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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放宽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登记事项的实施意见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放宽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登记事项的实施意见(湘工商个字〔2016〕9号)各市、州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一号文件《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村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放宽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登记事项的实施意见
(湘工商个字〔2016〕9号)
各市、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一号文件《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村现代化 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第15条“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明确指出:“积极扶持农民发展休闲旅游业合作社。……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升工程、振兴中国传统手工艺计划”。为贯彻落实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一号文件精神,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更好地履行帮扶小微企业发展职能,现对放宽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登记事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支持设立从事休闲旅游资源开发经营、农村民间工艺开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中可以体现 “XX乡村(或农村)旅游观光”、“XX农家乐”“XX制品”、“XX工艺品”字样。经营范围可核准:休闲旅游,乡村观光旅游,农家垂钓、餐饮、住宿服务,民间工艺品开发销售(需要取得许可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在实施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省局个体处反馈情况。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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