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条文 > 民商法类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命名2013年“全国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命名2013年“全国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命名2013年“全国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通知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命名2013年“全国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通知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教育厅(教委),xx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质量教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的部署,质检总局、教育部联合开展了2013年“全国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创建工作。在各地质检和教育部门联合推荐、评审并命名省级质量教育基地的基础上,经质检总局、教育部专家组评审,同意命名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为2013年“全国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
请被授予“全国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称号的单位,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优势,强化质量管理,不断完善质量教学内容,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质量教学活动。各地质检、教育部门要建立密切合作的长效机制,为质量教育基地的正常运行和质量教学活动的有序开展提供保障和支持。
质检总局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2013年11月11日

评论

云白为浪

重师大,后劲力量很强,

10分钟前

℃蓝天√

好牛👍什么时候可以进校闻桂花香呀?

8小时

懵了一个夏

师范大学的汉语言文学专业应设文学创作写作专业课。

1天前

安朵

重工的

10天前

只剩、沉寂

我大立信不得撇哦!

10天前

相关法律条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命名2013年“全国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命名2013年“全国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通知(2013年11月19日质检办质联[2013]950号)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
教育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建立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开展质量教育的通知 教育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建立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开展质量教育的通知(教基一函[201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质量技术监督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国质检出版社命名2013年“全国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国质检出版社命名2013年“全国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通知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教育厅(
教育部办公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管理规范》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管理规范》的通知(教基一厅[201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质量技术监督
教育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公布首批全国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名单的通知 教育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公布首批全国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名单的通知(教基一函[2011]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质量技术监督局,xx兵团教育局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