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条文 > 民商法类 > 关于推动我国科技咨询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关于推动我国科技咨询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关于印发《关于推动我国科技咨询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科发政字[1995]26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
关于印发《关于推动我国科技咨询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科发政字[1995]2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进步的决定”的精神,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大力发展科技咨询业,推进软科学工作的发展,我们在总结全国软科学研究和咨询业发展经验基础上,制定了《关于推动我国科技咨询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按照“大力扶持,积极引导,按市场机制运行,向国际规范靠拢”的原则,加速科技第三产业的发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国家科委
一九九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关于推动我国科技咨询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大力发展科技咨询业,促进各级各类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制度化,对于贯彻落实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全面实施“科教兴国”传大战略,加速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推动我国科技咨询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有更大发展,在经济规模、技术水平、内部管理、服务质量等方面再上一个新台阶,力争在本世纪末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咨询产业体系,提出以下意见:
一、坚持正确方针,大力扶持发展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新兴科技咨询业是以科学技术为支柱的第三产业,是现代科学技术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今世界科技经济一体化过程中发展最快、最活跃的领域之一。科技咨询业是系统运用现代科学知识、现代技术手段和现代分析方法,为解决人类面临的各类经济、科技和社会复杂问题进行的创造性智力劳动。咨询业的发达程度是社会信息化程度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指标。当前,我国从长期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进入社会化和专业化大生产的崭新发展阶段,决策主体呈现多元化趋势,经济、科技和社会活动各层次对咨询的需求日趋强烈。因此,大力发展科技咨询业,对于推动科技经济结合、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市场经济有序运行,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软科学研究的发展及其社会化、市场化步伐,带动了我国科技咨询业的蓬勃兴起。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成立了4万余家咨询机构,专职从业人员8万余人,年经营额40多亿元。科技咨询业正在由分散、单项的技术咨询向多层次、多形式、跨学科、跨行业的专业化和综合化方面发展,在宏观决策、战略规划、资源开发、区域开发、行业发展、成果推广、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技术和设备的引进、企业诊断和科学管理、市场分析与预测、工程建设和项目投资等领域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常年咨询代理、涉外咨询、企业咨询顾问等新的咨询业务也已开始起步。
甸科技咨询产业已初具规模,但尚处于起步阶段,全社会咨询意识还比较淡薄,相当一部分经营主体还不习惯运用咨询机制,科技咨询服务体系建设、咨询队伍整体素质、专业结构和经营方式还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当前,我们要按照“大力扶持,积极引导,按市场机制运行,向国际规范靠拢”的原则,统筹规划,协调运作,促进我国科技咨询产业蓬勃发展,这是我国科技界和经济界面临的一项重要、紧迫和艰巨的任务。
--要按照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发展第三产业的政策,把科技咨询业纳入第三产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科技经济体制配套改革的议事日程,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为实施科技兴市、科技兴省和科技兴国的伟大战略服务。
--要深化改革,动员和鼓励一批科技人员转移到以科技咨询服务为主的科技第三产业,自主兴办各种类型咨询机构和咨询企业,建立适应咨询业务特点的经营发展模式,实行不同经济性质的机构长期并存、优势互补、平等竞争、共同发展。
--鼓励大中型企业、乡镇企业、个体工商业者与软科学研究机构或其他科研服务机构联办、合办各类科技咨询企业,推动科技咨询业的社会化。
--因势利导催生和扶植一批大型的、综合性的科技咨询机构,建立规范化、科学化的良性发展机制,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咨询顾问队伍,使之成为我国咨询产业发展的骨干力量。
--通过建立相对完备的现代化信息服务网络,开拓咨询服务市场,促进科技咨询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和业务合作,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渠道,推进我国科技咨询业参与国际合作和国际竞争,在世界舞台上分居一席之地。
二、加强宏观调控,协调行业管理
加快发展科技咨询业,必须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在发展科技咨询业过程中肩负的历史重任,把发展科技咨询业纳入政府重要议程。要完善相应的政策法规,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创造有利于科技咨询业发展的良好环境;要广开资金渠道,增加对科技咨询业的投入,在财政拨款、政府贷款业务中给予倾斜和扶植,大胆尝试运用各种融资、筹资等改革措施,加速科技咨询业发展;要积极培育咨询市场体系,规范市场运行秩序,监督市场行为,维护公平竞争;要采用多种手段鼓励和引导企业和广大农村对科技咨询服务的需求,扩大科技咨询业的市场容量;要利用各种舆论工具,积极宣传科技咨询业对促进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逐步建立这一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应有地位,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对科技咨询业的认识,求得全社会的普遍理解和广泛支持。
科技咨询是依托科学技术和其它专业知识向社会提供服务的新兴行业,要逐步形成规范的经营方式和独特的行业特征。各级科技主管部门要主动承担起管理职能,与政府其它部门搞好协调,积极为科技咨询业提供指导、管理与服务。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有效措施,积极引导有条件的软科学研究机构逐步走上市场化和社会化的自主发展道路。软科学研究机构要改变过去那种以宏观决策为主的一元特性,逐步确立以专业分工为基础的多元化咨询行业体系,推进软科学研究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非盈利的公共研究机构发展模式,在政府宏观调控和企业微观经营两个层次上提供高质量、高效率和高水平的服务。同时,要积极支持科技咨询业专业行业组织(协会、学会、联合会)的活动,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使之成为政府与科技咨询机构之间的桥梁。实践表明,建立地区性、行业性和全国性科技咨询业协会,委托其承担部分行业管理职能,形成地区性、行业性咨询服务网络,是促进各类咨询机构协调发展、发挥科技咨询业整体功能的重要措施。
三、建立市场规划,规范行业秩序
科技咨询业是现代科技、现代管理和市场经济相结合的产物,是智力高度密集的产业,具有行业的特殊性。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促进科技咨询业的健康有序快速发展,必须加速建立科技咨询服务体系,强化科技咨询企业的自律机构,建立和完善科技咨询行业规范和各项制度。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科技咨询业的行业规范。对科技咨询业的行业性质、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必备条件、权利与义务等方面制订规章制度,规范和约束科技咨询企业的各类行为。
2.完善科技咨询业的政策法规建设。协调财政、金融、保险、经贸、工商和税务等有关部门共同制定有利于科技咨询业发展并适合我国科技咨询业特点的政策、法规和措施。在条件成熟时,应适时促进我国保险业与科技咨询业的协调发展,为科技咨询业提供社会保障和责任保险机制。
3.建立科技咨询业执业资格认证制度。资格认证的实质在于保证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针对我国科技咨询业的状况,目前可从重点专业领域开始试行。对认证的范围、称号、条件、程序和效力等方面内容做出明确规定。
4.制定科技咨询业的合同示范文本。根据我国技术合同法、经济合同法和有关政策法规,参照国际标准咨询合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科技咨询业的合同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咨询合同时参考使用。
5.建立科技咨询业议价通则。着重对咨询的评价办法做出科学、合理规定,使之成为委托方和顾问方订立合同价款的原则和指南,具体的价款数额和付款方式要遵守双方合同书中的约定。
6.建立科技咨询业信誉评估体系。信誉是科技咨询业的生命力。通过制定相应制度,建立完善的信誉评估机制,采用科学的方法对咨询机构的业绩、知名度、咨询能力、业务水平以及职业道德等内容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估,可采取征询用户反映、聘请专家评议或由协会考核评定等方式确保信誉评估的权威性。
7.树立科技咨询业从业人员的道德准则。道德建设关系到科技咨询业的未来发展,要建立明确、有效的道德约束机制。确立诚实信用、文明服务、客观公正和保守商业秘密等基本职业道德,这是科技咨询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8.建立科技咨询业统计指标体系。统计工作是客观上显示行业水平和发展实力的基础性工作,是政府宏观调控和行业自律管理的重要依据。把科技咨询业纳入国民经济统计序列,确定科技咨询业的新兴行业地位,将有利于科技咨询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四、培育咨询市场,开拓发展道路
现代咨询业与市场经济发展休戚相关。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所带来的经济组织与活动的多样化、市场分工的多元化是科技咨询业生存与发展的源泉和后盾,培育和发展咨询产业,要特别注重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当前,要积极采取措施,大力培育和完善全国统一开放的咨询服务体系,实现城乡市场紧密结合,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相互衔接,促进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项重要任务。
要积极推动各级政府尽快建立和完善民主科学决策制度。大力倡导各级政府要建立对重大决策实行先咨询,后决策;对重大工程项目实行先咨询,后审批;对重大投资项目实行先论证,后贷款;对中外合资项目实行先评估,后确认;对享受国家各种优惠政策的企业,要先经过咨询机构预核预审等制度,加紧有关宏观决策程序的法律、法规建设,充分发挥咨询机构的参谋、顾问作用。
在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的过程中,企业面临着的发展战略的制定、经营手段的选择、营销策略的调整、管理的规范化和加快技术进步等问题,这为科技咨询业的发展提供了极其广阔的潜在市场,各类科技咨询机构要以优质、规范、专业化服务启动市场,使科技咨询业成为企业家和投资者开拓市场,提高经济效益,增强竞争能力,减少经营风险的重要依托。
要在为科技咨询业营造环境和培育市场的同时,大力支持咨询机构的发展。 各地区、各部门要扶植一批市场信誉好、服务质量高和业务能力强的科技咨询骨干机构,推动各种类型的科技咨询机构上水平、上规模、上效益,成为我国科技咨询业的主力军。
五、注重人才培养,提高咨询质量
发展咨询产业,振兴国民经济,人才是关键。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宏大科技咨询人才队伍,充分发挥其作用、是迎接新科技革命挑战的战略要求,也是党和国家“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重要方针的体现。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摒弃一切僵化的管理制度和陈旧的思想观念,充分尊重科技咨询人员的创造性智力劳动,保护科技人员合法物质权益和精神权益。要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人才培养、使用、激励和保护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广大咨询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才能,开拓科技咨询业发展的崭新局面。
强化人才培训,提高咨询质量,是发挥科技咨询业的重要环节。培训制度在国际咨询行业中具有突出地位,是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重要制度。发展我国科技咨询业要从人才培训抓起,通过规范性、专业性和案例教学,对不同层次、不同专业的咨询从业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可尝试实行短期培训、强化培训与院校培训相结合以及举办各种类型的高级研讨等形式,为广大咨询人员提供学习机会,各类咨询机构也要为学员实习提供必要的条件。
规范性培训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按照国家的统一要求和标准,把培训证书、培训记录与执业资格认证制度结合起来。要在实践中培植和建立我国科技咨询业教学研究基地,造就一批高水平的咨询专家队伍,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咨询业理论研究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同时,要积极引导和教育广大科技咨询人员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做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楷模。
六、抓好试点工作,推广成功经验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为发展我国的科技咨询产业开辟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当前,发展我国科技咨询业正本着试点起步、政策引导、舆论推动的方式,选择市场经济发育良好、科技力量雄厚、信息网络畅通、咨询业发展有一定基础的地区先行试点。通过实践,积累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辐射和带动全国科技咨询业的蓬动发展。
经过比较分析和综合论证,国家科委已批准北京、天津、上海市、江苏省作为发展我国科技咨询业的试点省市。试点工作要按照统筹规划、宏观指导、分步实施和重点推进的方式稳步运行。在“三市一省”试点的基础上,还将视各地发展情况选择一批重点联系省(市)或机构。各试点省市,要加大支持力度,在人、财、物诸方面为试点工作提供充分条件,在实践中,对试点方案不断地充实和调整,并结合本地区的科技、资源、市场特点,制订引导和规范本地区科技咨询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建立各具特色的科技咨询产业体系,开创我国科技咨询业发展的崭新局面。
大力发展科技咨询业,是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现实和长远需要。这对于打破地区和部门分割,加快资金、人才、信息、技术等生产要素的流通,促进全社会决策机制的转变和决策观念的更新,将起重要作用。广大科技咨询人员要团结奋斗,开拓进取,通过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咨询产业发展道路,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作出应有贡献。

相关法律条文

关于推动我国科技咨询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关于印发《关于推动我国科技咨询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科发政字[1995]26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
文化部关于扶持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文化部关于扶持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本部各直属单位:为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精神,落实《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
文化部关于扶持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一、基本状况和指导思想(一)近年来,我国动漫产业发展很快,国产动漫产品的数量大幅度增长,质量有所提高,一批动漫企业和动漫品牌崭露头角,中国动漫“走出去”步伐加快。同时,我国动漫产业
科学技术部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 科学技术部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科发高〔201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印发《关于发展我国影视动画产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印发《关于发展我国影视动画产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2004年4月20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和《中共中央、国务院

律师最新回复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