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条文 > 民商法类 > 中共三亚市委、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三亚市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中共三亚市委、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三亚市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中共三亚市委、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三亚市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三发〔2011〕11号)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和《中共海
中共三亚市委、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三亚市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三发〔2011〕11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和《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琼发〔2011〕8号),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快三亚市水利改革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水利在三亚国际旅游城建设中的战略地位。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水利是建设三亚国际旅游城不可或缺的基础支撑,是现代农业发展不可替代的基本保障,是生态环境保护不可分割的保障系统,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和战略性。兴水利、除水害,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三亚长远可持续发展大计。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增强水资源支撑保障能力,对全面推进三亚国际旅游城建设,确保全市经济社会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紧迫性。三亚升格地级市以来,水利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环境改善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水利面临的形势愈加严峻。主要表现在:藤桥河、三亚河、宁远河、大茅河等主要河道大部分河段未建设标准堤防,防洪标准低,依然是城市防洪的薄弱环节;灌区末级渠系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历史欠账多,特别是末级渠系“最后一公里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水利工程效益得不到充分发挥;农村安全饮水项目的长效管理机制尚未建立,偏远山区人饮水困难问题亟待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的任务任重道远;供水排水水质监测管理不到位,供水管网改造和污水管网配套相对滞后,影响了城镇建设水平;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以及开发利用不均衡,区域性“水少”、“水脏”现象时有发生,越来越影响到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转,水资源节约、保护、水污染防治的压力越来越大;基层水务管理基础薄弱、机构不健全,重建轻管现象较普遍,仍是造成小型水利工程安全隐患的重要因素。这些问题制约了三亚国际旅游城建设的深入开展,因此,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刻不容缓。
二、水利改革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中央新时期治水方针,把水利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紧紧围绕三亚国际旅游城建设的总体目标,加快民生水利设施建设,不断深化水利体制机制改革,注重科学治水、依法治水,不断提高水利的防洪保安、水资源配置管理、水环境保护和服务民生能力,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坚实水利保障。
(二)基本原则。一要坚持民生优先。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利问题,推动民生水利新发展。二要坚持统筹兼顾。注重兴利除害结合、防灾减灾并重、治标治本兼顾,促进城市与农村水利协调发展。三要坚持人水和谐。顺应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合理开发、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水资源。四要坚持政府主导。发挥公共财政对水利发展的保障作用,形成政府社会协同治水兴水合力。五要坚持改革创新。加快水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破解制约水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三、明确水利改革发展的目标和任务
(一)加快水资源优化配置及管理体系建设,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
1.扎实推进水利规划和区域水资源优化配置前期研究。科学编制三亚市《水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规划》、《灌区节水改造规划》、《给排水规划》、《城镇排污规划》、《中小河流(六条河)规划》、《水务信息化规划》、《2011-2020年水土保持规划》、《农村饮水安全规划》和《节约用水规划》等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明确我市水利建设的主攻方向,强化水利规划对涉水活动的指导和约束作用。增加水利项目储备,做好水利项目的规划、论证等前期准备工作。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积极开展构建水网体系前期研究,推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在以大隆水库为枢纽的西部区域水网、以赤田水库为枢纽的东部区域水网和以水源池水库、半岭水库为枢纽的中部区域水网的基础上,研究宁远河、藤桥河、三亚河3条河流为主干的水资源综合开发和统筹调度的可行性,推进大中小型水库联合调配运用、流域互补的水网体系建设,逐步构建全市水网体系,增强水资源调控水平,扭转区域性缺水的局面。
2.加快开展城乡供水保障能力建设。在沿海地区,采取集中供水、分散供水、城乡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等方式,以中心水厂辐射农村,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步伐,力争实现沿海地区村村通上自来水。在偏远山区,下大力气建设集中供水工程设施,解决育才、凤凰等镇17个村委会150个自然村3.8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通过3到5年的建设,逐步建成农村饮水设施长效管理维护机制,基本实现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全面评估市区供水设施现状,规划新建中部水厂和续建西部供水工程,全面保障不断增长的城市供水需求;加快推进城镇供水管网扩建和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建设,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的城乡供水格局,全面提升城市供水调配能力;建立全市供水排水水质监测及信息管理中心,强化水行政部门对城市用水安全的监管职能,提高政府对供、排水水质监测能力,确保城镇供水安全。
3.全面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和中水回用。建立健全污水处理科学管理制度,全面规范我市城镇污水处理及其污水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制定《市区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可研及分期实施计划》和编制中水回用规划,扩建及升级改造红沙污水处理厂(二期),加快推进三亚湾新城、崖城镇、崖城创意新城、红塘湾、吉阳高新技术产业园等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推进区镇污水管道建设,分步实施中水回用设施建设。
(二)加快防洪减灾体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重点河流河道治理工程建设。巩固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成果,完成全市1宗中型、8宗小(1)型以及48宗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充分发挥其防洪、灌溉等综合效益。综合治理三亚河、藤桥河、宁远河、大茅河,不断提升城镇防洪减灾能力以保障经济社会的发展。
2.加强城市排洪排涝工程建设。建立与城市发展相匹配的防洪工程体系,提高抗御洪涝灾害的综合实力。加快推进城区三亚河入海口疏浚工程建设,实施完成榆亚路红沙段、吉阳路转盘段、迎宾路与凤凰路交叉路段、下洋田与凤凰路交叉路段、山水国际路段、胜利路鸿港市场、南边海、凤凰路与春光路交叉路段等低洼易涝地段防洪排涝工程建设,提高城市整体防洪能力。
3.强化防洪防旱非工程措施。建立健全防洪防汛应急预案,强化防汛抗旱责任制,加强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抢险救援队伍建设。成立机动抢险队,配备专业抢险设备,加强队伍培训和演练,提高实战能力。开展防汛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提高全市防汛物资储备能力。大力推进我市六镇二区三防办公室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防汛防旱督导制度,不断提高基层防灾减灾组织在防台风预案编制和防灾减灾的责任意识、宣传教育、实战演练以及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等方面的保障能力,确保防风防旱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快农村水网体系建设,增强农业发展、农民增收能力
围绕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以渠道防渗硬化、现代高效节水灌溉、田洋整治、小型水源工程建设为重点,着力推进现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为冬季瓜菜、南繁育种、热带作物和坡地改良创造良好的水利生产条件,为农民增收、农业增效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支撑。
1.全力推进灌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建设。重点实施大隆灌区配套工程,完善全市中型灌区的配套建设,灌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增强。通过采用田间测控、微喷灌、滴灌等节水技术,大力提升节水灌溉的科技含量,在满足农作物生长需求和土壤墒情的基础上实施限时、限量的节水灌溉,全力打造玫瑰、兰花、热带瓜果菜等现代农业节水示范基地。
2.大力实施渠道建设和田洋整治工程。以农村水利综合规划为先导,抓好灌溉渠道加固、改造,高标准开展旱涝保收的农田整治,加大坡地水利设施建设,解决好农业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十二五”期间,改造、加固渠道长620公里,整治大茅田洋、新村田洋等千亩以上田洋16宗,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9万亩。
(四)加快水环境与生态保护体系建设,构建人水和谐环境
1.实行严格的水资源管理。通过严格控制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强化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确保经济社会的发展与水环境、水生态形势相适应。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用水。加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严格实施取水许可审批制度、水资源论证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严格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严守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把节水减排工作贯穿于经济发展全过程和社会生活各个环节。大力推广节水器具,强化用水定额和用水计划管理;合理调整用水价格,对用水大户进行重点监控和审查,提高用水效率。严守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全力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执行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许可制度,严控入河污染物总量。探索建立水生态补偿和水源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退果还林计划,全面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从事建设开发活动,杜绝向水体排污。
2.着力加强水土保持和水生态保护建设。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建立水土流失监测站,加强水土流失及防治情况的监督检查,水土流失监测形成制度化、规范化。通过修建隔离工程等措施,全面完成大隆、赤田、福万-水源池、半岭、抱古等中型以上饮用水库水源地保护区防护工程,以及那浩水库等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完成饮用水水源地应急事故池建设。组建水质监测队伍,设置原水供水水库水质监测站点9个、河道水质监测站点6个,构建全市水环境监测系统,实时监控水质状态,确保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全面达标。
(五)加快水行政管理服务体系建设,保障水利事业可持续发展
1.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巩固和完善中型以上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成果,确保大隆、赤田、水源池、汤他、半岭等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基本支出和维修养护经费的全面落实。深入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小型水利设施管护机制,确保小型水利工程设施管护人员和管护经费到位,确保小型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各镇要结合实际,可采取专业公司服务外包、管护承包等合同管理模式,推行小型水利工程设施管护绩效考核制,强化小型水利工程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2.健全基层水务服务体系。加强基层水务服务能力建设,建设一支职能明确、服务到位、素质过硬的基层水务管理队伍。加强各区镇水务站的建设,落实其人员及经费,切实承担起区域内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水利科技推广等公益性职能,其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建立健全各级农民用水协会,加大扶持力度,落实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和支渠以下的小型灌渠的管理和维护责任,其经费按“以奖代拨”的形式给予财政补助。制定水利工程建设的用地政策,优先保证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用地。
3.推进依法治水机制建设。加强水行政执法监察队伍建设,推进水利综合执法。市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防洪评价、取水许可、城市排污许可、涉河建设项目许可、河道采砂许可、建设项目节水设施验收等制度,市发改、国土、规划、住建、水务等部门要把这些制度纳入项目建设许可、报批工作程序,有关手续不完备的项目不予审批、不得开工建设。强化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生产建设项目必须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对水土保持设施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占用水利设施和水域的许可和补偿制度。加强水源地保护区水源林保护,市林业部门要加快推进水源地保护区生态公益林划定工作,坚决查处毁坏水源林行为。加强涉水许可审批监督管理,坚决查处和制止无序开发水资源、侵占湖库水域和河道、破坏水利设施、违规排污、非法采砂等行为。
4.加强水务队伍建设。适应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新要求,全面提升水务系统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切实增强水务建设管理和依法行政能力。大力引进、培养、选拔各类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完善激励机制。加大基层水务干部职工培训力度,解决基层水务职工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建立和完善水利建设廉洁风险防控体系,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广大水务干部职工要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行业精神,更加贴近民生,更多服务基层,更好地服务我市水利建设。
(六)加快水务信息化管理体系建设,带动水务现代化
1.持续推进防汛指挥信息化建设。立足高起点,围绕三亚国际旅游城建设的总体目标,继续建设和完善防汛指挥决策支持系统,重点开展洪水预警报、主要江河流域内水库群的防洪预报和统一调度、重要防洪水利工程远程视频实时监控、旱情监测等系统建设,努力提高灾害预测预报、信息处理、调度指挥和灾后评价能力,不断增强防汛的现代化指挥决策水平。
2.大力开展水务信息一体化建设。在防汛指挥系统的信息平台上,整合推进水资源管理、城市供水、污水处理、地下水监控、气象等信息化建设,通过信息自动采集、在线监控等多种手段实现语音、数据、图像的网络传输和共享,提升我市在水资源综合配置与保护、水生态保护、饮水安全、城市供水、污水管理、水文、气象等方面的管理水平。
(七)加快水利投融资体系建设,保障水利投资稳定增长
1.加大以政府为主导的水利投入。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力争今后5至10年全社会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加大水利规划及前期工作经费投入,加快水利前期工作。逐年增加财政专项水利资金,进一步提高水利建设资金在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落实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不低于10%的资金用于水利建设,充分发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土地整合资金的综合效益。从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划出不低于15%的资金,用于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公益性和准公益性水利工程更新改造、运行维护经费要纳入财政预算,且年度投入总量与增幅要有大幅度提高。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维护经费给予财政补助,确保工程正常运行。延续水利建设基金征收政策,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水规费。落实水资源费征收规定,加强水资源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农业灌排工程运行管理费用由财政适当补助。研究制定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用于防洪河堤的维修养护。
2.创新发展水利投融资市场。积极拓宽水利投融资渠道,合力保障水利大发展的资金需求。对公益性、准公益性水利项目,给予相应的财政贴息。积极营造适度宽松的支持水利建设的金融环境,政策性银行新增贷款规模和资金安排要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适度倾斜。鼓励金融单位、国内外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以独资、项目融资、合资、合作、联营等方式投资和参与城市水利、河海堤防、农田水利建设。
四、加强水利改革发展的组织领导
(一)落实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将水利建设和改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切实解决水利建设遇到的实际问题。建立行政领导任期水利工作目标责任制,把水利改革发展成效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实行重点工程、防汛防旱、饮水安全保障、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水库安全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组织、监察部门要对水利建设、管理、改革等各项任务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合力推动。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加强水利行业管理,抓好水利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发改、财政等部门要合理安排水利建设计划和资金。国土环保部门要在土地确权、办证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保证水利建设项目用地,加强对水污染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水环境安全。宣传、公安、交通运输、林业、审计、电力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积极支持水务建设,做好涉水相关事务。
(三)深入发动。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水利工作。大力宣传市情水情,提高市民的水患意识、节水意识、水资源保护意识,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水利建设。对在水利改革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为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三亚市加快水利改革发展责任事项分解表(略)
中共三亚市委
三亚市人民政府
2011年10月14日

评论

相关法律条文

中共三亚市委、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 中共三亚市委、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2017年8月2日三发〔2017〕11号)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海南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我市民族
三亚市海岸带保护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海岸带的综合管理,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海岸带,根据《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开发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三亚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海岸带
中共汕头市委、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中共汕头市委、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汕发[2011]19号)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和《中共广东
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哈发〔2012〕5号2012年3月8日)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水利具有较强的公益性、基础性和战略性,加快
中共蚌埠市委、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 中共蚌埠市委、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蚌发〔2011〕12号2011年4月25日)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