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条文 > 民商法类 > 跨地区跨单位民间纠纷调解办法

跨地区跨单位民间纠纷调解办法

第一条为及时调解跨地区、跨单位民间纠纷,防止纠纷激化,维护社会安定,根据《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纠纷当事人属于不同地区、单位,或者纠纷当事人虽属于

第一条 为及时调解跨地区、跨单位民间纠纷,防止纠纷激化,维护社会安定,根据《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纠纷当事人属于不同地区、单位,或者纠纷当事人虽属于同一地区、单位,但纠纷发生在其他地区、单位的民间纠纷的调解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跨地区、跨单位的民间纠纷由纠纷当事人户籍所在地(居所地)、所在单位、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调解。

一个人民调解委员会能够调解的纠纷,经商有关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由一个人民调委员会进行调解。

第四条 共同调解跨地区、跨单位的民间纠纷由最先受理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其他人民调解委员会协助调解。

其他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有利于解决纠纷的,也可由有关人民调解委员会协商确定。

第五条 共同调解民间纠纷应当按照自愿、平等、合法、公正的原则,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第六条 主持调解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职责:

一、受理纠纷;

二、发现纠纷有激化可能时,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纠纷激化;

三、针对纠纷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收集纠纷的关材料,制定调解方案;

四、向有关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共同调解意见;

五、确定调解的时间、地点,通知纠纷当事人及有关人民调解委员会参加调解;

六、主持调解,制作调解文书;

七、敦促有关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做好回访工作。

八、负责统计和档案材料保管。

第七条 协助调解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职责:

一、协助进行调查研究,收集纠纷的事实材料;

二、主动采取措施,防止纠纷激化;

三、配合主持调解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四、敦促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第八条 经过调解,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应由当事人、调解人员签名,并加盖各有关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

第九条 当事人未达成调解协议或达成协议后又后悔的,可以就原纠纷申请基层人民政府处理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办法由司法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相关法律条文

民间纠纷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妥善处理民间纠纷,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安定,根据《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第九条第二款、第二条第二款和第十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山东省专利纠纷处理和调解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专利纠纷的处理和调解活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山东省专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
商业经济纠纷调解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明确各级商业主管部门调解商业经济纠纷的职责,维护国家利益和纠纷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商品流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的建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各级商业主管
铁路内部经济纠纷调解规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铁路单位的合法权益,及时解决铁路单位之间的经济纠纷,加强铁路单位之间内部纠纷的调解工作,公正、及时、合理地解决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铁路合同管理办法》
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某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要

律师最新回复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