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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司法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xx兵团司法厅(局)、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普法依法治
司法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xx兵团司法厅(局)、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普法办公室,中直机关工委宣传部,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宣传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 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环境,司法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全国普法办将于2015年6月-12月在全国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国百家网站暨@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共产党员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主办、承办、协办单位
主办:司法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全国普法办。
承办: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国家互联网信息办网络社会工作局、中组部党员教育中心、法制日报社。
协办:中国普法网、中国网信网、共产党员网、人民网、新浪网、腾讯网、@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共产党员微信公众号。
参与网站:普法网站、中央和地方重点新闻网站、政府网站、商业门户网站等百余家网站。
三、竞赛内容
宪法及宪法相关法、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党内法律法规、2015年颁布、修订、施行的法律法规。
四、参赛方式
网友以网站答题、微信答题两种方式均可参赛。
五、竞赛时间及安排
2015年6月-11月,每月一期,共6期,12月进行活动总结并开展相关线下活动。每月1日在中国普法网、中国网信网、共产党员网等百家网站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共产党员微信公众号启动当月赛事,1日-20日为答题期。竞赛规则、奖项设置等于竞赛开始前在中国普法网、中国网信网、共产党员网、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共产党员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六、竞赛办法
1. 网站参赛
可登录中国普法网(www.legalinfo.gov.cn)、中国网信网(www.cac.gov.cn)、共产党员网(www.12371.cn)等百家网站竞赛活动主页面参加竞赛。竞赛规则、奖项设置及各期活动开展情况均可从主页面获得。竞赛主页面设置网站、微信两种参赛入口。
通过网站参赛的网友可点击活动标识,进入网站参赛页面。网友填写个人信息注册成功后,点击“网站参赛”,系统将自动生成一套含有5道题目的答卷。题目形式为不定项选择题。网友在线答题完毕后提交,系统将自动给出分数。每期竞赛结束时,答题正确率达到100%的竞赛者将获得抽奖资格。主办单位以抽奖方式随机抽取获奖者。
2. 微信参赛
可通过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共产党员微信公众号参加每期竞赛活动。竞赛期间,微信公众号每日推送一题,答题系统自动统计网友答题次数及正确率,每月答对10题,即可参加抽奖。每月1日,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共产党员微信公众号发布答题规则,网友答题完毕后,可将自己的成绩附带手机答题页面分享到朋友圈。
七、奖项设置
1. 每期从答题满分的参赛者中抽取幸运奖400名。其中,网站答题、微信答题各200名,奖品为50元手机话费。
具体抽奖发奖办法是:答题结束后进行抽奖,每月21日(假日顺延)进行抽奖并公布获奖名单。网站答题、微信答题每期各抽取200名幸运奖,每期合计400名,奖品为50元话费。每月21日-31日为获奖者信息统计及奖金发放期,每月最后一周预告下一期活动相关事宜。
2. 参加竞赛4期以上,符合抽奖条件而未能获奖的参赛者,可在12月初参加年度竞赛抽奖活动。每月都参加活动并答题正确的网友,将有机会应邀参加主办单位举办的相关活动。
3. 根据组织参加活动情况,于2015年12月评选出优秀组织奖,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
八、工作要求
全国百家网站 微信公众号“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 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是2015年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在全国开展“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系列宣传活动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广泛动员,扩大竞赛活动的覆盖面,增强影响力,充分发挥竞赛活动在推动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的积极作用,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舆论环境作出新贡献。
组织参加活动情况请及时报主办单位。
司法部法制宣传司联系人及电话:
杨芳、孙园园、王佳茹 :010-65153426 ,010-65153478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社会工作局联系人及电话:
罗子川:010-55635746
中组部党员教育中心联系人及电话:
王家庚:010-58587504
法制日报社联系人及电话:
朱琳:010-84772882-1013
201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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