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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夫妻感情不合已分居请求离婚手续,及婚后房屋财产分割老人抚养

婚姻家庭2024-04-28 12:48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婚姻法解释规定:1994年2月1日后开始同居的,都不认为事实婚姻===================婚姻法解释一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婚姻法解释二 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他的债务与你无关,孩子是你们两个的,你可以告他给你两个孩子的抚养费 原问题:《婚姻问题,关于老人分居后的抚养费的问题》
    回复于 2022-05-20 08:12:23
  • 朱明远律师
    月帮助3979
    起诉离婚
    回复于 2021-11-14 13:19:5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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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 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来自用户 君冰评价了

  • 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来自用户 飞鱼评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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