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抓好沈阳国家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城市建设,充分发挥示范作用,推动全省建造方式创新发展。
五、完善城市公共服务
(十五)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坚持实事求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如期完成的原则,积极推进棚改分散化、货币化、市场化安置,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做好棚改回迁安置和消化存量商品房的有机衔接,满足居民多元化需求,支持化解房地产库存。科学界定住房保障对象,重点由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进城农民工、新就业大学生。合理确定住房保障标准,多渠道筹集保障房源,推进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运行。构建政府提供基本保障、市场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完善供应结构,优化供应规模,培育租赁市场,平稳发展房地产市场。加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强化后续管理,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十六)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快地下管网普查,建成综合信息系统。加快完成城市地下空间利用规划,科学编制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率先在城市新区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在老城区改造过程中逐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加强管线入廊、建设运营、质量安全、投资融资管理。结合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快推进城市供水、污水、雨水、燃气、供热、通信等各类地下管网建设改造,优先改造急险部分。
(十七)加快公用设施改造。合理利用水资源,加强饮用水水源建设与保护,限期关闭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加快水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加强水质检测能力,完善供水行业应急体系,供水水质要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保障饮用水安全。到2020年,全省基本实现公共供水全面普及,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5%以内。积极推进城镇燃气设施建设,加大燃气违章占压清理力度,开展安全隐患治理和安全使用宣传。推进供热设施设备建设和改造,推行智能化、信息化、安全生产标准化供热工程,提高供热质量和服务水平。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积极推广和应用清洁能源供热,推进供热计量,逐步实施按计量收费。
(十八)健全公共服务设施。合理确定公共服务设施配建类型和标准,建立以社区级设施为基础,市、区级设施衔接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网络体系。配套建设完善、方便、快捷的日常生活服务设施。推动图书馆、文化馆、科技馆等公共场馆免费向社会开放,合理规划建设方便居民文体活动的公共空间,提供相应公共设施。开放城市公园,建设方便市民在居家附近能够见到和活动的绿地。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十九)保障城市安全。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排涝系统建设标准,加快实施地下管网改造工程。提高城市综合防灾和安全设施建设配置标准,加大建设投入力度,加强设施运行管理。建立城市备用饮用水水源地,确保饮水安全。健全城市抗震、防洪、排涝、消防、交通、应对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体系,完善城市生命通道系统,加强城市防灾避难场所建设,增强抵御自然灾害、处置突发事件和危机管理能力。加强城市安全监管,建立专业化、职业化的应急救援队伍,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形成全天候、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
六、改善城市交通
(二十)完善城市道路网络系统。提高路网密度,完善道路骨架,畅通道路微循环。发展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绿道”。加快城市停车设施建设,严格执行配建停车标准,鼓励建设地下停车场(库)、立体停车场(库)。合理确定城市各功能区规模和容积率,从源头规划加强控制,防止出现因过度集中产生的交通拥堵和停车难问题。
(二十一)加强交通管理。制定城市道路、停车场等公共交通资源使用管理办法,积极探索中心地段、高峰期交通差别收费办法,用市场手段治理和改善城市交通。严格规范道路使用和停车管理,加强交通信号管理,做到道路与交通安全设施、管理设施的设计、建设、使用“三同时”。
(二十二)加强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换乘枢纽、停保场、首末站等公交配套设施,制定新建大型小区配套建设公交基础设施标准,积极推进充换电站(桩)、加气站建设。推进城市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努力实现公共交通零距离换乘。推动城际间轨道交通设施建设,加快建设沈阳、大连市地铁和轻轨。到2020年,全省开工建设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达到300公里。
七、营造城市宜居环境
(二十三)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科学编制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全面开展海绵城市建设,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综合措施,最大限度“吸纳”降雨、减少径流、防范城市内涝,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鼓励建筑与小区推广使用雨水收集利用、可渗透技术和设备。鼓励采用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人工湿地、植草沟等有利雨水调蓄的方式建设城市绿地和公园。强化水系沟通,构建城市良性水循环。提高城市道路和广场对雨水的渗、滞、蓄能力。完善城市排水管网、调蓄池、排涝泵站、行泄通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排水设施养护,建设预警平台和应急设施。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老城区要结合棚户区改造、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逐步实施既有建筑与小区、绿地、道路广场等海绵化改造。
(二十四)恢复城市自然生态。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适度恢复山体、河流、植被,修复和完善城市生态体系,并有效对接城市外围区域环境生态系统。完善绿地布局,改善绿地结构,促进绿地新老城区均衡分布,推行小型公园、游园等绿地布局分散化。提高绿化和水域面积比例,推进城市湿地公园、区域绿道网以及城市绿廊建设。发挥公园绿地在人文休闲、环境保护、防灾避险、净化生态等方面的综合功能。创建园林城市和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森林城市。
八、推进城市环境污染治理
(二十五)加大垃圾污染治理力度。加快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县以上全覆盖。大力推进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到2020年,省辖市垃圾焚烧比例达到30%。推进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和收运体系建设。规范建设建筑垃圾处理消纳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理试点。促进垃圾源头减量化、资源化利用。
(二十六)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面实施污水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形成“厂网并举、泥水并重、再生利用”的建设格局。建设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再生水利用设施,推进中水回用。到2020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
(二十七)整治城市黑臭水体。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治理黑臭水体工作力度。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要抓紧完成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实行整治责任“河长制”。广泛征求人民群众意见,合理确定整治技术路线和方案。到2017年,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 沈阳、大连市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
(二十八)加强大气污染治理。逐步淘汰老旧低效锅炉,实施高效一体化供热工程,提高集中供热率。发展天然气、太阳能、地热能、风电、核电等清洁能源,推进清洁能源在汽车、供热、工业生产等方面的应用。实施燃煤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加强建筑施工等扬尘管理,提高绿色交通水平,严控秸秆露天焚烧,大力推进工业提标改造。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九、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
(二十九)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辽宁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5-2020年)》,按照城镇规模分类细化落户政策,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全面贯彻《居住证暂行条例》,将居住证的公共服务赋权功能落到实处。做好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相配套的教育制度、住房保障制度、就业制度、社保制度改革,将稳定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在城镇的农民工享受优惠购房政策。抓好大连市、海城市、新民市、前阳镇等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启动省级试点工作。
(三十)加快发展县城和小城镇。补强县镇发展薄弱环节,完善全省城镇体系结构。促进人口和产业等要素集聚,使县镇达到合理经济规模,有效承担县域中心职能。承接城市转移产业,发展自身特色产业,发展农副产品深加工业,大力发展旅游等服务业,增加经济发展活力。完善县镇功能,改善县镇环境,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提高吸纳城镇化农村转移人口能力。发挥自然资源优势,发掘历史文化积淀,打造特色县镇。鼓励和优先发展重点县镇和特色县镇。
十、创新城市管理和治理方式
(三十一)推进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按照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合理确定设区市和市辖区城市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协调机制,确保职权划转移交、队伍整合归并、重心下移等工作顺利到位。各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要按照国家要求统一机构名称、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执法程序和文书、处罚规则和裁量基准。明确省级政府城市管理主管部门,2017年年底前实现市县政府城市管理领域的机构综合设置。到2020年,全省执法体制基本理顺,现代化城市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城市管理效能大幅提升。
(三十二)推进城市管理智慧化应用。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实现区域网格化管理,利用三维可视化等技术手段实现城市地下管网数字化综合管理和监控。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提升政府在住房规划、房产测绘、房产交易、产权管理、中介服务等多个领域的综合管理服务能力。开展智慧水务建设,建设全过程智能水务管理系统、饮用水安全电子监控系统、取水远程实时监测网络系统。推动城市公用设施、建筑等智能化建设、改造,提升城市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清洁燃气使用安全和运行、冬季供热设施运行效率、垃圾无害化处理、照明设施节能等方面自动化应用水平。促进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城市管理服务融合,积极发展民生服务智慧应用,推进宽带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智慧城市。
(三十三)完善城市治理机制。建立依法治理城市的机制。形成覆盖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的法规规章制度,加强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化管理,遏制领导干部干预城市规划设计和工程建设。依据有关规定,严厉惩处规划建设管理违法行为。落实市、区、街道、社区的管理服务责任,健全城市基层治理机制。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实践,促进市民形成良好的道德素养和社会风尚。完善市民行为规范,增强市民法治意识,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增强市民参与城市治理的能力。
(三十四)深化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优先在城市供水、供热、燃气、污水和垃圾处理、地下综合管廊、公共交通、公共建筑节能、水环境治理等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加快城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发行政府债券支持非经营性项目建设。推进市政道路、绿化和环卫一体化综合养护。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强与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完善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政府补贴机制和监管机制。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
(三十五)加强组织协调。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省城乡规划委员会的作用,统筹协调“多规融合”工作及涉及区域发展的重大问题。各城市党委、政府是责任主体,书记、市长是共同第一责任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城市现代化行动方案,明确总体要求、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责任,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十六)健全工作考核制度。实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监督考核制度,深入开展省城镇“绿叶杯”竞赛活动,调整完善竞赛活动方案,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重点工作纳入省城镇“绿叶杯”竞赛考核指标体系,客观评价各城市发展水平,定期通报考核结果,并作为城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评论

、散漫

看不懂,我们想看具体的措施。

1小时

殇月夜

辽宁朝阳,封山育林近20年,初见成效,如今数百亩森林被矿山挖掘机夷为白地

1小时

弱水有美人

必须发展沈阳!沈阳是东北之关键!大连不是没发展好过,但是起不到带动作用,还总想着自己独立!

10天前

看不清

主要还是为了第七章[赞]

10天前

夕阳

[碰拳][碰拳]为民造福,适应发展体现实际。

半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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