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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发展科技咨询、科技信息和技术服务业的意见

关于加快发展科技咨询、科技信息和技术服务业的意见(1992年8月22日(92)国科发策字566号)科学技术是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咨询业、信息业和技术服务业等新兴行业的主体与依
关于加快发展科技咨询、科技信息和技术服务业的意见
(1992年8月22日 (92)国科发策字566号)
科学技术是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咨询业、信息业和技术服务业等新兴行业的主体与依托。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是科技界义不容辞的光荣任务。我们要在进一步搞好科技工作,为第三产业提供科技支撑的同时,抓住当前的有利时机,大力发展与科技进步相关的各种服务行业(三者以下简称科技服务业)为主的新型服务行业,为促进第三产业与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经过四十余年的努力奋斗,我国已形成了包括科技情报、标准、计量、理化测试、环境保护、气象、地震等许多领域在内的社会公益型、服务型科技服务系统。各类机构约上千家,从业人员达几十万人。改革开放十四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新兴科技服务业蓬勃发展,其中属科技咨询和信息服务业的机构已有万家以上,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应该看到,从总体上说我国的科技服务业尚处于起步阶段,其总体实力以及管理体制、运行机制都还远远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更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目前,全世界咨询与信息服务业每年营业额都达几千亿美元,而我国只有几十亿人民币,这与我国的大国地位极不相称。另一方面,多年来在原有体制下所有的公益型、服务型科研机构均作为事业单位来管理,不少应该进入市场的机构尚未进入市场,大有潜力可以挖掘。
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不仅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而且也是科技界面向经济,进入市场的一条重要途径。我们科技界必须增强对发展科技服务业重要意义的认识,采取切实措施,尽快把我国的科技服务业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发展我国的科技服务业对促进全社会的科技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以提供智力服务为主要特征的科技服务业蓬勃发展,成为当今世界上科技与经济相结合中发展最快、最活跃的领域之一。科技服务业在第三产业乃至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尤其在当前加快改革、开放和加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下,科技服务业的发展,必将有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快速走上依靠科技进步的轨道。随着政府职能转变和企事业单位自主权的强化,各个单位自主权、决策权会增大,对咨询、信息和技术服务的需求必将日益强烈。尽快发展科技服务业,有利于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加速发展第三产业,有利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科技服务业拥有十分广阔的发展前景,科技界要抓住这一历史机遇,加快科技服务业的发展。
(二)发展科技服务业,有利于加速经济成果的转化,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科技第一生产力。多年来,我国在科学技术工作中比较重视研究与开发工作,而对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的中间环节重视不够。科研与生产脱节的问题至今仍在困扰我国科技、经济的健康发展。究其原因,除了存在着体制和运行机制方面的问题之外,未形成一个发达的科技服务业来促进先进科技成果和技术的转移,推广、应用也是重要原因之一。在加快经济体制、科技体制改革中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可以大大加强科研与生产的联系,充分调动科技力量为经济建设服务。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科技第一生产力。
(三)发展科技服务业,是强化科技体制改革的迫切需要。发展科技服务业,有利于尽快形成研究与开发、推广与应用以及配套服务的科技工作体系,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可以把一部分开发型科研机构,许多公益型和服务型科研机构,部分政府机构,以及大量闲散在社会各领域的科技人员从原有体制中分流、引导出来,直接面向经济,进入市场;科技服务业的发展为科研机构的结构调整,人员分流提供了广阔的天地;发展科技服务业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供了一条十分重要的途径。
二、发展科技服务业的任务与目标
(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中明确指出,“与科技进步相关的新兴行业,主要是咨询业(包括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等咨询业)、信息业和各类技术服务业等”是发展第三产业的重点之一。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指示为科技界发展第三产业指出了明确的方向。在九十年代,科技界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大力发展为决策的科学化与管理现代化服务的软科学研究,兴办科技咨询信息业、技术转让中介服务业等新兴行业;积极支持并参与工程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及法律、财务、经济等与科技进步相关领域的咨询业;利用计算机和现代通讯技术等多种手段,建立各行各业各种层次的信息服务系统,采用提供科技情报、图书、档案、专利、数据收集与处理,以及设计与开发信息系统等方式,向全社会提供多种形式的信息服务;面向企业、农村及广大消费者,大力发展技术服务业,对于为技术水平较低、管理较落后的广大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农村提供社会化的技术服务业尤其要重视,推动其迅速提高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通过科技服务业的发展,把我国的科技资源最大限度地调动到国民经济主战场上来。
(五)争取经过十年或更长时间的努力,建设成由全民、集体、个人以及独资、合资等多种所有制形式合理配置的,各专业领域结构合理的科技服务业体系。要努力实现科技服务业的商品化、产业化和国际化,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科技服务业运行机制与管理体制。形成一支符合国际惯例,达到国际水平的科技服务业队伍。
(六)通过科技服务业的发展,优化我国科技组织结构和科技人员的布局。把发展科技服务业做为一条重要途径,推动科研机构的结构合理调整和科技人员的合理分流。到本世纪末,力争在机构数量、从业人员、产值、效益等方面,科技服务业都要明显超过研究与开发领域。
三、主要政策与措施
(七)各科技部门要采用多种手段,鼓励、引导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广大农村吸纳新技术、新成果和各种技术服务,以提高其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各级政府的决策,企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都应积极接受各种咨询和信息服务。各级各类重大决策应该严格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包括重大工程建设、技术改造、科技攻关、重要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等都须进行事前分析论证和咨询,提高决策的成功率,同时促进信息业、咨询业的发展。在加快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各地各部门要采用各种手段启动对科技服务业的需求,促进科技服务业的形成与发展。同时积极宣传信息型产品,知识型劳务的商品属性,以及科技服务业可以创造价值的产业属性。宣传科技服务业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逐步确立科技服务业的应有地位。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对科技服务业的认识与理解,求得全社会的支持。
(八)采用多种方式,增加对科技服务业的投入。要努力争取在财政拨款、银行贷款业务中,为科技服务业开辟正式的资金渠道。鼓励个人集资,吸收海外资金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兴办科技服务业,同时大胆尝试通过发行债券、股票等改革措施,多方面筹措资金。全社会要认识、尊重科技服务的劳动价值,按质付费,逐步形成科技服务业合理的市场规则。
(九)积极支持广大科技人员兴办全民、集体、合伙、个体以及独资、合资、股份制等各种所有制、各种形式的科技服务组织,形成国家、集体、个人一起兴办科技服务业的局面。其营业范围可以是某一专业的,也可以是多种专业综合的。
(十)积极协商各有关部门,力争减化审批、登记、注册手续,在严格把握经营范围和人员素质的条件下,合理降低兴办科技服务机构的最低开办资金和人员数量标准。严格实行政企分开的原则,减少行政干预。鼓励科技服务业机构实行自由组合、自主经营、自筹资金、自负盈亏的原则,交易价值要随行就市,实行市场调节。
(十一)积极支持科研机构、大专学校兴办科技服务业。基础性研究机构和技术开发型机构中多余和闲散科技人员可以转入科技服务业;对大部分可获得直接经济效益的社会公益型的服务型科研机构,要努力创造条件,使其逐步转化为科技服务业经营实体,逐步实行企业化经营;对少数以获取社会效益为主的公益型科研机构,政府要继续给予重点支持。鼓励从政府机构精减下来的以及分流出来的科技人员兴办科技服务业。
(十二)科技人员可以承包、领办、兴办各种类型的科技服务机构,通过辞职、停薪留职等多种方式进入科技服务业。要积极推进社会保障体系的改革与建立,解除辞职人员的后顾之忧。对辞职人员也可采用先停薪留职一段时间,再逐步过渡到辞职的办法,减少辞职人员的风险。停薪留职时间,由所在单位灵活掌握。中级职称以上的科技人员,以及科室负责人停薪留职,可适当延长留职时间。积极鼓励离退休科技人员从事科技服务业,对接近退休年龄进入科技服务业的人员,可提前办理退休手续。行政人员兴办科技服务业可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科技服务业是依托科学技术和其他专业知识向社会提供服务的新兴行业,将在实践中形成自己的经营方式和行业特征。要根据科技服务业的特征搞好有关的法规建设,尽快制定科技服务业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资格认证制度,科技服务业的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以及科技服务业应负责任等方面的行规行法,引导科技服务业健康发展。
(十四)各级科技部门要主动承担科技服务业的宏观调控管理职能,与政府其它部门搞好协调,积极为科技服务机构提供支持与服务。要积极支持科技服务业专业行业组织(协会、学会、联合会)的活动,支持它们充当政府与科技服务机构之间的桥梁,也可委托这些行业组织承担一部分行业服务的职能。
(十五)加强科技服务业的自身建设。科技服务业是新兴的行业,其基本要求,行为准则,国际惯例,从业人员的素质以及相关的法规等都需一个认真学习、探索的过程。科技服务业的各类机构、人员要努力学习有关专业知识,提高业务素质。鼓励和支持部分大专院校增设有关专业,开展正规教育。同时大力发展在职培训,并积极向海外输送学生、学者。采用多种方式培养科技服务业的各类专业人员,尽快提高业务水平。
(十六)科技服务业是从事富有创造性劳动的智力密集型行业。从事科技服务业的机构,经有关部门审核后,努力争取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享有的各项优惠待遇。目前我国的科技服务业处于起步阶段,市场尚未真正形成,要力争各级政府在各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推动科技服务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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