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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促进陕西省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信贷指引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促进陕西省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信贷指引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7〕1号)和《中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促进陕西省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信贷指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7〕1号)和《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陕发〔2007〕3号),切实发挥信贷资金在促进农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中的重要作用,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结合陕西省实际,就促进陕西省传统农业实现向现代农业转变做出信贷指引如下。
一、充分认识信贷促进陕西省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重要意义
(一)发展现代农业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任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全面提高农业水利化、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农业素质、效益和竞争力。建设现代农业的过程,就是改造传统农业、不断发展农村生产力的过程,就是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的过程,就是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促进农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过程。推进现代农业建设,顺应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趋势,符合当今世界农业发展的一般规律,是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基本途径,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产业基础。因此,发展现代农业,是实现农业、农村、农民自身发展、自我积累的必由之路,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任务。
(二)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是陕西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所在。近年来,陕西省农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但是,当前仍然存在许多矛盾和问题,农业基础设施还很薄弱,农民稳定增收还很困难,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还很滞后,改变农村落后面貌、缩小城乡差距的任务还很艰巨。究其原因主要是农业生产方式落后,严重制约了新农村建设进程。加快陕西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关键和当务之急是发展现代农业,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对此,陕西省委提出了“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大力推进一村一品‘千村示范、万村推进’工程,强化农村公共服务,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更加和谐,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新进展”的总体要求,把发展现代农业摆上了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位置。
(三)金融在促进陕西省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在当前陕西省农业产业直接融资能力很弱的情况下,银行贷款是其主要资金来源。因此,各金融机构必须充分认识到支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任务,切实增强支持陕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紧密结合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实际,充分发挥信贷资金在促进陕西省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中的重要作用,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和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明确信贷促进陕西省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
(一)树立正确的指导思想。信贷促进陕西省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的方针,以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推动农业结构升级、促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为目的,以深化改革、不断创新为动力,增加信贷资金投入,改善金融服务,努力把陕西省农村地区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确立切合实际的工作思路:
1.科学规划。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指导金融机构科学制定本地区农村信贷投入规划,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制定措施,分步实施。制定规划必须从当地实际出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要广泛听取政府有关部门、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遵循经济规律、金融规律,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2.区别对待。信贷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必须坚持从当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各金融机构要针对关中、陕南、陕北三大区域和六大农业经济区自然条件、发展水平的差异,选择不同的切入点和突破口,积极探索各具特色的支持途径。
3.难点突破。各金融机构要从解决目前农业发展制约最大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薄弱环节入手,加大信贷投入力度,支持农村水电路气建设,加快改变农村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的局面,让农民直接感受到新农村建设带来的实惠,为发展现代农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4.整体推进。发展现代农业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因此,在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发展时,各金融机构要处理好部分与整体,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那些能够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帮助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带动农民收入提高的企业和项目积极予以支持,以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根本性转变。
三、把握信贷促进陕西省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着力点
(一)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1.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紧紧围绕粮、果、畜、菜等特色产业,加大对新品种选育、动植物疫病防治、旱作农业、循环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和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信贷投入。对农业科研发挥巨大作用的大专院校要予以扶持,引导涉农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继续加大对杨凌示范区的信贷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
2.支持科技成果的应用与转化。增加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农业技术的信贷投入,支持重大农业技术推广。积极研发支持农业科技成果入户的信贷产品,着力培育科技大户,构建农户的技术传播网络。大力支持对侧土配方施肥、精准施肥、免耕栽培、精量半精量播种、高效生态畜禽水产养殖等先进技术的推广。对生产和制造新型肥料、低毒高效农药、多功能农业机械及可降解膜等新型农业投入品的企业要积极予以扶持。
(二)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和优化。
1.配合省委、省政府做好一村一品“千村示范,万村推进”工程。2007年,省委、省政府将在全省选择1000个基础较好的村作为发展“一村一品”的示范村,辐射带动10000个村整体推进。各金融机构要积极配合和支持此项工程的实施,加大对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特色明显、竞争力强的示范村的信贷投入,帮助其率先发展成为具有较高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的新农村。支持果品加工业和果品出口贸易;支持奶牛、奶山羊、秦川牛、生猪等小区的良种引进、繁育和推广;支持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扩大蚕桑、茶叶、中药材、红枣、核桃、小杂粮、食用菌、花卉、特别养殖等区域特色产业生产规模;支持农村发展服务业和旅游业,开发民俗文化和民间手工艺等特而专、新而奇、精而美的各种物质非物质产品和产业,挖掘农业的多种功能。
2.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稳定面积,依靠科技,主攻单产,增加总产”的思路,扶持优质粮食产业、种子、植保和粮食丰产科技等工程,着力提高粮食单产和效益。加强对32个粮食主产县生产能力建设的信贷支持,促进粮食作物向优势产区集中。大力支持小麦良种统繁统供工程,提高良种化水平。
3.支持果业强省战略的实施。继续支持以苹果为主的优果工程,配合做好标准化生产和四项关键技术的推广,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和品种结构。为“十一五”期间在产业带内建设100万亩有机苹果出口基地和100万亩加工专用苹果基地,提供必要的信贷支持。要重点扶持一批规模大、效益好、竞争力强的加工、流通型龙头企业,提升果业产业化水平,实施名牌战略,培育世界知名果业品牌。重视加强对梨、猕猴桃、红枣、板栗、核桃、柑桔、石榴、柿子等区域名优果品生产、加工的信贷支持。
(三)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1.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要依托优势农产品专业化生产区域,大力扶植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企业,重点支持和培育一批产业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有市场竞争力的大中型龙头企业。加大对龙头企业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的信贷支持力度,帮助它们建设原料基地、进行技术引进和改造、创建知名品牌。
2.加大对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信贷支持力度。根据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经营特点,积极探索和完善多种担保形式的贷款产品,支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农业产业化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要简化贷款手续,对规模较大、资金需求量较大的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可派驻客户经理,通过主动了解其生产经营活动,为信贷决策提供可靠依据。要改变依靠农村信用社独家支持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局面,形成全方位的金融支持格局。
3.支持适应现代农业要求的物流产业。要以促进疏通农村商品供需渠道为重点,积极支持商贸企业和其他各类投资主体通过新建、兼并、联合、加盟等方式,在农村发展现代流通业。支持发展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业生产资料和生活消费品连锁经营,支持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双百市场工程”,支持农资超市和农家店实现“网络化、连锁化、规模化”,加快现代物流网络建设。积极开发适合农村消费市场特点的消费信贷品种,完善消费信贷方式,增强消费信贷对活跃农村消费的支持作用,促进农村现代流通业产、供、销的有效衔接。大力支持农产品加工和出口企业建立自有生产基地,扩大水果、小杂粮等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大力开拓新兴市场。
(四)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1.支持农田水利建设。对陕西的大型骨干水利工程建设,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予以必要的信贷支持。要以支持田间灌排工程、小型灌区和非灌区抗旱水源工程为重点,按照“田地平整、土壤肥沃、路渠配套”的要求,支持建设农民直接受益的农田水利工程,建成一大批旱涝保收、高产稳定的高标准农田。要对农村引进滴灌技术和建设滴灌系统予以支持,变“给土地灌水”为“给植物灌水”。要对农村引进和利用污水处理技术、废水回收技术予以支持,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减少工业废水对土壤的污染,保持耕地的可持续利用。
2.积极支持乡村提高设施装备水平。以水路气电为信贷投入重点,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加大对饮水工程和通达工程的信贷投入。重点满足开发和运用太阳能、风能、沼气、秸秆气化等清洁能源技术企业以及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的合理资金需求。要对农村引进农机装备予以支持,重点提高粮、果、畜、菜生产的机械化水平。加大对农机化试验示范基地建设的信贷资金投入。培育和发展一批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服务组织,鼓励农业生产经营者共同使用、合作经营农业机械。
(五)支持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1.加大对农村教育事业的信贷投入。各金融机构要与地方党政、教育、财政等部门形成合力,加大对农村教育事业的信贷投入,改善农村办学条件。继续探索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不断延伸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范围。助学贷款收息率较高地区的金融机构,应积极试办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并配合“人人技能”工程,支持初高中毕业未升学的农村学生参加职业技能教育和培训。按照“政策引导、企业参与、金融推动”的工作模式,积极探索信贷资金用于培训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的新途径。开展金融支持农民工培训工作试点,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队伍,促进农村劳动力从体力型向技能型的转变。积极配合“阳光工程”和“雨露计划”等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对农民有序转移、就地转移提供必要的信贷支持。
2.推进扶贫开发战略的实施。相关金融机构要做好扶贫贷款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加大信贷扶贫资金投放,重点扶持一批有影响、前景好、能带动贫困群众增收的产业项目,培养壮大贫困地区的特色经济。着力抓好小额信贷工作,提高扶贫贷款到户率和实用效益。在坚持扶贫贷款到户的同时,重视产业带动效应,坚持支持一个龙头企业、带动一个产业基地,支持一个种养殖大户、带动一方农民富裕的思路。继续做好 “奖补资金”推进小额贷款到户试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扩大扶贫贴息贷款的范围和成效。
四、构建促进发展现代农业的全方位信贷支持体系
(一)强化人民银行“窗口指导”和工具引导。各级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结合当地经济发展实际,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加强“窗口指导”,有针对性地引导信贷资金合理有效投入。要以投向和用途为终点,进一步完善支农再贷款的监督和管理,充分发挥支农再贷款的引导作用。要用好有区别的存款准备金制度,促进农村金融机构对“三农”的信贷投入。积极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各金融机构对农业的信贷投入。鼓励符合条件的地方性金融机构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融通资金,督促金融机构建立合理的贷款风险定价机制。引导和鼓励涉农企业扩大直接融资。加强对民间借贷的监测分析,引导民间借贷合理规范发展,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加强农村金融统计,继续跟踪监测农用生产资料价格变化、农村信贷市场发展以及农民收入和农民消费增减变化等情况,正确分析农村经济金融发展状况。各县(市)支行要切实发挥贴近“三农”、处于央行“窗口指导”前沿的优势,深入广大农村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宣传货币信贷政策,提高信贷支农绩效。
(二)切实发挥政策性金融的导向作用。各政策性金融机构要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更多的金融支持,在继续做好传统政策性金融业务的基础上,用足用好相关农业信贷政策,做大做强目前已开办的商业性涉农贷款,逐步开办农业基础建设、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科技开发等贷款业务。以有形的基础设施和资源开发等项目建设,带动无形的市场建设和信用建设,引导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在业务拓展过程中,要积极争取各级地方政府支持,在某些领域可以考虑与商业银行进行业务合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三)进一步加大商业性金融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支持力度。各金融机构要在改革发展中按照“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思路,不断完善职能定位,在控制信贷风险的前提下,合理确定支农资金比例,发挥支农作用,积极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要根据县域经济发展规律,整合信贷资源,因地制宜,将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扶持龙头企业和项目作为支持对象,扶持具备整体经营链条功能的高效农业、创汇农业以及高科技龙头企业、农产品物流企业发展。积极探索创新中小企业信贷服务模式,完善综合金融服务体系,满足中小企业多样化的金融需求。要改进和创新原有的贷款方式,积极探索“龙头企业+农户”、“龙头企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农户”的贷款模式,积极探索并丰富农村建设中的金融产品,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进一步简化信贷审批流程。农业银行要按照中央确定的面向“三农”的市场定位,强化支持“三农”和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责任,进一步发挥农业银行在农村金融中的骨干作用。邮政储蓄要不断拓展小额存单质押贷款的覆盖面,积极探索储蓄资金回流农村的有效途径。
(四)继续发挥好合作性金融机构的支农主力军作用。农村信用社和农村合作银行等合作性金融机构要以服务“三农”为根本宗旨,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为契机,进一步转换经营机制,增强金融服务功能,在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主力军作用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要积极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促进农民增收。进一步优化信贷投向,加大对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的支持力度,引导农业向深度和广度发展。要改善金融服务,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等小企业的发展。
(五)努力发挥小额贷款公司在支农中的补充作用。户县两家小额贷款公司要在当地试点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积极把握小额信贷组织试点机遇,将工作重心和业务重点限定于县域经济,经营与“三农”、微小企业有关的贷款业务,并努力发展成为贴近“三农”、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要不断积累经验,创造性地开展业务,促进农村信贷投入模式的多样化、多形式发展,为农村信贷投入组织形式的进一步创新提供可供借鉴的模式,逐步发展成为农村金融组织的一种有益补充。
五、完善信贷资金促进陕西省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管理机制
(一)完善适应现代农村发展需要的信贷管理制度。各金融机构要建立适合农业生产特点的信用评级制度,在评级指标的设置上要充分考虑到农业、农村、农民的生产生活特点,定性和定量兼顾。积极推行客户经理制,将责任心强、信贷业务精的工作人员充实到涉农信贷工作第一线。要以提高客户满意度为标准,积极规范和简化业务操作程序,合理确定并公布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等各种贷款类型的受理答复时限,严格按照规定期限办理业务。创新信贷管理方式,提高信贷服务水平,积极开发法人企业财产抵押贷款、法人代表担保贷款、专项封闭运行贷款等新型信贷产品,实行“一站式”、“全代理”、“一审制”、“即办型”等服务措施,以优质服务树立银行业的支农新形象。
(二)建立科学的信贷管理激励和约束机制。各金融机构要进行约束机制创新,建立合理的涉农贷款经营责任管理制度,通过完善贷款责任认定办法,合理区分决策层和经营层的责任,把涉农贷款损失责任追究赔偿制与贷款营销、贷款利润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调动和保护信贷人员在贷款营销中的积极性。对基层行贷款风险、贷款质量、存贷比例和贷款限额的考核,应注意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经济基础、不同时期而有所区别。其次,要进行激励机制创新,结合实际情况,根据信贷工作的风险性、复杂性等特点,拿出切合实际的物质激励措施,同时坚持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相结合,利用荣誉激励、自主权激励、升迁发展激励等各种激励措施,来引导和推动其更好地发挥自觉性、能动性和创造性。
六、营造信贷资金促进陕西省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良好信用环境
(一)依法维护金融债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各金融机构要积极争取政府和司法部门对维护金融债权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充分利用法律手段,加大对涉农领域中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打击力度。定期公布逃废银行债务企业名单,增强震慑作用。各金融机构之间也应建立信息资源共享联动机制,及时沟通交流维护金融债权的各类信息,充分发挥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作用,加强对贷款涉农企业的信用状况和资金营运状况的监测。呼吁地方政府和行政管理部门规范企业改制和破产程序,既要支持涉农企业改制,又要督促涉农企业落实银行债权,为金融机构清收不良贷款创造条件。
(二)完善征信系统功能,发展社会信用中介服务。各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在防范信用风险,促进农村金融业务发展中的作用。不断完善涉农企业和农户信用评级体系,加快发展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在开展借款企业信用评级的地区,要动员涉农企业积极参与信用评级,对信用好的涉农企业和个人在贷款利率、贷款期限上给予适当优惠。
(三)开展信用村镇建设,健全社会信用制度。各金融机构应加强与政府合作,认真开展信用农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和信用社区的评选活动,共同培育一些地方增信组织,将信用建设纳入日常管理,大力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培育诚实守信的文明风尚,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规范社会信用秩序,加快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为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入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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