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 > 建筑工程 > 咨询详情

危房申请建房不审批,可以闹事吗

建筑工程重庆2024-05-03 23:41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第八十二条 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法律、法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八十三条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第八十四条 办理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将申请登记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告。经公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方可予以登记。第八十五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二)房屋坐落变更的;(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八十六条 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第八十七条 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第八十八条 依法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设立抵押,申请抵押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四)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五)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六)其他必要材料。第八十九条 房屋登记机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和房屋权属证书上注明“集体土地”字样。第九十条 办理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的地役权登记、预告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等房屋登记,可以参照适用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的有关规定。 原问题:《农村旧房改建要审批吗》
    回复于 2022-11-23 06:36:46

相似问题解答

农村自建房申请和审批咨询

先到当地国土、建设部门(如果是危房重建主要是建设)咨询是否有暂停审批,可以审批的话,你再做下面手续:1、你原来的旧房是否有双证(土地使用证、规划建设许可证),没有的话先补齐双证。2、没有土地使用证,如果是86年之前的老房子,向国地部门以确权

我家在农村,居住在危房里,并且D级危房,还很偏僻,可以申请本乡镇的新地址建房吗?

我来为你解答: 农村危房重建申请手续具体如下: 1、个人提出建房书面申请,经社、村审查同意并加注意见后,报镇建设办; 2、建设办现场踏勘审查同意后,报镇(街、管委会)人民政府; 3、镇(街、管委会)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并出具《

农村建房 农村建房未批先建,政府可以先罚款后审批吗?

尊敬的律师:你们好,我是广东农村村民,因旧房泥砖瓦房结构,已超过50年,年久失修,旧房许多房屋已倒塌,为不影响安全以免发生危险,于农历2004年在原来两房屋基础上拆旧建新,做地基动工当日举报人在场,2005年完工,新房总面积71平方,其中4

你好请问农村自建房危房改造有补助吗

你是哪的,国家7500,各省补得不一样,申请程序:你必须是危房,家庭贫困,待国家分配危房改造指标后,你可向村委会申请,村报乡镇,乡镇报县建设局,批复指标后,经初验符合条件可开始建房,建好后,申请上级验收,验收通过后,由财政部门直接把补助款打

在城郊有一处d级危房,户口是城市的,可以申请危房改造吗

你好,母亲是农村户口,与子女己分户,住的农村民房已成危房可以申请危房补助。危房补助只是少量的补贴,体现政府的扶助,而不是包办,大量的资金缺口还得自己想办法,子女肯定得掏钱 原问题:《有房产在城市农村的危房可帮建吗》

5 W专业律师在询律网

累计解决了 200W+ 个问题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3,894 条,律师解答:7,936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 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来自用户 君冰评价了

  • 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来自用户 飞鱼评价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