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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的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的意见(鲁政发[2010]46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深入贯彻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的意见
(鲁政发[2010]46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鲁发〔2011〕1号)、中央和全省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大幅提升农田水利建设水平,推动全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现就“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设“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的重大意义
“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是确保粮食安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决定性因素,是保障农村民生、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基础支撑。经过多年坚持不懈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我省农田灌排条件持续改善,抗御旱涝灾害能力显著增强,粮食连年增产增收,广大农民得到实惠。但从整体上看,我省农田水利设施标准低、配套差、老化失修等问题仍普遍存在,农田水利“最后1公里”问题比较突出,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面积仅占耕地面积的一半,农田水利建设滞后仍然是影响农业稳定发展和粮食安全的最大制约因素。特别是近年来极端自然灾害突发频发,农业防灾抗灾能力和综合生产能力亟待增强。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要求和实现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任务目标的要求,加快扭转农业主要靠天吃饭局面的任务十分艰巨。加快转变传统的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方式,实现农田水利建设由传统向现代的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刻不容缓。
党中央、国务院特别强调要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突出加强农田水利等薄弱环节建设,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到2020年率先基本实现水利现代化的奋斗目标和加快构建现代山东水网的重大战略任务,把建设“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灌排工程作为构建现代山东水网的基础摆到突出位置。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上来,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建设“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的重大意义,抢抓机遇,积极作为,为夯实农业持续发展、农村和谐稳定的基础作出积极贡献。
二、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发〔2011〕1号、鲁发〔2011〕1号文件精神,切实将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围绕现代水利示范省建设和粮食等农业十大产业振兴规划目标,以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前提,依托全省现代水网建设,对山水田林路、旱涝沙碱渍、干支斗农毛进行集中、规模、彻底治理.建设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林网建设适宜、科技集成适用、优质高产高效的“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力争到2020年,全省建成有灌溉设施、有水源依托的农田8500万亩。一是实现耕地灌区化。以县(市、区)为单位,把耕地有序地规划到不同类型灌区中,以灌区模式规划治理,同时根据不同水土资源条件和农业发展规划布局,通过新建一批、恢复一批、整合一批、提升一批灌区,全面提高全省灌区灌排设施配套水平。二是实现灌区节水化。围绕节水增效,以灌区为单元,因地制宜推广高效节水技术,建设高效型、生态型、节水型灌区。沿黄粮食主产区要全面推行渠道衬砌技术,大力发展高标准管道灌溉;鲁中南地区要充分利用除险加固后的水库水源,实行多水源联合调度,发展管道灌溉、喷灌、滴灌;半岛地区要大力发展滴灌、微喷灌、喷灌等高效节水模式;井灌区要积极推行自动控制管道输水灌溉模式,实现灌溉节水化、智能化。三是实现节水长效化。通过规范建设程序、完善管理机构、理顺管理体制、落实管护责任、强化调度运行等有效措施,在工程建设的同时,配套建立起操作专业、程序规范的工程建设机制,产权明晰、责任落实的运行管护机制,合理调配、农民自主的农业用水机制和职能全面、服务到位的基层服务机制,确保节水工程良性运行和持续发挥效益。
(三)总体要求。一是统一规划布局。按照注重实效原则.以水源为依托,以县(市、区)为单位,以万亩灌区为单元,根据不同的水源、种植作物、产业结构等情况,科学规划布局,对农田水利设施进行统筹规划、集中建设、规模治理,做到一县(市、区)一次性整体规划,分步骤、分部门具体实施。二是统一水源配置。所有涉及农田水利的项目必须经过专业的水资源论证,根据全省及各市、县(市、区)水资源分布情况,对当地水和外调水、地上水和地下水、优质淡水和再生水等非常规水资源统筹考虑,依据灌溉定额对不同灌区供水需求进行统一安排,保证每一处灌区都有可靠的水源保障。三是统一技术标准。要尽快修订完善各类工程技术和管理规程、规范,建立健全行业定额和标准,形成适合我省实际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技术标准体系,各类农田水利工程设施都要依据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节水模式进行规划建设,着力打造精品工程。四是统一稽查验收。各县(市、区)要按照省里制订的统一技术标准和不同行业项目管理要求,对不同渠道投资的灌排工程进行统一的稽查和验收,确保工程整体效益发挥。五是统一管理体制。骨干工程由水管单位统一管理,田间小微型工程通过明晰产权统一交由用水户协会管理,水管单位与用水户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协调。六是统一调度运行。不同类型项目区建成后,依据工程体系状况,由水管单位进行一体化运行调度,确保发挥灌区功能。
三、强化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领导责任,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职责,切实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形成政府组织、部门协作、全面推动的强大合力。
(二)大幅增加投入。要大幅度增加财政投入,认真落实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政策,确保足额提取、定向使用。要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强水利建设基金筹集使用管理,运用市场化融资手段,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建立起政府主导、多元投资的稳定增长投入机制。要强化资金统筹使用管理,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充分整合农村涉及农田水利资金,集中投入,整体推进。要建立完善投入激励机制,落实奖补政策,通过以奖代补、先干后补、多筹多补、多干多补等方式,调动基层投资建设的积极性,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农民投工投劳,发挥基层群众在“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三)推动改革创新。要按照公平与效率兼顾的原则,加快建立基本水价、综合水价制度。要充实专业技术人才,抓好村级水利员的选配,积极发展农民用水者协会、水利合作社、供水联合体等合作组织,确保2年内基本建立职能明确、布局合理、队伍精干、服务到位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
(四)严格监督检查。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重点项目、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实行全程监督,严防建设不符合规定的项目,严防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防滞留、挤占、截留和挪用资金。要实行达标销号制度,确保治一片、成一片。对进度迟缓、工作不力、存在问题的地区,要跟踪督导、限期整改;对完不成建设任务目标或出现重大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实行问责,确保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五)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在全社会营造关心、重视、支持“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良好氛围。要着力培育一批先进典型、亮点工程,扩大社会影响,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建立信息发布、情况通报和项目公示制度,让农民知情,让社会监督,形成强大的舆论合力。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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