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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举办2008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数控技术技能大赛的通知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举办2008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数控技术技能大赛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08]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xx兵团教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举办2008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数控技术技能大赛的通知
(教职成司函[2008]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xx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200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教职成函[2008]3号)要求,现将举办2008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数控技术技能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08年6月26日-30日,26日报到, 27日-28日比赛。
地点:天津市机电工艺学院(天津市西青区西青道与一经路交汇口)。
二、比赛项目与要求
比赛项目:数控车,数控铣。
本届比赛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数控类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及数控操作工高级工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基本要求,组织相关专家制定“2008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数控技术技能大赛规程”(见附件1)。
三、组织领导
本届比赛在“200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主办单位: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天津市教委、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人力资源部、天津市机电工业控股集团公司
承办单位: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机电工艺学院
执行委员会:
主任委员:向辉(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人力资源部部长)
副主任委员:张志坤(教育部职成教司成教处处长)
陈吉红(华中科技大学国家数控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
赵京华(天津市机电工业控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刘景连(天津市教育委员会职业教育处副处长)
李玲玲(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人力资源部处长)
李一扬(教育部职成教司成教处调研员)
宋春林(天津市机电工艺学院院长)
委 员: 各参赛代表队领队
四、组队与报名
比赛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xx兵团教育局为单位经过选拔组建代表队参赛。请各地指定1名负责人任领队,负责参赛事务的领导和协调工作。
(一)各代表队每个比赛项目限报2人,共计4人。各代表队总人数不得超过7人(包括领队、选手、指导教师等)。
(二)报名对象为2008年在籍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不限性别、年龄、年级。
(三)各地负责参赛选手资格审查工作,并报送以下材料:
报名表(见附件2),免冠正面大1寸照片5张(照片背面写上学校名和选手姓名,供制作证件用),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各地负责填写大赛回执(见附件3),并于2008年5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报至大赛筹备处。材料不全或逾期报送将不予受理。
本届大赛筹备处地点:天津师范大学八里台校区。
电话:022-23344991
联系人:项 琳 15302186266
芮志彬 15302188387
邮 箱 tjjnds@163.com
五、其他
比赛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大赛期间,各代表队须为每位参赛选手办理意外伤害险。
本“通知”已载于教育部网站,可登陆http://www.moe.edu.cn“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下载相关表格。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 2008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数控技术技能大赛规程
2. 2008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数控技术技能大赛选手报名表
3. 2008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数控技术技能大赛回执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二○○八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1:
2008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数控技术技能大赛规程
一、大赛名称:
2008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数控技术技能大赛
二、大赛目的
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数控类专业学生技能训练,推动职业院校建设数控实训基地建设,激励中职学校师生爱岗敬业、自强不息精神,展示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数控类专业的办学成果,营造尊重技能人才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以及交流新知识、新技术在数控类专业教学中的运用经验。
三、大赛内容和方式
1.比赛工种:数控车、数控铣。
2.比赛内容:数控加工工艺与编程、程序输入、数控加工操作。
3.比赛形式: 采用实操形式(不含理论和CAM考试)。
4.比赛参照数控操作工高级工职业技能鉴定标准要求命题(含部分技师技能)。
5.比赛时限:选手竞赛时间共计330分钟,其中前30分钟用于熟悉机床和赛前准备,后300分钟内完成数控车或者数控铣类零件的编程、输入和数控加工。按评分标准对试件进行评定。
四、大赛规则
1.参赛选手按大赛组委会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凭参赛证、学生证和身份证(三证必须齐全)进入赛场,并随机抽取机位号。选手迟到15分钟取消竞赛资格。各队领队和教练,以及非允许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竞赛场地。
2.裁判组在赛前30分钟,对参赛选手的证件进行检查及进行大赛相关事项教育。
3.参赛选手必须按照设备管理规程进行操作。参赛选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和其它未经允许的资料、物品进入大赛场地,不得中途退场。如出现较严重的违规、违纪、舞弊等现象,经裁判组裁定取消大赛成绩。
4.比赛过程中出现设备或软件故障等问题,应提请裁判确认原因。裁判请示裁判长同意后,可将该选手大赛时间酌情后延。
5.参赛选手完成比赛项目后,提请裁判到工位处检查确认并登记相关内容,选手签字确认后听从裁判指令离开赛场。裁判填写执裁报告。
五、赛场与设施
1.赛场:天津市机电工艺学院(天津市西青区西青道与一经路交口)。
2.比赛使用设备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提供。
数控车床:沈阳机床CAK40100vl,数控系统:华中世纪星HNC-21T。
数控铣床:大连机床XD-40A,数控系统:华中世纪星HNC-22M。
3.每台机床配备一台台式电脑用于选手编程和程序输入。
4.比赛用刀柄、夹具及辅料由大赛组委会提供,刀具由选手自带。竞赛前4周组委会公布详细刀具、量具清单,并确定量具是否选手自备。
5.毛坯及材料:由大赛组委会提供。
1)比赛用材料为钢件;
2)车床用毛坯为棒料;
3)铣床用毛坯为锻件。
六、奖项设置
大赛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一、二、三等奖获奖选手数量为别为选手总数的10%、20%、30%。大赛专家裁判组及相关检测人员根据比赛试件细则进行成绩评定。
七、申诉与仲裁
1.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夹具和辅料,有失公正的检测、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选手申诉均须通过本代表队领队,按照规定时限用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委员会受理选手申诉,并将处理意见尽快通知领队。
3.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按弃权处理。
附件2:
2008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数控技术技能大赛选手报名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代表队
姓 名

性 别

年龄





民 族

身份证号

所在学校

学校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传 真

所学专业

所在年级

指导教师姓名

职业资格种类(上岗证)

职业技术等级

参赛项目

学校意见(选手所在学校填写)
盖 章
2008年 月 日
推荐意见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教委职成处填写)

盖 章
2008年 月 日
大赛组委会审核意见
盖 章
2008年 月 日
附件3:
2008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数控技术技能大赛竞赛回执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代表队
领队姓名 职务 性别 民族
通信地址 邮编
办公电话 传真
手 机 号 E-mail
参赛队总人数 其中,男 名,女 名
学生组参赛选手 名,其中车床: 名,铣床: 名
指导教师 名
参赛队抵达日期
航班(车次)
离开日期
航班(车次)
是否需要帮助预定返程票
盖 章
2008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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