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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文明办、教育部、中国科协关于开展“科技馆活动进校园”工作的通知

中央文明办、教育部、中国科协关于开展“科技馆活动进校园”工作的通知(科协发青字〔2006〕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明办、教育厅(教委)、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明办、教育局、
中央文明办、教育部、中国科协关于开展“科技馆活动进校园”工作的通知
(科协发青字〔2006〕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明办、教育厅(教委)、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明办、教育局、科协:
为建立完善公益性科普设施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的制度,充分发挥科技馆作为公益性科普活动场所在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促进全民科学素质提高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使科技馆贴近和服务于广大未成年人,决定于2006年启动并开展“科技馆活动进校园”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
“科技馆活动进校园”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通知》(国发〔2006〕7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4号)的重要举措,旨在将科技馆的科普活动送到学校,使科技馆资源与学校教育特别是科学课程、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的实施结合起来。同时,为社会各方参与开发青少年科普教育和科技活动内容搭建平台,建立资源共享机制,促进校外科技活动与学校科学教育有效衔接。
各地文明办、教育行政部门、科协应按照《“科技馆活动进校园”实施工作方案》的要求,精心组织,加强协调,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把“科技馆活动进校园”工作做实做好,为提高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科技馆活动进校园”实施工作方案
中央文明办
教育部
中国科协
二○○六年六月十九日
“科技馆活动进校园”实施工作方案
一、目的
充分发挥科技馆作为校外活动场所对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提高广大青少年科学文化素质的重要作用,把科技馆的科普活动送到学校,使科技馆资源与学校教育特别是科学课程、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的实施结合起来,促进校外科技活动与学校科学教育有效衔接。同时,为社会各方参与开发青少年科普教育和科技活动内容搭建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二、内容
“科技馆活动进校园”以喜闻乐见的形式,将未成年人对科学知识的学习、对科学方法的探索与弘扬科学精神、提高科学素质结合起来,在实施中采用“两点一线,双向互动”的方法:以科学课程作为连接学校和科技馆的主线,形成“两点一线”;在形式上包括科技馆活动进校园参与科学课程的教学,也包括组织学生到科技馆学习实践,延伸学校科学课程,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和研究性学习,形成“双向互动”。主要内容包括:
(一)发挥科技专家、科普志愿者和科学教师等科普队伍的优势,把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科普活动送进校园,推动学校开展研究性学习。如:趣味科学表演、科学主题的综合实践活动、科普剧表演和科学知识讲座、科技专家帮助学校培训科学教师、支持学校开发校本课程、指导青少年科技爱好者开展研究性学习等。
(二)发挥科普器材和设施的优势,配合科学课程开展科学实践活动。如:科学实验送进课堂、科技馆开设科学实践课堂、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巡回农村学校等。
(三)发挥科技馆和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的优势,丰富学校劳技课和科学课的内容,为劳技课和科学课提供资源服务,如:“动手做”活动资源包、发明创造活动资源包、科技实践活动资源包等。
(四)发挥科技馆科普展览的优势,把科普展览送进校园。如:科学发展观和科学史展览,体现科学态度、科学精神的典型科技成果发现过程展览,新发现、新技术、新成果展览,科技知识展览,青春期心理和生理教育展览,青少年科技创新优秀作品展览等。
(五)学校利用科技馆阵地和资源优势开展科学教育活动。如:组织学生到科技馆参观科普展览,参加科普活动,把部分科学课程安排在科技馆进行等。
三、实施步骤
按照社会动员、选择试点、试点工作评价与总结、活动实施者培训、总结经验并推广的顺序实施。
四、组织领导
(一)“科技馆活动进校园”工作,由中央文明办、教育部、中国科协共同领导,中国科协科普部、青少年科技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二)中央文明办未成年人工作组负责该项工作的协调;中国科协科普部负责动员全国科协系统所属科技馆、流动科技馆积极参与该项工作;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负责活动的具体指导和组织实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积极为“科技馆活动进校园”创造必要条件。
五、几点要求
(一)充分发挥该项工作对学校实施科学课程、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的作用,面向全体学生,同时注重对青少年科技爱好者的培养。
(二)本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重点面向中小城市和农村地区,使科技教育资源向相对匮乏地区的未成年人倾斜和流动。
(三)各地应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科技馆的建设和管理,积极研究、策划、设计、开发与科学课程相适应的活动内容,并制定规范化的活动方案。积极探索构建社会化的合作平台,加强科技馆活动进校园的队伍建设,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四)各级文明办要做好本地区这项工作的协调督导和宣传动员。
(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科协要加强对所属科技馆等科技活动场馆的工作指导,努力提高活动质量和服务水平;督促建设适应“科技馆活动进校园”工作的人员队伍,建立相应的资源研发基地和资源共享机制。
(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动员中小学校积极参与,把“科技馆活动进校园”作为学校科学教育的重要手段之一,鼓励教育专家与教师配合科技馆完成科技活动与中小学相关课程的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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