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就是我想问一下就是在医院,家属,孕32周,有妊娠高血压合并糖尿病,入院诊治,治疗期间出现旱产症状,生产过程中发生羊水栓塞,虽然院方积极抢救,但是最后因为患者病情进行性恶化造成了家属死亡。请问这个能被判为医疗事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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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在患者治疗过程中,出现明显的医疗过错,使患者病程加重,导致病人死亡,要求医院承担部分责任。
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事故。 凡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可根据医疗事故等级、情节和病员的情况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你好,患者家属怀疑农村诊所医生输液导致患者病情加重,怎么证明
怀疑医疗事故找医院赔偿,如果走法律途径,必须要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来执行。 首先要确定是不是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过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事情是这样的,我的问题是,已经出现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情况下,医院在封存病例中伪造多个家属签字包括(授权委托书、病危通知单、等其他不重要的家属签字)完整病志出来后除入院的家属签字外系医院伪造签字的单子全部不见,另外手术知情同意书上的手术名称与实际手术存在差异更改手术方案后并未找到家属重新签同意书,这种情况如果走司法程序可以推定医院全责吗
1、当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争议时,当事者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在24小时之内向医疗服务监控办公室或总值班汇报,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向监控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汇报,发生医疗事故的按规定向卫生我家属去年生病在县人民医院出了医疗事故,因为有些对我有利的证据被医院消匪,我花了两万元请的,事务所他说他有专业打医疗官司的律师,可是他没安排专业的,我能告他吗
1、尽快封存复制病历病历是医疗事故中最核心的证据,医疗事故的协商、诉讼、行政解决,主要是围绕着病历进行的,病历是由医疗机构书写并保存的,发生医疗事故,如果不尽快封存复制病历,那么被医院更改、隐匿、伪造几乎是必然的。复制病历是法律赋予患者的权病人家属怀疑是由于医生病情处置慢导致病人死亡
(1)患者对医疗行为不理解,不按医嘱服药和私自服药; (2)患者出于某种动机和目的,不真实反映病状;不接受合理治疗措施过早增加活动; (3)全麻醉手术擅自进食发生受损中或手术后呕吐反流致患者死亡; (4)术后过早进餐;隐瞒呼吸道吸入异物的情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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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