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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批准广东省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区市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批准广东省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区市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8〕19号)广东省中医药局:你局《关于报送广东省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全国农村中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批准广东省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区市的通知
(国中医药发〔2008〕19号)
广东省中医药局:
你局《关于报送广东省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区(市)建设评审验收报告的函》(粤中医〔2008〕234号)收悉。根据我局的安排,由你局组织本省专家并邀请湖南省有关专家组成的评审组,按照《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区)评审验收方案》及《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区)建设标准与评审细则》,对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区(市)工作进行了检查评审。评审组认为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已达到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区(市)标准。我局现批准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区(市)。
希望你们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不断探索农村中医药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机制,进一步加强建设工作,提高建设水平,为保障人民健康、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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