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公开了一家网店,经营蛋糕销售,我从事具体的销售工作,有一个客户恶意消费,把吃剩的蛋糕说成的质量不合格,要求平台退款,平台退款后,他把残渣寄回,我以我个人名义起诉他恶意消费者赔偿,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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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拼多多三甲平台,恶意扣扣我的钱才引导消费者仅退款和私自划扣,我的金额作为赔偿,起诉胜诉有吗?
平台2113规则:淘宝网默认发货时5261间为48小时(具体以店铺自行设置的发货时间4102为准,定制产品按照详情1653或者约定的时间发货)。如您确实存在未按约定时间发货(含违背发货时间、交易价格、运送方式等承诺)的情况,收到消费者的投诉买家收货后恶意退款,平台不管,金额较少,这种情况下怎么解决
淘宝没有恶意退款的概念,如果贵店参加了七天无理由退换货,那就必须退,除非是不在7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则以内的如生鲜产品等,如果买家已使用影响二次销售可拒绝退款,卖家可以详细询问买家收货后的处理情况并取证有利于己方的以便在小二介入后提交证据赢得仲销售的产品质量不合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如果出售产品并非样品柜板材,可以提出合理您 好,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要求电商平台提供商家信息,电商平台未提供,消费者起诉电商平台违法消费者保护法第四十四条承担赔偿责任,电商平台等消费者起诉法院立案后再提供商家信息,电商平台能免除违法的赔偿责任吗?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你好,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要求电商平台提供商家信息,电商平台未提供,消费者起诉电商平台违法消费者保护法第四十四条承担赔偿责任,电商平台等消费者起诉法院立案后再提供商家信息,电商平台能免除违法的赔偿责任吗?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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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