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 > 医疗纠纷 > 咨询详情

患者和医院正在走医疗事故鉴定,患者不履行医院制度,陪护未进到陪护责任

医疗纠纷新疆 巴音郭楞2024-04-30 09:13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当然是可以要求赔偿,医疗事故鉴定并不是说鉴定到谁负主要责任的问题,而是鉴定医院在医疗过程中造成的事故是不是属于医疗事故,是医疗事故的话属于几级医疗事故。四级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活动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医院会对这个事故付责任而承担赔偿,赔偿的数额要根据你妈妈患病的情况和你所在地的经济水平而定。医疗事故鉴定到现在,只是说了医院应承担的责任,就没有别的需要承担责任的人了。医疗事故鉴定和交通事故之类的鉴定不一样,交通事故他承担次要责任,必然有人承担主要责任,而医疗事故鉴定的结果现在只能是针对医院。 原问题:《医疗事故鉴定问题》
    回复于 2022-12-17 21:08:05

相似问题解答

患者和医院医疗事故

民事上的责任承担,是按照过错原则来判定的。但是,对患者的赔偿,首先由医院承担,因为医生不是对患者侵权的顺序责任人。对于该损失如何在医院和医生之间消化,首先有医师执业责任保险,其次根据医院与医生之间的劳动合同,再次就是根据过错原则来进行分担。

交通意外出院后医院没开具出院后患者要人陪护的证明,如何向保险公司申请陪护费用

杭州交通事故律师为你解答:这个是可以的,具体得根据病情来判断。法律依据: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

怀疑医院医疗事故而导致患者手术

首先要找医院复印病历,复印后要加盖医院的章子。然后到卫生局去投诉,能调解了就调解了,实在不行就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这个鉴定也要通过卫生局的。也可以上法院去民事诉讼的。 原问题:《手术后怀疑医疗事故,应该怎样》

医院在患者治疗过程中,出现明显的医疗过错,使患者病程加重,导致病人死亡,要求医院承担部分责任。

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事故。 凡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可根据医疗事故等级、情节和病员的情况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医疗事故患者死亡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

5 W专业律师在询律网

累计解决了 200W+ 个问题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3,894 条,律师解答:7,936

律师最新回复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 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来自用户 君冰评价了

  • 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来自用户 飞鱼评价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