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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四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四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3〕84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部机关各司局: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四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的通知
(国土资厅函〔2013〕8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0〕119号)的要求,为做好第四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独立矿山企业(含油气企业),须持有合法有效采矿许可证。
二、申报条件
申报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依法办矿。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合法经营,证照齐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要求和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认真执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等,对无偿取得的采矿权已经进行了有偿处置;三年内未受到相关的行政处罚,未发生严重违法事件。
(二)规范管理。具有完善的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生态重建、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和保障措施,矿山管理科学、规范。
(三)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完成了资源综合利用规划(设计)指标,“三率”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综合利用水平达到国内同类矿山领先水平。
(四)技术创新。重视科技进步,积极开展科技创新,矿山企业每年用于科技创新的资金投入不低于矿山企业总产值的1%,生产技术居国内同类矿山先进水平,符合《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鼓励、限制和淘汰技术目录》(国土资发〔2010〕146号)的有关要求。
(五)节能减排。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工作,节能降耗、“三废”排放等达到国家规定标准,采用无废或少废工艺,矿山选矿废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以上或实现零排放,矿山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国内同类矿山先进水平。
(六)环境保护。认真落实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编制了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水平明显高于矿产资源规划确定的本区域平均水平,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地质灾害,矿区绿化覆盖率达到可绿化区域面积的80%以上。
(七)土地复垦。认真开展土地复垦工作,落实土地复垦责任,实现“边生产、边建设、边复垦”。
(八)社区和谐。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企业形象,能够及时妥善解决各类矛盾,社区关系和谐。
(九)企业文化。拥有符合企业特点的企业文化,企业职工文明建设和技术培训体系健全。
三、申报程序
(一)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申报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地方矿山企业向所在地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归口中央企业管理的矿山企业向归口企业提出申请。
(二)地方矿山企业的申报材料,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省矿业联合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同时进行必要的现场核查,并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将申报材料统一汇总报送国土资源部。
归口中央企业管理的矿山企业申报材料,需经矿山所在地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审查意见,并由归口企业审核汇总后报送国土资源部。
(三)受国土资源部委托,中国矿业联合会邀请相关行业协会共同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估论证,并报请国土资源部审核。
(四)国土资源部对建议名单进行审定并正式公告。
四、申报数量
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推荐和遴选过程中,要突出矿山企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原则上以中型以上矿山为主,每个省申报数量不超过5个,资源大省不超过10个;中央企业申报数量不超过5个;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依托的矿山企业申报绿色矿山建设试点单位不受数量限制。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需要报送《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申报书》、《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申报图册》,具体编写要求,详见附件1、2。
(二)各申报单位须通过国土资源部网站(网址:http://www.mlr.gov.cn)“在线申报”栏或http://124.192.224.234,按照填报流程说明和要求,在线填写相关申报信息,并从申报系统导出打印《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申报书》。
六、其他要求
(一)各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中央企业和行业协会要高度重视绿色矿山创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矿山企业做好申报工作,切实指导做好绿色矿山建设工作。
(二)获得“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的矿山企业,要于名单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编制完成“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规划”(具体编制要求见附件3),经矿山所在地(含中央企业和行业协会推荐的试点矿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统一报部备案。第三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建设规划应于10月底前报部备案,未按要求编制完成规划的矿山将取消试点资格。
(三)认真探索和积累试点工作中的经验与方法,为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积累经验,为进一步完善绿色矿山建设相关制度和绿色矿山考核指标提供参考。试点工作中如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部报告,以便及时妥善解决,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七、时间要求
请各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中央企业抓紧做好第四批国家级绿色矿山申报工作,于2013年11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以及电子文档一份)报部。
联系人及电话:
国土资源部规划司 李宪海 010-66558127、66558129(传真) 中国矿业联合会 栗 欣 010-66557684
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64号
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
徐荣强 010-66558752
附件:1.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申报书
2.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申报材料编写要求
3.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规划(参考提纲)
2013年9月13日
附件1
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
申报书
申报矿山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报矿山企业盖章)
国土资源部 制
年 月 日
一、申报矿山基本信息表(略),由国家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申报系统统一生成。
二、审核意见
矿山所在地市(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矿山所在地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适用于非中央所属的矿山企业
矿山所在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归口中央企业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适用于归口中央企业管理的矿山企业
三、申报矿山概况
详细介绍申报矿山概况,包括自然条件、经济社会条件、资源赋存条件、矿山开发利用现状、土地利用现状、矿山基础设施条件等。
四、申报基础与条件
分章节说明申报矿山目前已经具备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的有关情况,包括已有工作基础,进展情况,取得的初步成效等。
(一)依法办矿方面。
(二)规范管理方面。
(三)综合利用方面。
(四)技术创新方面。
(五)节能减排方面。
(六)环境保护方面。
(七)土地复垦方面。
(八)社区和谐方面。
(九)企业文化方面。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如获得的荣誉、称号等。
五、绿色矿山建设目标与重点
本矿山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预期目标,以及下一步工作的主要任务及举措。
六、保障措施
企业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过程中,从加强企业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机制体制建设等方面入手,提出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确保绿色矿山建设的顺利进行。
七、附件:
1. 相关必备证照复印件,包括矿长资格证、安全资格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复印件,特殊类型的矿山按有关要求提交证件复印件。以上证件原则上采用彩色复印件。
2. 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缴存证明、矿业权有偿处置相关证明等。
附件2
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申报材料编写要求
一、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申报书
申报书是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评估遴选的基本依据,须全面细致的阐述矿山企业在创建绿色矿山过程中所取得的成绩,按照附件1中所列提纲,对照《国家级绿色矿山基本条件》认真编写,内容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亮点和特色,文字表述简洁明了,数据翔实,图文并茂。
1. 封面。标题为:“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申报书”,字体方正大标宋简体,字号为二号(申报书三个字另起一行,字号为小初)。书脊处注明申报矿山名称。
2. 正文。小四号字体,中文为宋体、英文为Times New Roman,1.5倍行距,段前距段后距各0.5行,不加粗,首行缩进2个字符。
3. 表格格式。五号字体,中文为宋体、英文为Times New Roman;表的格式请用全线表,线粗0.75磅;表标题请用五号字体,1.5倍行距,无段前段后距;表标题与前边、表格最下方与下方正文空一行,五号字体,1.5倍行距,无段前段后距。
4. 图片格式。申报书内的图名和图内文字请用5号字,中文用宋体、英文用Times New Roman;图名请置于图片下方,请用五号字体,1.5倍行距,无段前段后距;图名与后边正文空一行,五号字体,单倍行距,无段前段后距;图最上边亦与上方正文空一行五号字体,单倍行距,无段前段后距。
5. 正文和表格中标点符号和计量单位。请用中文的引号(“”)和逗号(,),括号请统一用中文输入法下的括号();中英文均为半角符号;冒号请用中文的冒号(如11:22:33);单位符号按下列表述:g/L、g/mL、(25℃)、℃、MAC(mg/m3)/g/cm3、/t、≥(英文半角)、%(英文半角)等;表示范围请用英文半角破折号,如20-30。
二、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申报图册
成果图册是客观反映申报矿山各项工作的材料,各申报矿山须围绕绿色矿山建设的有关要求,认真梳理总结企业在生产工艺改进、土地复垦、和谐社区、生态建设、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方面取得的重大成果,突出亮点,展示矿山建设的最新进展和先进理念,争取做到图片精美、引人注目。为突出工作进展及成效,最好采用新旧图片对比的形式。
图册封面采用统一格式,标题为:“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申报图册”,字体方正大标宋简体,字号为二号(申报图册四个字另起一行,字号为小初)。落款为××××矿山,时间为大写阿拉伯数字“二??××年×月×日”,三号楷体。书脊处注明申报矿山名称。
三、视频资料
具备条件的矿山企业,提交上述材料的同时,可一并提供绿色矿山建设宣传视频,视频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
附件3
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规划
(参考提纲)
第一章 前言 重点说明本规划的背景、编制的依据、规划的定位、规划期等内容。
第二章 矿山现状
第一节 矿山基本情况。简要表述矿山企业简况。
第二节 绿色矿山建设现状。全面介绍矿山在绿色矿山建设所取得的成果;重点说明矿山资源开发的规模、效益,综合利用水平,主要生产技术工艺,土地复垦及环境治理成果,和谐社区建设的经验等。
第三节 存在问题与解决途径。对照分析绿色矿山建设的差距,明确规划发展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和难点。
第三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规划目标。规划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阶段性目标分为3年近期目标、5年中期目标和10年发展展望,对照绿色矿山9个基本条件进行阐述。
综合利用主要从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矿山废水重复利用率、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单位GDP能耗、吨耗资源经济收益、科技创新投入占企业总产值比例、后续接替资源潜力等方面进行具体规划。
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从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率、土地复垦率、矿区绿化覆盖率、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资金投入占企业总产值比例等进行具体规划。
社区和谐和企业文化从安全生产培训次数、百万工时伤害率、社区发展投入占企业总产值比例、绿色矿山发展制度建设情况等进行具体规划。
第四章 绿色矿山建设规划任务
第一节 矿产资源高效开发与合理利用
(一)矿山开发合理布局
(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第二节 科技创新
第三节 节能减排
(一)工艺设备节能
(二)废弃物减排
第四节 矿山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
(一)土地复垦与生态恢复
(二)矿山环境灾害应急预警机制建设
第五节 社区和谐发展
(一)企地沟通机制建设
(二)企地项目合作开展
第六节 企业文化建设
第五章 重点工程
重点工程是指支撑绿色矿山建设规划任务实施的工程项目及科技研发项目。规划中应从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实施年限、负责部门、投资金额和预期效益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
第一节 资源综合利用类项目
第二节 环境治理类项目
第三节 科技攻关类项目
第四节 和谐社区建设类项目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组织保障
第二节 资金保障
第三节 制度保障
第四节 科技保障
第五节 监督管理
附:规划编制说明、规划附表、附图和基础资料汇编
规划编制说明须单独成册,阐述规划编制过程;相关目标、任务、主要指标和内容的形成过程;与其它相关规划的衔接情况;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重要问题。
申报名额分配表
序号
单 位
名额
序号
单 位
名额
(一)各有关省、自治区
1
北京市
5
17
湖北省
10
2
天津市
5
18
湖南省
10
3
河北省
10
19
广东省
10
4
山西省
10
20
广西
10
5
内蒙古
10
21
海南省
5
6
辽宁省
10
22
重庆市
5
7
吉林省
10
23
四川省
10
8
黑龙江省
10
24
贵州省
10
9
上海市
5
25
云南省
10
10
江苏省
5
26
西藏
5
11
浙江省
5
27
陕西省
10
12
安徽省
10
28
甘肃省
10
13
福建省
10
29
青海省
10
14
江西省
10
30
宁夏
10
15
山东省
10
31
新疆
10
16
河南省
10


(二)有关中央企业
1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5
7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5
2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5
8
中国铝业公司
5
3
神华集团公司
5
9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5
4
鞍钢集团公司
5
10
五矿集团公司
5
5
宝钢集团公司
5
11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
5
6
中国黄金集团公司
5
12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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