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条文 > 民商法类 > 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委〔2011〕7号2011年5月3日)为深化水利改革,加快水利发展,充分发挥水利事业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中的支撑
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市委〔2011〕7号 2011年5月3日)
为深化水利改革,加快水利发展,充分发挥水利事业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中的支撑保障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31号)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委〔2011〕30号)精神,结合杭州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水利的地位和作用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水利是现代农业建设不可或缺的首要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基础支撑,是生态环境改善不可分割的保障系统,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不仅事关农业农村发展和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而且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水利的地位和作用,把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作为实现杭州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重要基础,作为推进全市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目标的重要抓手,作为确保农业战略安全和生态型城市建设的重要支撑,作为建设“生活品质之城”的重要保障,切实增强自觉性和紧迫感,认真按照中央和省的要求,把水利设施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把农田水利设施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举措,形成共识、统筹谋划、全面部署、积极进取,凝聚全社会力量,开创我市水利改革发展新局面。
二、全面把握水利改革发展新要求
(一)存在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水利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为全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水利建设投入力度明显不够,水利基础仍然薄弱,保障水平依然偏低。主要表现在:
1、水利设施仍然是我市基础设施的明显“短板”。全市防洪设施建设存在诸多薄弱环节,钱塘江、东苕溪等大江大河干堤达标率仅为61%,杭州城区排涝能力严重不足;27个中心镇、200个中心村中只有2个镇、53个村的防洪设施达标;水库、山塘病险率分别达到27.1%和38.7%;现代农业园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以下简称“两区”)的水利设施尚未完全配套,农田水利设施老化失修、效率低下,灌溉水利用系数仅为0.566,农田旱涝保收面积占有效灌溉面积的80.6%;全市尚有35万农村人口饮水未达到安全标准等。
2、水资源保障仍然是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瓶颈。我市城市供水水源80%取自钱塘江、20%取自东苕溪。由于钱塘江下游取水口易受咸潮影响,东苕溪取水口易受下游平原河网水倒流影响,目前杭州主城区各取水口水质状况不稳定,原水水质超标情况时有发生,而备用供水水源体系尚未建成,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能力不强,水资源保障安全度依然不高。
3、水生态环境仍然是我市生态系统的薄弱环节。自2003年以来,全市组织实施了清水河道建设和河道保洁,但目前尚有70%以上的河道未完成整治,34%的河道未落实保洁,不少河道仍存在河床淤积、河岸坍塌等现象,河道“水浑、水脏”的问题依然突出。同时,需治理水土流失面积共1125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6.7%,改善水环境的任务还很艰巨。
4、长效机制不完善仍然是我市水利科学发展的严重制约。我市水行政管理能力与社会管理的要求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农村水利管理的体制机制尚不完善,涉水事务管理制度尚不完备,管理投入不足,水文基础设施不够完善,监测能力不强,水利公共服务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面建成功能完善的现代化防灾减灾体系、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的用水安全保障体系、水环境持续改善的江河湖溪生态健康体系、适应现代水利发展的科学管理体系,推进“平安水利、民生水利、资源水利、生态水利、科技水利”共同发展,显著提高水利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能力,实现水利发展与杭州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生活品质之城”相适应的目标。
1、全面建成功能完善的现代化防灾减灾体系。全面建成扩大杭嘉湖南排工程(三堡排水泵站、八堡排水泵站工程)等重点工程,城市防洪和低洼易涝地区排涝能力达到国家规定的设防标准;全面完成主要河流干流堤防加固,中小河流防灾能力明显提升;着力提高中心镇、中心村的防洪能力,规划防洪标准全面达标;全面完成病险水库、山塘除险加固工程,病险水库年发生率控制在3%以内;全面建成现代化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处置体系,防汛防台抗旱体系更加完善,防灾减灾综合能力显著提高。
2、全面建成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的用水安全保障体系。切实加强水资源保护,建成市域内更大范围的优质水资源配置新格局,保障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城市、农村供水保证率分别提高到95%、90%以上;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两区”水利设施建设全面配套;旱涝保收面积占灌溉面积的比例达到90%以上,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60以上。
3、全面建成水环境持续改善的江河湖溪生态健康体系。全面推进城乡河湖综合治理,河湖水面实施全面保洁,河湖功能得到有效维护,重要湿地区域生态得到保护和修复,河道功能得到统筹开发、综合利用,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治理,主要水(环境)功能区水质全面达标;水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优秀水文化得到大力弘扬。
4、全面建成适应现代水利发展的科学管理体系。全面推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水利科技创新能力和信息化水平得到全面提升,水利人才队伍建设和行业能力显著加强,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改革要求,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健全完善,水利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三、进一步明确水利改革发展新任务
“十二五”期间,我市水利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推进“八大工程”建设:
(一)防洪排涝骨干工程。全面完成钱塘江、东苕溪两大流域主要堤防加固建设,提升流域防洪排涝能力,完成干堤加固建设200公里以上,达标率达到87%以上;加快重点工程实施进度,完成扩大杭嘉湖南排三堡排涝工程、钱江水利枢纽、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完善城市防洪排涝工程体系,加大中心镇、中心村防洪工程建设力度,防洪达标率达到80%以上;提高城市和产业集聚区防洪排涝能力,完成大江东新城和杭州科创产业集聚区水利配套工程;建成西部气象雷达观测系统和河道交界断面水量水质监测系统;推进非工程措施建设,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防台抗旱责任制,建立防汛防台抗旱督察制度,加快预案体系建设,形成完善的监测、预报、预警和避灾体系,建设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抢险救援队伍,着力建立基层群防群治长效机制,实现“会商到乡、视频到村、预警入户”。
(二)山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继续巩固水库除险加固成果,全面落实水库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水库安全巡查和动态监测,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168座以上、山塘除险加固1185座以上,积极开展蓄水量万方以下病险山塘整治。加快大中型、重点小型水闸除险加固工作。
(三)山洪灾害防治工程。推进中小河流治理,优先对洪涝易发、人口集中、经济集聚、农田连片的河段进行堤岸加固和清淤疏浚,加强山洪灾害易发地区小流域治理,提高山洪灾害防御能力,明显提升中小河流防灾能力,完成中小河流治理400公里以上;切实加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和农村危旧房改造,全市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得到避让或治理,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避险预案和群测群防责任。
(四)水资源保障工程。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重大战略布局,合理开发、调配水资源。深入实施水源配置工程,建成闲林水库、湘湖水库等城市备用水源工程,推动一批山区中小型水库建设,提高城乡供水保证率。加大保护和治污力度,使钱塘江、东苕溪水质稳定趋好,确保饮用水水质安全。按照优水优用原则,认真组织市域更大范围的优质水配置工程研究和开发。
(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全面解决35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落实管养维护主体,加大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力度,确保工程效益长期发挥。
(六)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工程。加快以农业“两区”为重点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抓好防渗渠道、小型闸站、喷微灌工程、圩区整治工程等小水利设施的整治和更新改造,积极开展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新增农田旱涝保收面积4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0万亩;实施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推进农村水电更新改造。
(七)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以“三江两岸”环境综合整治和苕溪清水入湖工程为重点,加大饮用水源和水环境保护力度,落实重要流域的水生态修复与保护措施,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完成水土流失治理330平方公里,加大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深入实施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和“千万米河道保洁”工程,积极推进河网联通和引配水工程,完成城乡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1500公里以上,城乡河道实现全面保洁。
(八)水利行业能力建设工程。积极推进依法治水,建立健全水法规体系,全面推进水利综合执法工作,加大水行政监督力度和水事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完善水利规划,建立健全水利科技创新体系,加快水利信息化建设,加强水文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充实水文站网,提升水利监测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大力加强水利系统党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四、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切实加快杭州水利改革发展
(一)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切实加强水利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水利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实行防汛防台抗旱、饮水安全保障、水资源管理、水库安全管理等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对水利投入、项目建设、运行管理等工作的督查,建立绩效评估、通报表彰制度,将水利工作纳入对区、县(市)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确保“十二五”水利规划顺利实施、年度计划全面完成。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抓好水利改革发展各项任务的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水利改革发展。各级农村基层组织要把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作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加大公共财政的投入。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将水利建设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把农田水利建设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积极引导社会各类资金和力量投入水利建设,力争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1倍。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努力争取中央、省级资金支持。积极筹措财政水利资金,加大对水利的专项投入力度,进一步提高水利建设投资在国家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从全市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或从土地出让总额中提取2%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充分发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土地整治资金的综合效益,确保其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保护方面的支出不低于20%;按照中央关于进一步完善水利建设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足额征收水利建设资金,专项用于水利建设与管理;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合理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严格征收、使用和管理各个环节,确保水资源合理有偿使用;从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划拨不少于15%的资金用于城市防洪排涝和水源工程建设;逐步完善水利项目补助政策。按照统筹城乡区域发展的要求,市级资金主要用于城乡河道建设管理、城乡供水安全保障、中心镇中心村防洪堤建设、山塘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农业“两区”水利配套等方面。
(三)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以总量控制为核心,优化水资源配置,建立覆盖全市的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及相应管理办法,严格取水许可管理,严格执行地下水禁限采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把好水资源开发利用关。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以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为中心,加快制定区域、行业和用水产品的用水效率指标体系,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要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大力开展节水防污型社会建设,逐渐形成全社会节约用水的行为规范和风尚。确立水(环境)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以加强水功能区管理为载体,进一步加强水资源保护,建立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和监测体系,完善监督管理制度。
(四)不断创新水利发展的体制机制。实行城乡水资源统一规划、统一管理,防洪、排涝、配水统一调度,积极探索、逐步实现水务一体化,完善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完善分类水价制度,减轻农业灌溉用水负担。加快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基层水利服务组织,建立小型水利工程管理财政补助机制,实行统一标准、分级负责的水工程管理制度,完善水利工程管养分离机制,推广物业化管理、民间组织管理等模式,推进和完善基层防汛防台抗旱机制和村级水利(水务)员制度。
(五)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水利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水患意识、节水意识、水资源保护意识,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水利建设。把水利工作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拓宽水利投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增加水利信贷资金,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水利建设。鼓励农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按照“多筹多补、多干多补”原则,加大“一事一议”财政奖励补助力度,充分调动农民兴修农田水利的积极性。各级政府应对水利改革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附件:
“十二五”时期区、县(市)水利建设主要任务表
地区
干堤建设
(公里)
中小河流治理(公里)
水库除险加固(座)
山塘除险加固(座)
农民饮水安 全
(万人)
中心镇防洪堤建设(公里)
中心村防洪堤建设(公里)
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公里)
水土流失
治 理
(平方公里)
新增旱涝保收面积(万亩)
新增灌溉面积
(万亩)
江干区
1










西湖区
6
10

5



10

1

萧山区
35
105



33

150
10
6
5
余杭区
49
35

36

33

150
15
12
4
临安市
15
31
26
395
12
20
90
300
65
6
6
富阳市
44
50
51
255
6.3
31
112
80
45
6
6
桐庐县
25
65
41
193
2
16
73
300
40
3
4
建德市
27
45
31
240
7
14
87
60
75
3
5
淳安县

65
19
61
7.7
39
71
150
80
3
5
全市合计
202
406
168
1185
35
186
433
1200
330
40
35

评论

花却雨

山东经济发展的好不是没有原因的,给山东省人民政府点赞,山东才是人民的政府,哪像广啥的。

1天前

爺、譕比誯誑

巴彦淖尔市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方案_征求意见

5天前

陌离

村委决定的事一定要街道区委市委审批

5天前

相关法律条文

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杭州农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杭州农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市委〔2013〕3号2013年3月29日)为加快推进杭州农业现代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
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强市战略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发展创新型经济的若干意见 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强市战略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发展创新型经济的若干意见(市委〔2012〕18号2012年8月1日中国共产党杭州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一名城、四强市”建设的意见 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一名城、四强市”建设的意见(市委〔2006〕17号2006年8月31日)文化是经济发展的“助推器”、政治文明的“导航灯”、社会和谐的“粘合剂”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意见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意见(宁委发〔2011〕19号2011年4月2日)为切实推进全市水利改革发展,加快水利现代化建设步伐,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
中共汕头市委、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中共汕头市委、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汕发[2011]19号)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和《中共广东

律师最新回复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