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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中指定由第三方偿还借款,借款人还是第一借款人吗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吗?

合同纠纷广东 深圳2024-05-02 22:48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为贷款申请表上参与还款人中除主贷人以外的其他人,他们必须在借款合同书上共同借款人处签字盖手印,同借款人债权,只有债务没有权利,是主债务人之一,在第一债务人不能清偿银行债务时,银行可直接向第二还款人追索债务。如果共同还款人也没有能力清偿能力了,在诉讼司法后。在借款合同中共同还款人处签字,同时为借款人向债权人出据《共同还款承诺书》,只有在借款人不能履行义务时,银行才可以直接追索共同还款人,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原问题:《指定还款人》
    回复于 2022-12-24 04:56:32
  • 刘正安律师
    月帮助39
    要具体看你的合同内容,详聊可以联系刘律师15813608098
    回复于 2022-12-06 11:59:4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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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 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来自用户 君冰评价了

  • 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来自用户 飞鱼评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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