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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指导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指导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汴政【2009】4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指导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汴政【2009】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和河南省《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十件实事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现结合开封实际,就指导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大意义
2009年全市将有30843名大中专毕业生(其中本科生7435人,专科生13050人,中专生10358人)毕业,加上历年沉淀下来未就业的毕业生、外地在汴就学和到汴寻求就业的毕业生、城市下岗人员和转移到城市的农村富余劳动力,造成今年的就业形势异常严峻。
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实现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力量。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努力实现人才资源优化配置,不仅关系到毕业生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也直接关系到党群、干群关系的优化及社会的和谐稳定。特别是当前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务必从大局出发,从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出发,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指导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二、搞好就业宣传,创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以及党和政府新形势下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针政策的宣传报道。4月份至10月份是高校毕业生就业高峰时段,《开封日报》、《汴梁晚报》、开封电台、开封电视台、开封网等多家新闻媒体和网站要开辟专栏,对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及就业情况进行专题报道。要着力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择业观,大力宣传在基层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校毕业生的典型事迹,在社会营造有利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特别是到基层就业、自主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采取措施,着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一)切实发挥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作用,不断开发就业岗位
各级人才市场、人力资源市场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等服务机构,在举办好日常招聘会的同时,还要针对不同专业、不同层次毕业生的特点,组织开展专业性、行业性的供需见面会、网上洽谈会和用人单位进校园等多种形式的招聘会,提高双向选择成功率。今年全市要举办招聘会50场以上,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不少于5000个就业岗位;要开通“校企直通车”,组织至少100家企业进校园为高校毕业生送岗位,力争帮助2000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要联合县、区开展“网络大招聘”,通过依托“开封人事人才网”、“中国中原人才网”及兄弟地市的公共就业服务网站,促成网络联盟,引导企业参与多种形式的招聘活动,力争帮助2500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
(二)积极组织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用工作
各级人事、编制部门要对各类事业单位用人情况进行清理,组织空编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进行公开招聘。今年上半年,拟统一组织全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0人。支持教育、卫生等部门根据发展需要,采取聘用办法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高校和科研单位积极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研究,其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补助按规定从项目经费中列支。
(三)认真落实基层就业计划
严格按照省组织、人事部门要求,认真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高校毕业生村干部计划”。按照2010年前实现全市2366个行政村,122个社区和32个居委会均至少有1名“大学生村干部”或“大学生社区(居委会)干部”的目标,2009年要完成400人的选聘任务。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事业单位选聘时要优先录用。
(四)鼓励参军入伍,投身国防建设
参军入伍,投身国防建设不仅是高校毕业生学有所成后报效祖国的方式之一,也是理想的就业途径之一。农业户口高校毕业生参军后,要提高优待标准,退役后可直接推荐到村任职。城镇户口高校毕业生退役后可优先安置就业,免费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扶持创业。
(五)建立就业见习基地,逐步完善见习政策
各级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要建立一批社会责任强、管理规范的用人单位作为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安排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开展见习活动,以减轻暂时性就业压力。企业要积极接收高校毕业生进行就业见习,期满后,企业可直接考试录用,见习期计入工龄。拟选派100名高校毕业生到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就业见习,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财政部门给予适当的生活补助,市财政每人每月补助100元。
(六)加大政府扶持力度,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要及时对暂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失业登记,依托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和人才市场对求职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免费的职业介绍、就业指导、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对高校毕业生自带科技成果进行创业,或利用现有科技成果创办企业,要在科技计划项目上给予优先支持和倾斜。要利用小额担保贷款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对从事个体经营者,提供5万元以内的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对大学生创业团队,提供不超过5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对贫困家庭或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提供300个公益性就业岗位,给予一定的岗位补贴。
科技部门要为高校毕业生做好科技信息服务工作,提供、发布成熟的科技成果及专利发明。加强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民营科技型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建立产学研合作的创新机制,为高校学生就业提供更多的条件和机会。
工商行政部门要积极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尽量降低门槛。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投资设立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货币出资可以“零缴付”;从事动漫设计、电子商务、翻译服务、软件设计开发、网络技术开发等不影响周边环境和公共安全的经营项目,经营场所可登记为经营者的联系地址。放宽登记形式,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经营事项涉及前置审批的外,免费核发有效期为12个月、标注有“临时”字样的营业执照;要放宽创业领域,凡是法律、行政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项目,都允许高校毕业生经营。
各级公安部门要对到开封市就业创业且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及时解决户籍问题;税务部门要给予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等同下岗失业工人再就业、返乡农民工创业的优惠政策。各级扶贫、金融、民政、财政和监察等相关部门也要制定具体措施,让高校毕业生充分享有各种优惠政策和便利条件。
四、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就业指导服务工作
各级人才市场、人力资源市场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等就业指导服务机构要做好市场调查工作,多渠道、多途径收集高校毕业生需求信息,进一步建立、更新和完善用人单位信息库,主动与用人单位保持联系,及时为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提供“供需”服务。组织好高校毕业生的供需见面洽谈会,不仅需广泛诚邀本市用人单位参加,还需诚邀外地用人单位参加,力争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渠道和机会,增加毕业生就业选择余地,拓宽双向选择空间,提高就业率。
各高等院校要对毕业生进行就业形势、就业观念、就业定位和就业心态等方面的教育,大力开展技能培训,培养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意识,强化高校毕业生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序推进
各县、区政府要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领导,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就业工作计划,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共同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各县、区就业指导专门服务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注重协调配合,切实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努力在社会上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氛围,营造社会共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良好局面,为开封市经济和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OO九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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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的天

很好的指导意见

半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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