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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做好2012年度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2年度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工作的通知(财办文资[2012]7号)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为做好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以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2年度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工作的通知
(财办文资[2012]7号)
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
为做好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以下简称中央文化企业)2012年度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国发[2007]26号)、《财政部 国资委 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7]309号)、《财政部关于完善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财企[2010]392号)、《财政部关于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财企[2012]3号)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具体体现。各单位应当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严格按照国务院、财政部相关文件和本通知的要求,及时申报和交纳中央文化企业(名单见附件1)2012年度国有资本收益,并确保国有资本收益申报结果的真实和准确,不得弄虚作假,隐瞒收入。
二、国有资本收益申报范围是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的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一)国有独资企业拥有全资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子企业的,应当由集团公司(母公司、总公司)以201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反映的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和当年提取法定公积金后余额的5%进行申报。
1、应交利润基数为负数的,按零申报。
2、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以企业合并报表期初未分配利润负数金额扣除。
3、法定公积金,以企业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10%扣除。企业申报抵扣法定公积金的应当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二)国有控股、参股公司,应当以向国家股分配的2011年度股利、股息进行申报。申报前,公司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股东会对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表决并形成书面决议。应当依法予以分配的年度净利润,当年不予分配的,应当说明暂不分配的理由和依据,并出具股东会的决议。
三、各中央文化企业应按时申报、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一)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应当于2012年5月31日前,国有控股、参股公司应当于股东会表决日后30个工作日内(不得超过6月30日),向财政部文资办申报国有资本收益。
(二)文资办在收到中央文化企业申报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企业司。
(三)文资办根据财政部同意的审核结果向中央文化企业下达国有资本收益上交通知。
(四)中央文化企业应当于2012年10月31日前,根据文资办下达的国有资本收益上交通知以及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开具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办理完国有资本收益交库手续。
四、中央文化企业申报国有资本收益时,应向文资办报送国有资本收益申报报告、国有资本收益申报表(见附件2)以及申报材料(同时附电子文档),具体要求如下:
1、国有资本收益申报报告须由各单位负责人签发,主要内容为企业生产经营基本情况、财务状况、国有资本收益的申报依据和结果。
2、国有资本收益申报表除百分数取整数外,其余数据均以万元为金额单位并保留两位小数,具体表式参见《财政部 国资委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7]309号)的相关附表。
3、申报材料主要包括年度审计报告,国有控股、参股公司股东会决议。申报国有资本收益,应当以提交文资办的年度审计报告数据为基础进行申报。
财政部
二0一二年五月四日
附件1:申报和交纳国有资本收益的中央文化企业名单
1
中国出版集团公司
56
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2
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
57
中医古籍出版社
3
中国东方演艺集团公司
58
中国人口出版社
4
中国文化传媒集团公司
59
中国金融出版社
5
中国动漫集团公司
60
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
6
中广传播集团有限公司
61
中国经济出版社
7
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62
冶金工业出版社
8
党建读物出版社
63
中国海关出版社
9
学习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64
中国税务出版社
10
当代世界出版社
65
中国工商出版社
11
中国长安出版社
66
中国质检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12
研究出版社
67
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
13
五洲传播出版社
68
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
14
金城出版社
69
中国书籍出版社
15
九州出版社
70
中国体育报业总社
16
世界知识出版社
71
煤炭工业出版社
17
中国计划出版社
72
中国统计出版社
18
中国市场出版社
73
中国林业出版社
19
教育科学出版社
74
知识产权出版社
20
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75
中国旅游出版社
21
人民邮电出版社
76
宗教文化出版社
22
电子工业出版社
77
中国法制出版社
23
中国民族摄影艺术出版社
78
中国言实出版社
24
中国方正出版社
79
中国三峡出版社
25
中国社会出版社
80
中国文史出版社
26
法律出版社
81
中国检察出版社
27
经济科学出版社
82
人民法院出版社
28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83
开明出版社
29
中国人事出版社
84
民主与建设出版社
30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85
群言出版社
31
地质出版社
86
台海出版社
32
中国大地出版社
87
团结出版社
33
中国地图出版社
88
学苑出版社
34
测绘出版社
89
中国致公出版社
35
中华地图学社
90
中国工人出版社
36
西安地图出版社
91
中国青年出版社
37
哈尔滨地图出版社
92
团中央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
38
成都地图出版社
93
中国妇女出版社
39
海洋出版社
94
中国电影出版社
40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95
中国摄影出版社
41
中国城市出版社
96
作家出版社
42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97
中国华侨出版社
43
人民交通出版社
98
科学普及出版社
44
中国民航出版社
99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
45
中国铁道出版社
100
华夏出版社
46
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101
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47
中国农业出版社
102
化学工业出版社
48
农村读物出版社
103
中国物资出版社
49
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出版社
104
中国纺织出版社
50
中国商务出版社
105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51
文化艺术出版社
106
中国商业出版社
52
国家图书馆出版社
107
线装书局
53
紫禁城出版社
108
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
54
文物出版社
109
企业管理出版社
55
人民卫生出版社


附件2:《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申报表》
附表1: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应交利润)申报表
2012 年度
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应交利润)申报表
2012 年度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组织形式 (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公司)

所处行业

注册资本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财务经理

联系电话

应交国有资本收益申报情况

项 目
申报数
文资办审核数
财政部复核数
1
合并净利润



2
减:少数股东损益



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
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5
减:提取法定公积金



6
上交利润基数



7
上交利润比例



8
本期应交利润



9
加:以前年度欠交利润



10
减:本期已交利润



11
应交(退)利润余额



附送资料

与企业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有关的资料。






本公司对以上情况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签章):
(公章)
20 年 月 日
总会计师: 经办人:
附表2: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国有股股息、股利)申报表
2012年度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所处行业

注册资本

其中:国有股权(股份)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财务经理

联系电话

应交国有资本收益申报情况

项 目
申报数
文资办审核数
财政部复核数
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以前年度亏损以“-”号填列)



3
可供分配的利润



4
减:提取法定公积金



5
可供分配的利润



6
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7
国有股权(股份)所占比例



8
应付国有股股息、股利



9
加:以前年度欠付的国有股股息、股利



10
减:本期已付的国有股股息、股利



11
应交(退)国有股股息、股利



附送资料
1、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2、其他资料
声明
本公司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申报。 资料真实、合法,国有股东公平分享股息、股利及其他合法权益。
法人代表(签章):
(公章)
20 年 月 日
总会计师: 经办人:
附表3: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国有产权转让收入)申报表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名称

性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企业国有产权及其交易情况
企业名称

组织形式

(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参股企业)
注册地址

所处行业

注册资本

其中:国有股权(股份)

账面资产总额

其中:固定资产

国有净资产

资产评估值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名称

交易机构地址

结算银行

结算账户

财务经理

联系电话

转让标的

占国有净资产比重

转让底价

实际成交价

合同签订日

交易结算日

价款结算方式

价款结算时间

受让方有关情况
名称

性质

注册地(或住所)

资产总额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应交国有资本收益申报情况

项 目
申报数
文资办审核数
财政部复核数
1
实际转让收入



2
减:转让费用



3
转让净收入













附 送 资 料
1、国务院批准文件或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审批文件;
2、资产评估报告;
3、交易结算单据复印件;
4、转让费用清单及发票;
5、产权转让合同;
6、其他资料
声明
该企业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交易,申报材料真实、合法,国有股东权益
没有受到损害。
申报单位负责人(签章):
(公章)
20 年 月 日
申报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 经办人:
附表4: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企业清算收入)申报表
申报单位(清算人或管理人)基本情况
批准成立单位

成立时间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财务负责人

联系电话

企业清算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所处行业

组织形式
(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参股企业)

注册资本

其中:国有股权(股份)

原法人代表

原财务负责人

账面资产总额

其中:固定资产

账面负债总额

账面净资产

审计机构

法人代表

资产评估机构

法人代表

清算终结日(或法院裁定清算程序终结日



应交企业清算收入申报情况
项 目
申报数
文资办审核数
财政部复核数
清算财产变价总收入



减:清算费用



减:共益债务



剩余清算收入



减:拖欠职工的劳动债权



减:缴纳欠交税款



减:清偿普通债务



清算净收入



国有股权(股份)所占比例



应交企业清算收入



附 列 资 料
1、股东大会关于实施清算的决议或有关部门批准清算的文件;
2、清算人或管理人组织成立的文件;
3、清算审计报告;
4、企业清算报告;
5、其他资料
声 明
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实施清算,申报资料真实、合法,股东合法权益没有受到损害。
清算人或管理人代表(签章):(代公章)
20 年 月 日

经办人:

评论

梦幻の泡影

要给予党内处分,基本的本职工作都没做好

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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