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条文 > 行政法类 > 国家粮食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粮食仓储设施统计工作的通知

国家粮食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粮食仓储设施统计工作的通知

国家粮食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粮食仓储设施统计工作的通知(国粮办展〔2012〕20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xx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
国家粮食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粮食仓储设施统计工作的通知
(国粮办展〔2012〕2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xx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中国中纺集团公司:
根据《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2011-2012年度)的规定,为做好2012年度粮食仓储设施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工作力度,拓宽统计渠道
粮食仓储设施统计数据是做好粮食仓储管理工作的基础。各地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尽早部署和培训,做好本年度统计工作。在统计过程中,要创新统计方法,结合“危仓险库”统计、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监督检查、仓储技术服务等工作,主动服务辖区内的粮食企业,不断扩大统计覆盖面,在保证国有粮食企业相关统计数据质量的基础上,力争全面、准确地掌握非国有粮食企业的基础数据,更好地为政府和企业决策服务。
二、加强数据审核,保证数据质量
要进一步提高依法统计意识,严格执行统计制度,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统计中要避免漏报、重复填报,保证统计数据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做好相关数据的审核把关,保证数据真实可靠。经逐级汇总上报的统计数据必须经本省(区、市)粮食局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后方可报出。
三、严格执行统计制度,做好统计工作
(一)统计对象
粮食仓储设施统计对象为各类从事粮油储藏业务的粮油购销、储存、加工经营企业,且自有仓房容量不小于500吨或油罐罐容不小于50吨的企业。
(二)统计分工
粮食仓储设施统计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统计对象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上报统计数据,并由相关部门汇总后上报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但xx兵团粮食局、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中国中纺集团公司的直属及控股企业由上述单位各自统计。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委发文明确上收的中央储备粮直属库由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负责统计。
(三)统计软件下载
各级汇总单位和企业可在国家粮食局政府网站(www.chinagrain.gov.cn)的仓储管理栏目下载软件。请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粮食企业认真阅读统计软件使用说明,使用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局流通与科技发展司联系。
(四)时间要求
本年度统计截止时点为2012年12月31日。请各省(区、市)及相关单位于2013年3月8日前将汇总数据报送至国家粮食局流通与科技发展司。
(五)报送要求
各省(区、市)及相关单位报送的统计材料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正式文件(文后附分析报告及数据报表),由软件生成的统计数据上报文件电子文本,分析报告的电子文本。粮食仓储设施统计正式文件及电子文本均须通过机要渠道交换,不得使用电子邮件和普通邮递方式传送。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鹏飞,联系电话:010-63906977/6909(传真)。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座909室,邮编:100038。
附件:1.粮食企业仓储设施统计报表
2.粮食企业仓储设施统计指标解释
二??一二年十月十日
附件1:
粮食企业仓储设施统计报表
企业代码:
企业详细名称: 表 号:GL 17 表
企业详细地址: 省(市) 地区(市) 县(市) 制表机关:国家粮食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企业性质: 法人代表: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221号
隶属关系: 经营范围: 20 年度 有效期至:2012年12月
粮库相关情况计量单位本年度数量仓容基本情况计量单位本年度数量机械设备情况计量单位本年度数量一、占地面积平方米 一、 有效仓容有效仓容合计吨 一、保粮设备烘干设备设备数量套 二、库区数个?其中:低温和准低温仓容吨 烘干能力吨/小时 三、从业人员人 1.平房仓98年前建吨 年实际烘干粮食数量吨 其中:粮油保管员人 98年及以后建吨 装备环流熏蒸系统仓容量吨 粮油质量检验员人 2.浅圆仓98年前建吨 装备粮情测控系统仓容量吨 四、储粮药剂公斤 98年及以后建吨 实现机械通风仓容量吨 其中:熏蒸剂公斤 3.立筒仓98年前建吨 谷物冷却机台 五、铁路专用线米 98年及以后建吨 通风机台 其中:有效长度米 4.楼房仓98年前建吨 二、进出仓设备输送机台 六、专用码头泊位数量个 98年及以后建吨 其他移动式设备台 总吨位吨 5.地下仓98年前建吨 清理设备台 七、散粮中转设施1、接收能力吨/小时 98年及以后建吨 汽车衡台 其中:火车吨/小时 二、简易仓容吨 运粮设备汽车辆 汽车吨/小时 三、需大修仓容吨 火车皮节 船舶吨/小时 四、待报废仓容吨 船舶艘 2、发放能力吨/小时 五、主要附属设施 (一)罩棚平方米 三、检化验设备台套数台(套) 其中:火车吨/小时 (二)地坪平方米 经营情况粮油经营量吨 汽车吨/小时 六、油罐总罐容(吨) 油罐个数(个) 其中:粮油散进散出量吨 船舶吨/小时 油脂接收能力(吨/小时) 油脂发放能力(吨/小时) 备注: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填报日期:
附件2:
粮食企业仓储设施统计指标解释
1.企业代码:填写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给出的代码。
2.企业性质:指企业的所有制形式。填写“国有”、“外资”或“民营”。其中,国有控股、国有独资和国有企业填写“国有”;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和中外合作企业填写“外资”;国内资本投资经营的私营企业、个人独资、个人合伙企业以及非国有控股的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填写“民营”。
3.隶属关系:填写上级主管部门或产权隶属单位,无主管部门或产权隶属单位,则填写“无”。
4.经营范围:指企业目前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填写“仓储”、“购销”、“加工”或“其他”。其中,以粮食储存为主的填写“仓储”,以粮食收购、贸易为主的填写“购销”,以粮油加工为主的填写“加工”,除此以外的填写“其他”。
5.统计对象:各类从事粮油储藏业务的粮油购销、储存、加工经营企业,且仓房容量不小于500吨或油罐罐容不小于50吨的企业。此处仓房容量包括:正式仓房容量和简易仓房容量。
6.占地面积:指企业的仓储业务实际用地面积。填写统计时点企业各个库区仓储业务所占用的土地面积。包括仓房、地坪等生产设施以及与仓储相关的办公、检验等生产生活辅助设施占用的土地面积。单位:平方米。
7.库区数:填写统计时点企业拥有的包括主库区在内的库区数量。此处所说库区是指企业自有或通过租赁等方式用于粮食收购、整理、储存等作业,有一定封闭措施,相对独立的粮油储存区域。企业为管理方便而人为地将连成一片的粮油储存区域划分为几个管理区的,不能作为独立的库区进行统计。单位:个。
8.从业人员:填写统计时点由企业雇佣并支付劳动报酬的全部工作人员数量。有加工业务的企业仅统计企业负责仓储业务的从业人员数量。单位:人。
9.粮油保管员:填写统计时点企业从业人员中专职从事粮油保管工作的人员数量。单位:人。
10.粮油质量检验员:填写统计时点企业从业人员中专职从事粮油质量检验工作的人员数量。单位:人。
11.储粮药剂:填写统计年度内储粮药剂实际使用量。储粮药剂指在粮食储藏过程中,用于防治危害储粮、储粮设施设备的害虫、螨类和有害微生物的药剂。储粮药剂包括熏蒸剂、防护剂、空仓与器材杀虫剂等。单位:公斤。
12.铁路专用线:填写统计时点产权归本企业所有,通过自行管理或委托其他单位管理,主要为本企业粮油运输服务的,从铁路主线、或支线、或编组站引入企业库区内的铁路岔线长度。单位:米。
13.有效长度:填写统计时点铁路专用线中能够停放车辆进行装卸作业的铁路专用线长度。单位:米。
14.专用码头:填写统计时点产权归本企业所有,由企业自行或委托其他单位管理,主要为本企业粮油运输服务,且能够停泊100吨及以上级别船舶的泊位数量。单位:个。
15.接收能力:填写企业以机械方式接收铁路、公路和水路来散装粮食的能力。有铁路、汽车卸粮坑设计能力的,按设计能力核定;无法确认设计能力的,按该卸粮坑实际接收散粮的最大能力计算。水路来粮有码头接卸装置设计接收能力的,按设计能力核定;无设计能力的,以吸粮机、吊机的卸货能力,或入仓输送线的输送能力核定。单位:吨/小时。
16.发放能力:填写企业以备载仓、装船机或吸粮机等方式向铁路、公路、水路运输工具发放散装粮食的能力之和。如果有备载仓装车或装船机设计能力的,按设计能力核定;无设计能力的,按实际装车能力核定;通过吸粮机装车的,按吸粮机实际装车能力核定。单位:吨/小时。
17.有效仓容:填写符合《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相关要求,能够安全储粮的仓房容量。单位:吨。
18.仓容:指仓房设计储存粮食的能力。按设计仓容填写,无法取得设计仓容的,按以下方法计算仓容:
散装平房仓仓容=建筑面积×装粮高度×粮食密度×93%。
包装平房仓仓容=建筑面积×堆包高度×粮食密度×70%。
筒状粮仓仓容计= [3.14×内径半径2×装粮高度+漏斗锥体体积]×粮食密度。
粮食密度统一按750kg/m3。
19.平房仓:用于储存粮食且满足储粮功能要求的单层房式建筑物。
20.浅圆仓:用于储存粮食且满足储粮功能要求,仓内直径一般在20米以上,仓壁高度与粮仓直径之比小于1.5的筒式建筑物。
21.立筒仓:指用于储存粮食且满足储粮功能要求的除浅圆仓之外的筒式建筑物。
22.地下仓:建于地面以下或三分之二储粮体积在地面以下的、用于储存粮食且满足储粮功能要求的仓房。主要有:岩体地下仓(如平洞仓、立洞仓)和土体地下仓(如窑洞仓、喇叭仓)等。如平房仓等其他仓型的三分之二储粮体积在地面以下,按地下仓统计。
23.低温仓房:指具有特殊隔热密闭措施,配备了人工制冷源(包括空调、谷冷机或其他制冷设备等)能够实现低温储粮的仓房。低温储粮指粮堆平均温度常年保持在15℃及以下,局部最高粮温不高于20℃的储藏方式。
准低温仓房:指具有隔热密闭设施、人工制冷源(包括空调、谷冷机或其他制冷设备等)能够实现准低温储粮的仓房。准低温储粮指粮堆平均粮温常年保持在20℃及以下,局部最高粮温不高于25℃的储藏方式。
24.简易仓:填写简易仓的仓房容量。简易仓指封闭式的用于储粮的简单建筑物,包括罩棚仓、拱棚仓、钢化玻璃仓、钢板PVC仓等。单位:吨。
25.需大修仓容:填写需大修仓房容量。需大修仓房指未到使用年限(或已超过使用年限但经鉴定主体结构仍可使用),符合《粮食仓房维修改造技术规程》(LS/T8004-2009)维修基本要求,需要进行仓房结构,或三分之一以上墙体、屋面、地面、门窗等维修,以保证储粮安全的仓房容量。单位:吨。
26.待报废仓容:指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或结构出现损坏,已经不能安全储粮且没有维修价值的仓房容量。单位:吨。
27.罩棚:指无墙身或无完整墙身的棚状建筑物。包括铁路罩棚、货场罩棚、机械罩棚等。单位:平方米。
28.地坪:指企业储粮区内已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的场地。包括库区道路、晒场、仓间地坪等。单位:平方米。
29.烘干设备能力:指用于粮食烘干的设备的设计能力。单位:吨/小时。
30. 其他移动式设备:包括清仓机、打包机、补仓机、吸粮机、扒粮机等各类移动式大中型粮机设备。
31.汽车衡:填写企业库区内称重能力30吨及以上的汽车衡台数。单位:台。
32.运粮设备:包括企业自备用于粮食运输的汽车、火车和船舶(单位:辆、节、艘)等运输工具。其中汽车仅统计载重量5吨及以上的汽车。
33.油罐罐容:填写企业拥有的单罐罐容1吨以上的油罐罐容之和。单罐容量按照设计容量或标定容量计算。如未进行标定或设计容量不详,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圆柱体立式油罐容量(吨)=油罐底面积(m2)×油罐柱高(m)×0.9×0.9。
卧式油罐、油槽、地下油罐等异型油罐,可按照安全储存的最大容量填写。
34.检化验仪器:指企业拥有的用于粮食品质检验的仪器设备。包括:扦样器、分样器、谷物选筛、害虫选筛、容重器、电热烘箱、水分快速测定仪、实验砻谷机、实验碾米机、电动粉碎机、超级电动粉碎机、粮食粘度测定仪、培养箱(发芽箱)、面筋测定仪、降落数值仪、实验磨粉机、电动粉筛、磁性金属测定仪、粉质仪、拉伸仪、吹泡示功仪、实验和面机、面团醒发箱、面包馒头成型机、实验焙烤箱、面包馒头体积测定仪、凯氏定氮仪、脂肪测定仪、纤维素测定仪、近红外粮食品质分析仪、油脂烟点测定仪、罗维朋比色计、黄曲霉毒素测定仪、天平、分析天平、水浴锅、电炉、马福炉、振荡器、离心机、蒸馏水器、电冰箱、物理显微镜、化学检验玻璃仪器、生物显微镜、白度仪、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氨基酸自动分析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薄层扫描仪、荧光分光光度计以及其他价值20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
35.粮油经营量:填写企业本年度粮油购进量和销出量总和。

评论

那木花开

真正的支持粮食烘干企业建仓或每个乡镇的烘干中心和加工中心建好一个高标准的粮仓,为当地老百姓储粮和供粮,因之前老百姓户户有存粮,

30分钟前

北城·忆

仓库多了,老鼠也会多。

2小时

只是无声的狮子ぞ

有多少粮仓里面真的有粮?

10天前

杀上↘九天

民以食为天,粮食安全一直被视为“国之大者”。未来十年,中国谷物基本自给自足,口粮绝对安全能够完全确保。做为中国人真有福了!祝福祖国越来越繁荣富强![赞][赞][赞][赞][赞][鼓掌][鼓掌][鼓掌][鼓掌][鼓掌]

10天前

吹乱、一地阑珊

要想保证粮食安全,就必须让农民种地能有合理的收益。价格才是最好的政策,避开这个问题谈其他,没用。

半年前

相关法律条文

国家粮食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粮食仓储设施统计和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统计工作的通知 国家粮食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粮食仓储设施统计和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统计工作的通知(国粮办展〔2011〕20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
国家粮食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统计工作的通知 国家粮食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统计工作的通知(国粮办展〔2012〕2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xx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
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全国粮食仓储设施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 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全国粮食仓储设施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粮展〔2014〕25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xx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纺集团公司,黑
国家粮食局关于做好2012年粮油加工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国家粮食局关于做好2012年粮油加工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国粮办展〔2012〕24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黑龙江农垦总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
国家粮食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粮油加工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国家粮食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粮油加工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国粮办展〔2011〕1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黑龙江农垦总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