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条文 > 行政法类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医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和感染防控监督执法专项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医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和感染防控监督执法专项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医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和感染防控监督执法专项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法监函[2018]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xx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医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和感染防控监督执法专项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
(国中医药办法监函[2018]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xx兵团卫生局:
按照《关于印发<中医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和感染防控监督执法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办法监发〔2017〕30号,以下简称《检查方案》)安排,为督促地方认真做好专项检查,促进中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定于近期对部分省份有关工作开展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领导、部署、推动专项检查工作情况;
(二)中医医疗机构自查及整改情况;
(三)中医药主管部门及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检查、抽查情况以及案件查处情况;
(四)检查工作中的问题、困难以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五)加强和规范中医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和感染防控的意见和建议。
二、督查对象和形式
(一)督查对象。督查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抽查部分中医医疗机构。每省份选择两个地市、8-10家医疗机构(至少包括二级以上中医类别医院2家、一级(未定级)中医类别医院1家、中医类别门诊部、诊所4家)进行现场检查。
(二)督查形式。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相关文件档案、实地检查等形式,督查组可以结合实际确定本组的具体督查形式。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省中医药主管部门对照《检查方案》要求以及此次督导检查的内容组织开展对本地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督查,提前做好有关文件档案的准备,配合督查组督查。
(二)请各省中医药主管部门按要求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于4月25日前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和汇总表报送我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
(三)各地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注重工作实效,避免形式主义,严格控制陪同督查人数,轻车简从,提高工作效率。具体督查省份、督查时间和人员安排另行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2月27日????

评论

相关法律条文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人感染猪流感中医药防控工作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人感染猪流感中医药防控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9〕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xx兵团卫生局,局各直属单位:近日,部分国家和地
关于做好儿童和孕产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儿童和孕产妇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易感人群。为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流感中医药防控工作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流感中医药防控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19〕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目前,我国处于流感疫情高发季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此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成立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中医药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成立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中医药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3〕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关于优化纳税缴费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

律师最新回复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