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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意见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东部新区办公室,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加快推动电子商务的广泛应用,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转方式、调结构、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东部新区办公室,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电子商务的广泛应用,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惠民生中的积极作用,努力增创经济发展新优势,根据国家、省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产业转型升级为中心,以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打造电子商务平台、培育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特色网店为载体,以推广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为重点,着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推动电子商务提档进位、跨越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发挥政府在统筹规划、宏观调控、政策引导、组织推进等方面的作用,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应用为抓手,实现政府与企业的良性互动。
2.坚持重点推进与全面发展相结合。大力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基地、园区、企业创建活动,发挥我市资源、产业等方面优势,抢占先机,以专制胜,逐步走出一条具有烟台特色的电子商务发展之路。
3.坚持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相结合。加快电子商务向实体经济的全方位渗透,依托实体经济发展优势,加快发展网络经济,以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拉动实体经济跨越发展。
4.坚持鼓励发展和规范管理相结合。在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和保障体系建设,促进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
(三)发展目标。到2015年,争取进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1500亿元,其中网络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达到10%。到2017年,全市电子商务发展水平全面提升,应用领域得到普及,交易规模快速增长,产业聚集度显著提高,市场辐射力明显增强,规模及限额以上企业应用电子商务的比率达到90%以上,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2000亿元,其中网络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达到15%以上,年交易额过50亿元的电子商务企业达到5家。
二、实施骨干带动战略,加强电子商务载体建设
(四)建设一批集聚度高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适度超前原则,规划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区。通过制定配套政策,完善基础设施,创新服务模式,吸引国内外电子商务企业及物流等相关配套企业入驻,形成集商品交易、平台建设、物流快递、融资支持、研发设计、配套服务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多业态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打造电子商务聚集发展“洼地”。建设具有孵化功能的电子商务创业基地,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产业集群。重点支持烟台电子商务产业园、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大学生创业园区、保税港区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等项目建设。
(五)打造一批较高知名度的电子商务平台。依托大型流通企业资源优势,着力打造特色鲜明、定位清晰的自主网络零售平台。依托生产资料经营企业、专业市场,围绕葡萄酒、果蔬、水产、黄金、化肥、再生资源等产业,打造以商品交易为核心、现代物流为支撑、金融信息等配套服务为保障的大宗商品交易电子商务平台。依托产业园区、产业集群、优势企业,在工程机械、电子信息、生鲜食品、化工建材等行业打造有影响力的电子商务平台。重点扶持“中国工程机械商贸网”、“北纬37度红酒网”、“新车易站”、“国际冷链物流网”等本土化电子商务平台,促其尽快做大做强。到2017年,年交易额过10亿元的网络平台达到10家以上。
(六)培育一批商业模式成熟的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培育技术先进、商业模式新、资源整合力强、辐射范围广的电子商务标杆企业。打造以网络交易为核心,以供应链管理为支撑,网络零售平台与网络品牌协同发展的网络零售企业。鼓励电子商务企业通过外设分支机构、并购、合作等方式,加快拓展国内外市场。引导行业重点企业建设专业化网络零售平台,培育若干行业细分并辐射全国消费市场的网络零售商。在全市选择张裕、龙大、吉斯、安德利、东方海洋等10户产品系列齐全、标准化程度高、品牌效应明显、销售网络健全的骨干企业建立自主电子商务平台,实现采购、生产、销售全程电子商务,使其成为国内外有影响力的电子商务品牌。吸引一批国内外大型电子商务企业总部、区域总部、技术创新中心、服务中心和营运中心落户我市。
(七)发展一批特色鲜明的电子商务网店。鼓励中小商贸企业、商品交易市场经营业户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设网店,推进传统零售与网络零售有机衔接。推动一批品牌企业开设网络旗舰店(专卖店),开展网络直销、网上订货等业务。支持传统百货、连锁超市等企业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探索实体店与虚拟店融合发展的商业新模式。引导县市区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设专区,集中展示、宣传、推广本地企业和产品。
三、实施“六进”工程,推进电子商务应用
(八)推进电子商务进制造企业。以优化企业供应链和价值链为核心,进一步提升产业链电子商务应用整体水平,培育发展面向制造业企业的电子商务外包服务,加快产业升级步伐。积极开展企业间业务流程和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基于电子商务的供应链协作,发展电子采购和电子分销。鼓励企业自建电子商务平台,实现实体经营和网上经营的有机融合。引导骨干企业完善管理系统,优化业务流程,实现与供应商、采购商之间的B2B(企业对企业)电子商务无缝集成,推动制造企业向网络化制造、精细化管理、电子化销售发展。
(九)推进电子商务进传统商贸企业。选择振华、永旺等10家大型商贸企业创新发展网络零售,建设线上线下一体化、实体与虚拟相融合的电子商务零售平台。鼓励传统商贸流通企业与大型第三方零售平台开展“当日达”网络零售配送合作,发展网络总代理、总经销,由专业网络销售企业承接传统企业的电子商务业务。推动老字号和土特产经营企业利用淘宝网“特色烟台”平台扩大销售。引导烟台三站市场等批发市场强化仓储、配送、采购等功能,发展一批以商品交易市场为依托的网商集聚区。到2017年,限额以上零售企业80%以上开展B2B电子交易,年销售额10亿元以上零售企业100%开展B2C(企业对消费者)、O2O(离线商务)等网络零售业务,商品交易市场50%以上的经营业户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商品购销业务。
(十)推进电子商务进外贸企业。积极创造条件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建立涵盖经营主体和电子商务出口全流程的综合管理系统,实现商务、海关、国税、工商、检验检疫、外汇等部门信息共享。支持企业借助“诚商网”等对外贸易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拓国际市场,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和国际市场竞争力。建设培育一批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提供交易服务的跨境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
(十一)推进电子商务进中小微企业。鼓励中小微企业运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在线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活动,提高中小微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建设一批集融资担保、创业指导、培训咨询、市场开拓等功能于一体的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培育一批集报关、退税、汇兑、国际物流、海外仓储等服务于一体的外贸电子商务服务企业。
(十二)推进电子商务进社区家庭。大力发展社区电子商务,整合购物、缴费、家政、就业、人力资源、社保、医疗保健等服务资源,加快12343生活服务网络公共平台建设,构建市生活服务中心、县(市、区)生活服务分中心、社区生活服务站三级便民服务网络体系,实现信息咨询、家政、日用品配送、再生资源回收等服务进社区、进家庭。
(十三)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加快农业产业化、基地信息化步伐,推动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纽带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诚信体系建设,引导农村经纪人、种养大户、农业团体利用新农村商网等平台开展农产品网上购销。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大型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提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水平,构建新型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
四、实施示范引领工程,促进电子商务创新发展
(十四)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工程。综合考虑电子商务应用普及度、企业聚集度、平台建设和产业园区发展等要素,认定一批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县市区、园区、企业。积极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和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企业。加快完善电子商务在线交易、诚信体系、标准规范等支撑体系建设,形成完善的电子商务产业链,增强区域引导、行业辐射和产业带动能力。
(十五)强化创新技术应用。加快推动云计算技术在电子商务中的广泛应用,积极研发、推广适用于电子商务的射频识别、新一代移动通信、二维码、红外感应器和全球定位系统技术整体应用,鼓励电子商务运营商与物联网企业加强对接,提高电子商务智能化水平。加快移动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鼓励现有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开展移动电子商务业务。
(十六)推动经营模式创新。推动运用制造业网络直销(M2C)、社交网推广、网络团购、物联网应用等电子商务新模式,探索发展“线上营销、线下成交”、“线下体验、线上交易”等经营模式,开展网络拍卖、数据托管、数据分析、网上培训等新业务。积极与国内外知名网站建立搜索引擎、超级链接,扩大对外宣传和影响力。
(十七)推进公共电子服务平台建设。整合家政、物流、文化、教育、旅游、医疗保健、居家养老等社会服务资源,探索建立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发展集网络交易、电子认证、在线支付、物流配送等环节于一体的全程电子商务服务。近期重点推进旅游、家政、物流、商业街区、肉菜质量追溯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服务内容,扩大服务规模,提升整体服务能力。
五、实施配套提升工程,完善电子商务支撑体系
(十八)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结合网上烟台、智慧城市建设,大力支持无线宽带和光纤到户接入,推进新一代互联网应用和建设,提高网络运行速度,加速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进一步整合电子商务集聚区网络资源,提高通信和信息化服务能力。
(十九)发展电子商务信用服务。在开展电子商务标准化试点和应用,加大行业标准及规范的推广、监督和认证力度的基础上,加快培育信用调查、认证、评估、担保等社会中介服务组织,支持其对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开展独立的网络消费信用评价。引进征信机构建立科学的信用评价体系,促进电子商务信用信息与其他社会领域信息的对接和共享,打造线上线下信用互通的电子商务信用服务平台。大力推动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应用。
(二十)强化网络支付能力。鼓励金融、非金融企业完善在线支付平台,提供基于互联网、手机、自助终端、智能电视等多终端的支付服务。加大市民卡平台的建设力度,利用我市市民卡的第三方支付优势,引导市民卡应用向商业消费领域、社会服务领域、公共服务领域拓展,完善市民卡小额支付功能,为居民出行、购物、缴费等提供便利。
(二十一)提升物流协同水平。加快构建与电子商务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增强物流服务与电子商务协同能力。整合现有工业、商业、外贸和交通等物流信息资源,发展与电子认证、网络交易、在线支付协同运作的物流配送服务。推动物流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优势互补,通过联合经营、兼并重组、优化流程等方式,创新电子商务运营模式。引导电子商务企业与物流企业数据库对接,培育5-10家与电子商务企业深度合作的第三方物流、快递示范企业。
(二十二)加强专业服务机构建设。培育引进一批电子商务服务商,支持其整合国内外电子商务资源,以产业集群、特色产品等为重点,提供策划、设计、代运营、物流、信用、认证、安全、咨询、培训等一站式电子商务服务,帮助传统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电子商务。
(二十三)加快人才培养。加大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力度,组织开展电子商务职业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支持鼓励电子商务企业与高校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合作,加强电子商务学科专业建设,共建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基地。鼓励开展面向农民和失业人员的电子商务知识培训。建立电子商务人才引进激励机制,重点引进一批素质全面、层次合理、专业配套的电子商务人才,培育一批电子商务领军人物。
六、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保障措施
(二十四)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烟台市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制定全市电子商务行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抓好电子商务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政策措施,强化目标考核,加快推动电子商务发展。
(二十五)加大扶持力度。市级财政支持鼓励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对业绩突出的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平台、企业及认定为国家、省、市级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或技术中心的企业和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来我市设立区域总部、技术创新中心、服务中心、营运中心给予奖励;对争取的国家、省项目适当给予资金配套等。落实税收扶持政策。积极研究解决物流企业代理采购、电子商务税收管辖、第三方支付税收处理、税务登记和电子发票应用等相关问题。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可推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融资扶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采用无形资产和动产质押融资,探索发展网络联贷联保等中小企业网络融资产品。支持电子商务企业上市融资,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支持和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引入风险投资、战略投资。落实用地支持政策。统筹安排电子商务产业园用地空间,优先保障有利于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电子商务项目用地,鼓励利用空置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产发展电子商务园区。
(二十六)完善市场监管。加强电子商务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在行业自律、统计、监测、技术推广、交流合作等方面的作用,提升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建立电子商务监管协调机制,促进网络交易主体诚信守法经营。完善电子商务发展评价体系,建立重点电子商务企业(园区)运行监测统计信息发布制度,研究制定电子商务产业统计指标体系,规范电子商务统计工作。探索推进知识产权认证机制在电子商务中的广泛应用,加强电子商务中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机制建设,营造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电子商务环境。建立健全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经营者合同管理制度和“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制度,完善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允许企业在登记注册时冠“电子商务”行业名称。
(二十七)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开展电子商务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密切跟踪国际国内电子商务发展动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现代传播渠道,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电子商务知识讲座、发展论坛、博览会、业务对接等活动,普及电子商务应用知识,引导企业和消费者提高电子商务应用意识和能力,营造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本意见自2013年1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8年10月31日。
附件:
1.烟台市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烟台市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22日
附件1
烟台市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 丽(副市长)
副组长:张焕伟(市政府副秘书长)
于 东(市商务局局长)
成 员:牟广文(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曹 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曲仁臣(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督学)
孙慧勇(市科技局副局长)
张云鹏(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玉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永安(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石学臣(市规划局副局长)
林 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沙声涛(市农业局副调研员)
杨 明(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迟 敏(市商务局副局长)
高文龙(市统计局总统计师)
牟 云(市旅游局副局长)
张惠声(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姜保周(市口岸办副主任)
高 冬(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范 涛(市金融办副主任)
张 凯(烟台海关副关长)
范海波(烟台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刘培君(市国税局副局长)
徐永军(市地税局副局长)
慕长青(市工商局纪检组长)
王海峰(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张春晓(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迟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序号
工作任务
负责单位
时间进度
1
支持烟台电子商务产业园、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大学生创业园区、保税港区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等建设。
市商务局,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
2013-2017年
2
做大做强“中国工程机械商贸网”、“北纬37度红酒网”、“新车易站”、“国际冷链物流网”等本土化电子商务平台。到2017年,年交易额过10亿元的网络平台达到10家以上。
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3-2017年
3
选择张裕、龙大、吉斯、安德利、东方海洋等10户骨干企业建立自主电子商务平台,吸引一批国内外大型电子商务企业总部、区域总部、技术创新中心、服务中心和营运中心落户我市。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2013-2017年滚动实施
4
推动中小商贸企业、商品交易市场经营业户、品牌企业及传统百货、连锁超市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设网店或专区。
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中小企业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
2013-2017年滚动实施
5
培育发展面向制造业企业的电子商务外包服务,开展企业间业务流程和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鼓励企业自建电子商务平台,推动制造企业向网络化制造、精细化管理、电子化销售发展。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县市区政府(管委)
2013-2017年滚动实施
6
选择振华、永旺等10家大型商贸企业创新发展网络零售,鼓励传统商贸流通企业与大型第三方零售平台开展“当日达”网络零售配送合作,推动老字号和土特产经营企业利用淘宝网“特色烟台”平台扩大销售,引导烟台三站市场等批发市场发展网商集聚区。到2017年,限额以上零售企业80%以上开展B2B电子交易,年销售额10亿元以上零售企业100%开展B2C、O2O等网络零售业务,商品交易市场50%以上的经营业户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商品购销业务。
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
2013-2017年
7
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服务,支持企业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际市场,建设培育一批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提供交易服务的跨境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
市商务局、市口岸办、烟台海关、烟台检验检疫局、市国税局、市工商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
2013-2017年
8
提高中小微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建设一批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培育一批外贸电子商务服务企业。
市中小企业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
2013-2017年滚动实施
9
加快12343生活服务网络公共平台建设,构建市生活服务中心、县(市、区)生活服务分中心、社区生活服务站三级便民服务网络体系。
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
2013-2017年
10
引导农村经纪人、种养大户、农业团体利用新农村商网等平台开展农产品网上购销,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大型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
2013-2017年滚动实施
11
认定一批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县市区、园区、企业,积极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和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企业。
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
2013-2017年
12
强化云计算等创新技术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加快移动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
持续实施
13
推动运用制造业网络直销(M2C)、社交网推广、网络团购、物联网应用等电子商务新模式,开展网络拍卖、数据托管、数据分析、网上培训等新业务。积极与国内外知名网站建立搜索引擎、超级链接,扩大对外宣传和影响力。
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持续实施
14
探索建立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体系。
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旅游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
2013-2017年
15
大力支持无线宽带和光纤到户接入,进一步整合电子商务集聚区网络资源。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13-2017年
16
加快培育信用调查、认证、评估、担保等社会中介服务组织,引进征信机构建立科学的信用评价体系,大力推动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应用。
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
2013-2017年
17
鼓励金融、非金融企业完善在线支付平台,引导市民卡应用向商业消费、社会服务、公共服务领域拓展。
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3-2017年
18
增强物流服务与电子商务协同能力,引导电子商务企业与物流企业数据库对接,培育5-10家与电子商务企业深度合作的第三方物流、快递示范企业。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
2013-2017年
19
培育引进一批电子商务服务商。
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中小企业局
2013-2017年
20
组织开展电子商务职业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加强电子商务学科专业建设,建设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基地。鼓励开展面向农民和失业人员的电子商务知识培训,建立电子商务人才引进激励机制。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
2013-2017年
21
成立烟台市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
市商务局、市编办等
2013年底
22
制定全市电子商务行业发展规划。
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
2014年
23
成立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政策措施,强化目标考核,加快推动电子商务发展。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
2013-2017年
24
研究解决物流企业代理采购、电子商务税收管辖、第三方支付税收处理、税务登记和电子发票应用等相关问题。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2013-2017年
25
推荐符合规定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按规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市科技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2013-2017年滚动实施
26
鼓励金融机构探索发展网络联贷联保等中小企业网络融资产品。
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
2013-2017年
27
支持电子商务企业上市融资,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支持和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引入风险投资、战略投资。
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等
持续实施
28
统筹安排电子商务产业园用地空间,优先保障有利于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电子商务项目用地,鼓励利用空置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产发展电子商务园区。
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持续实施
29
加强电子商务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建设。
市商务局
2014年
30
建立电子商务监管协调机制,促进网络交易主体诚信守法经营。
市工商局
2013-2017年
31
完善电子商务发展评价体系,建立重点电子商务企业(园区)运行监测统计信息发布制度,研究制定电子商务产业统计指标体系,规范电子商务统计工作。
市统计局
2013-2017年
32
探索推进知识产权认证机制在电子商务中的广泛应用,加强电子商务中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机制建设。
市知识产权局
2013-2017年
33
建立健全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经营者合同管理制度和“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制度,完善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市工商局
2013-2017年
34
普及电子商务应用知识。
市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
持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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