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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县人民法院】您好,吉安县人民法院受理的龚莹申请刘志龙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件已于2021-12-0809:22:18立案,案号(2021)赣0821执1890号,案由借款合同纠纷,申请标的金额为17500元(大写:壹万柒仟伍佰元整),执行期限为6个月。此案由执行局承办,承办法官熊尹亮(暂无办公电话),合议庭成员为:熊尹亮(执行组织成员),书记员为:胡树啸(暂无办公电话)。如对上述办案人员有异议,您有权申请相关人员回避。这个案件我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一直未处理,并说找不到被告人为由告终,被告人也一直以没钱拖拖拉拉的,执行期马上就要满了,案件该怎么处理,法院也没主动联系我本人,该怎么去处理

合同纠纷江西 吉安2025-05-03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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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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