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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档案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名单的通知

国家档案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名单的通知(档办发〔201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教育厅(教委),xx兵团档案局、教育局:为
国家档案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名单的通知
(档办发〔201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教育厅(教委),xx兵团档案局、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探索建立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中小学社会实践的机制,国家档案局、教育部联合开展了全国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申报工作。经各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国家档案局和教育部依据《全国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组织专家评审和实地考察验收,确定上海市浦东新区档案馆等19家单位为第二批全国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见附件)。
希望全国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发挥示范性带头作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制订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方案和组织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好学生实践活动。各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探索建立密切合作的长效机制,加强指导,共同推进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为各地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的有序开展提供保障和支持。
附件:第二批全国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名单
国家档案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
2014年4月16日
附件
第二批全国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名单
上海市浦东新区档案馆
上海市闵行区档案馆
江苏省江阴市档案馆
江苏省太仓市档案馆
江苏省常熟市档案馆
江苏省南通市档案馆
浙江省平湖市档案馆
浙江省长兴县档案馆
安徽省滁州市档案馆
福建省档案馆
福建省晋江市档案馆
山东省档案馆
山东省潍坊市档案馆
湖北省十堰市档案馆
广东省广州市国家档案馆
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馆
四川省都江堰市档案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档案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拜城县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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