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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函[2016]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xx兵团卫生局:在我国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
(国中医药办函[2016]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xx兵团卫生局:
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在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关键解决,国务院印发了《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规划纲要》的印发,是继2009年4月出台《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后,国务院又一次对中医药工作作出重大战略部署,是中医药事业发展又一个新的里程碑,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地中医药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规划纲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切实加强领导,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抓好落实。
一、充分认识实施《规划纲要》的重大战略意义
《规划纲要》站在党和国家全局的高度,明确了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是促进中医药继承创新、统筹协调、绿色生态、开放包容、共享惠民发展的基本准则,是指导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纲领,是推进中医药工作的行动指南,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实施《规划纲要》,是贯彻落实新时期党和国家中医药方针政策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 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中医药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是中医药在国家战略中地位提升的具体体现。各地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规划纲要》的重大战略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领会和准确把握中央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
二、准确把握学习贯彻的基本原则
要切实认清面临形势,领会精神实质,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各方力量。要切实把《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与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融会贯通起来。要切实把《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与本地区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三五”深化医改规划以及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的编制实施有机结合起来。要切实加强《规划纲要》贯彻落实的顶层设计,抓住重点、突出亮点,扭住关键,画出路线图、确定时间表,做到有力、有序、有效整体推进。
三、切实抓好学习宣传
要周密安排,系统部署,制订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方案,采取学习培训、专题研讨、专家解读等多种形式,组织本地区中医药系统深入学习《规划纲要》,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规划纲要》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举措。要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各地中医药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讲解、接受访谈、发表文章,大兴学习之风,掀起学习高潮,把《规划纲要》学深、学透。要集中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讲活动,组织力量深入研究解读,把《规划纲要》讲深、讲透。
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平台,开设专题专栏,宣传《规划纲要》的基本内容、重点亮点和政策措施,宣传本地区学习贯彻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宣传本地区中医药改革发展的新成果、新经验和为中医药事业作出突出贡献优秀典型,弘扬行业正能量,形成学习宣传《规划纲要》的强大声势,营造重视、关心、参与和支持中医药振兴发展的良好氛围。加强与本地主要媒体的沟通联系,组织深度宣传报道。
四、扎实做好当前贯彻落实的重点工作
一是做好顶层设计。各地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统筹协调的职责,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好《规划纲要》学习贯彻的整体工作方案。
二是制定实施方案。各地要按照《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立足本地区实际,积极推动当地贯彻落实《规划纲要》具体实施方案的制定,力争在年底前出台。
三是统筹规划衔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统筹协调,细化、实化本地区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的目标任务,拿出任务书和路线图、时间表,实现与本地区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三五”医改规划和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相衔接,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
四是健全管理体制。按照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研究提出健全本省(区、市)中医药发展统筹协调机制和工作机制的具体意见,提出建立健全省(区、市)省、市、县三级中医药管理体系的具体方案,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工作领导机制,切实加强中医药管理工作,形成共同推进中医药发展的工作合力。
五是强化督促检查。要探索完善督查机制,建立动态反馈机制,进一步完善考核和问责制度,通报情况、跟踪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本地区贯彻落实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本地区的落地生根。
请各地将学习贯彻《规划纲要》情况,及时报告我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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