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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全国妇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妇字[2009]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近日,
全国妇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妇字[200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
近日,中央召开了农村工作会议,这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之后中央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为主题,深入分析了当前农业农村形势,对“三农”工作作出了重大决策和部署,是中央指导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一份重要文件。为认真学习贯彻《意见》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农村妇女工作,团结动员广大妇女在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中发挥重要作用,现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农业农村新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农村妇女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008年农业生产丰收、农民持续增收和农村改革不断深化,“三农”工作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绩。但是,由于近期国际金融危机持续蔓延,对我国经济的负面影响日益加深,对农业农村发展的冲击不断显现,保持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面临着很大的困难。党中央审时度势,提出了“稳粮、增收、强基础、重民生”的明确要求,强调“把保持农业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制定了一系列强农惠农的重要措施,这充分体现了党对“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各级妇联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意见》精神,充分估计农业农村经济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深刻认识新形势下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研究和制定推动农村妇女工作的具体措施,切实担负起团结和带领妇女投身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重任,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积极引导农村妇女全面参与农业生产,扎实推进我国农业稳定发展
引导农村妇女稳定发展农业生产,是实现中央提出的“稳粮、增收、强基础、重民生”目标的关键。各级妇联组织要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意见》的要求,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充分发挥农村妇女在农业生产中的主力军作用,推进农业生产稳定发展。一要积极开展“巾帼示范村”创建活动。引导农村妇女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她们投身现代农业生产,着力发挥“巾帼示范村”在促进“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二要加大农村妇女培训力度。面向广大农村妇女开展科学文化素质和农业实用知识技能培训,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女农民;重点加大对妇女种植大户、科技示范户的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效率,培养一批农业生产妇女骨干和致富带头人,为建设和发展现代农业提供智力支撑。三要重点扶持妇女专业合作组织和妇“字”号龙头企业发展。大力发展农村妇女专业合作社,推动各类“妇”字号龙头企业、妇女专业合作组织、妇女专业大户等率先实行标准化生产,鼓励妇女发展农产品加工,让更多的妇女分享产业化经营成果。四要组织妇女参与生态重点工程建设。鼓励妇女积极参与退耕还林、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工程、天然林保护、退牧还草、重点区域荒漠化和小流域综合治理等国家生态重点工程建设。继续加强对“三八”绿色工程建设项目的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引导更多的妇女参与林业建设,保护生态环境。
三、不断拓宽农村妇女劳动力创业就业渠道,积极促进妇女增收致富
今年,我国经济增速放缓,就业形势十分严峻,妇女创业就业工作将会面临巨大压力,农村妇女及家庭的增收难度明显加大。各级妇联组织要高度重视妇女创业就业,加大城乡统筹的力度,积极拓展妇女增收的渠道,开辟妇女就业的途径,最大限度地拓展增收致富的空间。一要大力开展有针对性、实用性强的妇女技能培训,力争在“阳光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等各类培训中,确保农村妇女的比例达40%以上。二要配合政府,积极引导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有序流动就业,加强信息咨询和职业指导等服务,立足城乡社区打造巾帼家政服务品牌,通过劳务输转帮助妇女就业。三要继续实施“市场带千村”项目,扶持有条件、有基础的地区建立手工编织和来料加工基地,吸纳、带动广大农村妇女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四要支持有创业愿望、有一定经济实力的返乡务工妇女创业发展,加强对她们的创业技能培训,在小额贷款、税费减免、工商登记、信息咨询等方面提供帮助,鼓励她们就地就近创业。
四、加大农村妇女扶贫工作力度,加快妇女脱困致富的步伐
今年,国家上调了扶贫标准之后,扶贫开发的目标人群增加到4320万人,农村妇女贫困人口数量增加,妇女扶贫的范围扩大,扶贫开发的任务更为艰巨。各级妇联组织要充分认识农村妇女扶贫工作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一要继续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妇女的帮扶力度,千方百计为贫困地区妇女脱贫协调政策、争取资源。二要继续加大小额到户贷款帮助农村妇女脱贫的工作力度,在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积极与金融部门合作,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加大金融服务力度,推进农村妇女小额到户贷款工作,推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额到户贷款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的贯彻落实。三要继续配合政府做好汶川地震灾区的恢复重建和对口支援帮扶工作,继续加大对四川、甘肃等地震灾区农村妇女的政策、资金、项目的倾斜,推动有效实施“千村妇女重建家园计划”。
五、加大对国家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农村妇女切实享受民生政策的实惠
近年来,党中央制定了“多予、少取、放活”的工作方针,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的重大政策举措。农业补贴的项目逐年增多,补贴标准不断提高,补贴资金规模大幅增加,政府扶持的力度不断加大。《意见》进一步强调了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较大幅度增加农业补贴、全国范围实施“家电下乡”以及扩大农村低保范围等惠农政策。各级妇联组织要深刻领会《意见》精神,准确把握政策内涵,采取多种方式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一要抓住春节前后各地开展“三下乡”活动的有利时机,深入基层、走村入户,大力宣传中央1号文件精神和支农惠农的各项政策,帮助农村妇女释疑解难,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早落实、早见效。二要利用好信息网络、简报、农村广播等各种载体和农村妇女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长期开展支农惠农政策的宣传,引导农村妇女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扩大消费、拉动内需,使支农政策真正转化为惠农的成果。三要进一步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强化服务妇女的政策支持力度,拓宽服务妇女的领域,创新服务妇女的手段,提高服务妇女的水平,真正调动好、保护好、发挥好农村妇女参与发展农业的积极性。
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意义十分重大,各级妇联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扎实工作,迎难而上,团结引领广大妇女为开创农村改革发展新局面作出积极贡献。
全 国 妇 联
2009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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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江小絮

农民为祖国发展贡献巨大,而收入甚微,农业是基础,农业不强,百业很难持续强大,应各方反哺农业,强基强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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