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 > 医疗纠纷 > 咨询详情

医院在患者治疗过程中,出现明显的医疗过错,使患者病程加重,导致病人死亡,要求医院承担部分责任。

医疗纠纷2024-05-14 21:45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事故。 凡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可根据医疗事故等级、情节和病员的情况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对于责任程度的判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卫生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做出了规范,《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 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显然,通过责任程度的判定,分清疾病参与度和过失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为医患双方协商、行政部门处理或法院判决提供了处理的依据,充分体现了不违法不承担责任,有多大责任承担多大责任份额的原则。 原问题:《这种情况是医疗事故还是医疗疏忽,医院要承担什么责任》
    回复于 2022-05-20 12:38:27

相似问题解答

医院承认医疗过错,所有治疗费用是否应由医院承担?对患者造成的精神损害金额应主张多少?

司法鉴定的鉴定费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一般应由患方提出鉴定申请,患方垫付鉴定费。最终的鉴定费的承担与鉴定结果有关。经过鉴定,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造成了患者的医疗损害、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按照鉴定结论的责任比例承

患者和医院正在走医疗事故鉴定,患者不履行医院制度,陪护未进到陪护责任

当然是可以要求赔偿,医疗事故鉴定并不是说鉴定到谁负主要责任的问题,而是鉴定医院在医疗过程中造成的事故是不是属于医疗事故,是医疗事故的话属于几级医疗事故。四级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活动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医院会对这个事故付

患者和医院医疗事故

民事上的责任承担,是按照过错原则来判定的。但是,对患者的赔偿,首先由医院承担,因为医生不是对患者侵权的顺序责任人。对于该损失如何在医院和医生之间消化,首先有医师执业责任保险,其次根据医院与医生之间的劳动合同,再次就是根据过错原则来进行分担。

你好 请问如果医院拒接危重病人导致死亡的医院应当承担责任吗

医疗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即在医疗机构不能证明他们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推定其有过错,应承担赔偿损害责任。凡在适用推定过错责任的场合,医疗机构要不承担责任必须就自己无过错负举证责任)的情形:基本规定:《侵权责任法》第54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

你好 请问如果医院拒接危重病人导致死亡的医院应当承担责任吗

医疗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即在医疗机构不能证明他们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推定其有过错,应承担赔偿损害责任。凡在适用推定过错责任的场合,医疗机构要不承担责任必须就自己无过错负举证责任)的情形:基本规定:《侵权责任法》第54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

5 W专业律师在询律网

累计解决了 200W+ 个问题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3,894 条,律师解答:7,936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 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来自用户 君冰评价了

  • 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来自用户 飞鱼评价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