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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工伤,没有签合同,赔偿数额没办法协调

劳动争议2024-04-30 10:57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属于工伤,建议申请工伤赔偿。一般工伤具体赔偿项目、标准 :(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1.标准: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三)康复治疗费: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四)辅助器具费: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五)停工留薪: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六)护理费: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七)伤残补助金 原问题:《工人在工地上受伤没有签合同 怎么解决赔偿费用》
    回复于 2022-11-23 07:34:13
  • 姜浩律师
    月帮助827
    你好!可以点我头像,进行专业的一对一法律咨询(有问必答)
    回复于 2021-12-06 11:05:24 咨询他
  • 陈搏搏律师
    月帮助4551
    那你这个就比较麻烦,你得先就劳动关系进行认定,认定好完了后才能认定工伤,认定完了工伤之后还要鉴定工伤伤残鉴定
    回复于 2021-12-06 11:04:2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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